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安全教育知识集聚精选5篇
安全教育知识集聚精选5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安全教育知识集聚精选5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安全教育知识【第一篇】《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古语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历史也一再证明:盛世并不意味着永享太平。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虽然和平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但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安全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在国家安全法中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助于帮助全体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为维护国家安全作出应有贡献。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国家安全,学习国家安全法知识。一、《国家安全法》什么时候通过和生效的?新的《国家安全法》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以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三、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四、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五、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六、《反恐怖主义法》什么时候生效的?《反恐怖主义法》是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七、公民在反恐怖主义中义务和权利?(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2)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八、《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通过和生效的?《反间谍法》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九、公民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1)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2)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3)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4)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5)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7)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十、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安全教育知识【第二篇】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不会游泳的,也有一些会游泳、甚至是水性好的人。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8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20xx年1月8日,山西省长治县庄村,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4名小学生在坑旁边玩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20xx年3月3日,海南乐东中学2名初三学生到河边钓鱼,不慎落水身亡。20xx年4月20日,重庆市云阳县故陵小学4名学生放学回家后,相约到离家几百米外的池塘游泳,其中3名学生溺水死亡。20xx年4月25日,广东省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5名小学生放学回家,经过村边小桥时不慎掉进河里,造成3名学生死亡、1名失踪。20xx年6月21日,哈尔滨7名初三学生相约去松花江游泳,全部溺水死亡。血的教训,令人十分痛心。五一将至,现在正是天气炎热季节,加上我们所处的地域环境比较特殊,周围河流、鱼塘、小溪比较多,防溺水伤亡必须要引起每个家庭、学校和所有学生的高度重视。为了让每个学生渡过一个快乐、吉祥、安全的假期,在此学校再次强调要求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一、二、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要去江河、小溪、鱼塘边玩耍及钓鱼。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私自下水游泳。三、发现有的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和家长。四、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要相互督促,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提出严历的批评。五、放学回家须经过小河边或过桥的同学,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太靠近边上走,不要去爬桥上的栏杆。六、掌握游泳的基本常识,学会简单防溺水的急救方法,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七、如要游泳要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且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家长带领下方可去游泳。八、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旦遇到有人落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所以,发现有人落水,最正确的做法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他人的帮助。同时,可以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抛给落水者。九、熟记游泳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综上所述,溺水是非常危险的,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水无情,人有情。其实,只要我们在生活中注意各种游水、戏水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同学们:生命高于一切,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谢谢大家!安全教育知识【第三篇】一、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时,如果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在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后,我们应千方百计设法自救。具体做法如下:1、发生火灾赶紧逃如火势不大,可浸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去。此时,要当机立断,切不可犹豫不决,以免火势越烧越大,错过逃生时机。身处烟雾捂口鼻若被困周围烟雾很大,这可比火更为可怕。因为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加防备,就会被有毒有害烟气熏倒,这往往是火灾事故中死亡率最高的原因(约占95%以上)。如果一定要冲出烟雾区,必须用湿毛巾等捂住鼻嘴,尽可能地猫腰贴地跑出,这样才能减少烟气的吸入量,以免中毒倒下。2、观察周围找生机如果建筑物有避难房、疏散楼梯的,可以先躲进避难房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方。如多层建筑物火灾,楼梯已被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以利用房屋的老虎窗、阳台、下水管道或其他可以接地牢固的物件逃生。3、跳楼逃生有技巧如生命受到威胁,又无逃生之路时,可以用绳索或将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固定物件上,再顺着绳索或布条滑下。如果万分情急决定跳楼出逃时,可先往地下抛出一些衣物棉被等,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尽力保持双脚着地,尽可能地保全性命。如处在较高楼层,且又无法采取跳楼逃生的办法时,可在室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如有条件,尽可能向门窗上浇水以缓火势蔓延。这时,要采取一切办法(如可用打电话,抛物件等办法)向楼下的人发出求救信号,以赢得救援的机会。危难见真情,在处于火场生死关头,更要发扬互助和奉献精神,尽力帮助老、幼、妇、弱者优先疏散。千万不能惊恐失措,无序夺路。4、逃命切忌进电梯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处在高层建筑火灾时,如果不是消防专用电梯,绝对不能进电梯逃生。因为这时的电梯电源随时有可能被切断,并且电梯通道往往在发生火灾时首先成为烟雾的袭击部位而成烟道。二、消防知识和自救水火无情,惨痛的教训使我们痛定思痛。消防安全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我们小学生也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自救措施。火作为人类的朋友,一旦翻脸便会酿成惨剧,让我们在火场中学会拯救自己,也许会获得第二次生命。在日常中我们应该掌握哪些消防常识呢?1、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2、提醒家长不可将烟蒂、火柴杆等火种随意扔在废纸篓内或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3、提醒家长在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禁止使用以柴草、木材、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用火行为,禁止室外吸烟和明火作业。4、家或入睡前,必须将用电器具断电、关闭燃气开关、消除遗留火种。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开关或拔下插销。5、液化气钢瓶与炉具间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使用时,先开气阀再点火;使用完毕,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不要随意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手机。6、不要在楼梯间、公共走道内动火或存放物品,不要在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维修机动车辆,不要在禁火地点吸烟、动火。7、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留下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8、家中一旦起火,必须保持冷静。对初起火灾,应迅速清理起火点附近可燃物,并迅速利用被褥、水及其它简易灭火器材控制和扑救。救火时不要贸然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9、要掌握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清楚住宅周围环境,熟悉逃生路线。大火来临时要迅速逃生,不
本文标题:安全教育知识集聚精选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7302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