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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会电高职08(4)班XXX内容提要:长期以来,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已为人们所公认,并已成为财务会计的原则之一。然而,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也出现了多样化的特征,许多被历史尘封的会计理论与方法,又为人们所审视,收付实现制的重新被提出,就是一例。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因其成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性选择而为人们所熟识。就其本质而言,两者作为本期收入与本期费用的确认标准,是一项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或是假设。并且,通过配比原则的运用,可以产生不同的收益结果。从这层意义上讲,会计基础选择不仅仅是会计政策选择的技术问题,更是涉及到了以收益为基础的财富分配问题。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选择,对会计核算而付言举足轻重。关键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OntheaccrualandcashbasisofaccountinginformationLijieJiangContentsummary:Foralongtime,accrualaccountinginthepositionofpeoplehasbeenrecognizedandhasbecomeoneoftheprinciplesoffinancialaccounting.However,withtheobjectiveofeconomicdevelopmentandchangesintheenvironment,thedecision-makingneedsofusersofaccountinginformationalsoappearedinavarietyoffeatures,manyofthedustofhistoryof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s,butalsolookforthepeople,cashbasishasbeenproposedre-,isoneexample.Accrualandcashbasis,becauseabasicaccountingchoicesarefamiliartopeople.Bytheirverynature,bothasacurrentincomeandcurrentexpensesoftherecognitioncriteriaisabasicaccountingprinciples,orassumptions.And,throughtheuseofthematchingprinciple,canproducedifferentincomeresults.Sense,thislayer,selecttheaccountingbasisofaccountingpolicychoiceisnotjusttechnicalissues,butalsointermsofrevenuerelatedtothedistributionofwealthbased.Therefore,theaccrualandcashbasisofchoice,accountingandpaymentsmadeonimportant.Keywords:AccrualCashbasisAccountingAccounting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在保证会计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所起到重大作用是不容否认的,但不能把权责发生制作为一项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的“原则”,在我国国情下,权责发生制有时也显得力不从心。正如权责发生制对于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有目共睹一样,收付实现制对于现金流量的如实计量和决策相关性也显而易见。综观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本身,在于更好地扬其之所长,避其之所短。如果因为回避权责发生制之所短,而对权责发生制之所长视而不见,那将是又一次的重蹈覆辙。时至如今,高速、畅通的网络技术已经使会计核算不再有工作量的羁绊,人们在会计基础问题上所作的选择也不应有“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遗憾。因此,有更充分的理由在为收付实现制叫好的同时,也为权责发生制称道。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在会计领域的广泛运用,完全可以设想在多元的会计信息系统中,建立起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专用“频道”,以应不同的决策需求。一、权责发生制的内容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㈠权责发生制的定义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概述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㈢权责发生制的实践依据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诊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根据货币收支是否来作为收入确认和费用确认和记录的依据,称为收付实现制;另一个标准是以取得收款权利付款责任作为记录收入或费用的依据,称为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企业经营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㈣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范围按照我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绝大部分收支项目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2)金融机构往来收入;(3)投资收益;(4)定期存款利息支出;(5)金融机构往来支出;(6)固定资产修理、租赁、低值易耗品购置、安全防卫等大宗费用支出;(7)无形资产摊销;(8)固定资产折旧;(9)各种税金。㈤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执行结果由于银行业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其收入依赖于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弹性,而其支出中的绝大部分直接面向存款户和维系业务经营正常运转,具有明显的刚性。因而,影响权责发生制原则的主要方面在于收入,源头在于贷款和投资质量。在收入方面,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诸多众所周知的原因,使其信贷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不佳。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没有考虑新旧制度转轨时贷款质量的现状,仅一刀切地规定逾期半年以上(以前曾经为3年、2年和1年)的贷款才停止计提表内应收利息,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居高不下。这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以实收资本或客户存款垫交国家税利(营业税、所得税及利润)。更为严重的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提高一时难以奏效,大量贷款无法正常收息,已成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客观现实。因此,这一制度的执行,必然使国有商业银行表内挂账利息越滚越大。虚假的繁荣和巨额的欠息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国有商业银行发展后劲不足和简单的寅吃卯粮,而且抵御风险能力也逐步下降,经营风险逐步加大。在支出方面,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提取的定期到期存款应付未付利息,不论其在某一时点上数额多大,最终必须支付给客户,银行充其量只能占用时间差,何况近几年由于财政资金信贷化,巨额的保值贴补已从明中和暗中将国有商业银行预提的应付利息蚀尽。另一方面,较为明显受制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是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在现行制度的框架内,两项资产的摊销,单纯考虑了资产的受益期间,而忽略了稳健经营。比如,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要求严格按受益年限摊销,受益年限无法确定的,要求以不短于10年的时间摊销;递延资产中的开办费要求从企业开办之日起,以不短于5年的时间摊销。这些规定人为限制了企业按照谨慎性原则摊销费用。一个经营行、处即使有大量利润,本年成本完全可以消化已经挂账待摊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也因待摊资产没有达到受益期限而不能摊销。相应的,以后年度即使发生政策性或经营性亏损,成本无力消化待摊费用,也要强制摊销。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国有商业银行实际上可以不受限制地列支直接或间接费用,费用限额不足则可以递延待摊。㈥权责发生制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权责发生制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权责发生制大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权责发生制是面向过去的会计确认基础,权责发生制下会计难以提供未来的会计信息。权责发生制只是对已发生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权责发生制是指权利和责任已经发生,不是将要发生,这些均排除了对企业未来交易与事项的确认。而且,与权责发生制相联系的历史成本原则也是面向过去的,在难以用历史成本合理可靠加以计量的业务中,权责发生制也难以确认,这就限制了权责发生制的确认范围。在会计信息使用者日益关注未来现金流动信息的情况下,权责发生制下会计将难以满足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会计信息的需求。如对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由于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和义务,而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也无法确定其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对此无法进行确认,并加以会计处理和报告。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权责发生制对某些会计确认程序不能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企业的交易或事项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并得到反映,确认是一个前提条件,但不是唯一的条件。作为会计要素,只有与其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或流出企业,并且该要素有可计量的情况下,它才能进入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和报告。权责发生制是与历史成本相辅相成的,若一项交易或事项不能有效的用历史成本加以可靠地计量,权责发生制也就无法有效地运用,如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在理论上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而企业不可能每时每刻都确认增加的利息收入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末期在于以确认。这说明权责发生制的运用是相对的。㈦权责发生制原则的适用性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为提示这种情况,应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㈧权责发生制的发展权责发生制的发展:从会计发展史上看,权责发生制也是从收付实现制发展而来的。所谓收付实现制,是指以款项是否收付作为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凡在本期收到的款项,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凡在本期支出的款项,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费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程序比较简单,适用于商品经济发展初期业务简单、信用不发达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信用制度的产生,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计算当期收入、费用的不足越来越明显,因而,逐渐被权责发生制取代。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不仅能正确计算出企业当期的损益,而且还能向决策者提供过去发生的关于现金收付的事项和即将支付现金的义务以及未来将要收到的现金来源的信息。二、收付实现制的内容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
本文标题:新会计毕业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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