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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业务核算篇第三章证券经纪业务及会计处理第一节证券经纪业务概述一、证券经纪业务的作用和意义证券公司作为中介人,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代理兑付债券业务、代保管证券业务等活动,称为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经纪业务收入是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二、投资者与证券经纪商之间的经纪关系的建立投资者买卖证券应事先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其代理点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到证券经纪商处委托买卖证券之前,证券经纪商与投资者之间必须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并为投资者开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第二节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核算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公司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证券并收取佣金的中间人。一、科目设置1.“代理买卖证券款”科目2.“结算备付金”科目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三、代理客户认购新股的会计核算1.证券公司收到客户转来的认购款项,借:银行存款——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将款项划付指定清算代理机构: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银行存款——客户2.清算代理机构将用于认购新股的资金冻结(全部划转至清算代理机构账户)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结算备付金——客户3.待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清算代理机构将未中签资金解冻时,证券公司根据未中签资金金额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4.证券公司将未中签的款项划回:借:银行存款——客户贷:结算备付金——客户5.客户将未中签的款项转出,证券公司: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银行存款——客户四、代理客户办理配股业务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是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和新股申购一样,不向投资者征收手续费、印花税以及过户费等费用。(一)申请配股当天即缴清配股款的业务的主要分录1.证券公司收到客户转来的认购款项:借:银行存款——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将款项划付指定清算代理机构: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银行存款——客户2.配股缴款期,每天清算代理机构将当天配股金额划出时:借记:代理买卖证券款贷:结算备付金——客户3.如果配股失败,即配股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当清算机构划回配股资金时: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4.证券公司将配股失败返还的款项划回:借:银行存款——客户贷:结算备付金——客户5.客户将配股失败返还的款项转出,证券公司: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银行存款——客户(二)定期缴清配股款业务的主要分录1.证券公司收到客户转来的认购款项:借:银行存款——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将款项划付指定清算代理机构: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银行存款——客户2.配股缴款期,证券公司按客户当天申购资金金额: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其他应付款——客户配股款3.配股缴款期末,配股成功,清算代理机构将配股金额划出时:借:其他应付款——客户配股款贷:结算备付金——客户如果配股失败,即配股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按客户申购资金金额:借:其他应付款——客户配股款结算备付金——客户(按返还利息的金额)贷:代理买卖证券款5.证券公司将配股失败返还的款项划回:借:银行存款——客户贷:结算备付金——客户6.客户将配股失败返还的款项转出,证券公司: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银行存款——客户五、代客户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不向投资者征收手续费、印花税以及过户费等费用。个人所得税,由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与证券公司无关。即证券公司取得的是投资者个人已经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一)主要分录1.当清算代理公司将现金股利或利息从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划入证券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时:借:结算备付金——客户贷:代理买卖证券款2.当证券公司将现金股利或利息转入客户保证金账户时:借:银行存款——客户贷:结算备付金——客户3.客户将资金转出保证金账户时:借:代理买卖证券款贷:银行存款——客户第三节代理兑付证券业务代理兑付债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企业客户(债券发行人)或者国家(国债发行人)委托代理兑付其到期债券,即向持有债券的投资者还本付息并清收相关债权凭证,了断客户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这种业务中,证券公司从委托客户那里收取兑付债券的手续费,作为自身收入。一、账户设置1.“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兑付债券时,客户拨付的兑付资金。2.“代理兑付证券”科目:代理兑付无记名债券时,证券公司需设置该科目,用于核算证券公司在办理代理兑付债券时,收到的债券持有人交来的无记名债券。二、主要业务处理(一)代理业务垫付兑付资金的1.收到债券持有人交来的不记名债券,同时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时,借:代理兑付证券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如果是记名债券,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时,借:代理兑付证券款贷:银行存款等。”。2.向客户交回已兑付的无记名债券并收回垫付的兑付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代理兑付证券如果兑付的是记名债券,收回垫付的兑付资金时:借:银行存款贷:代理兑付证券款(二)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处理代理兑付债券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业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因此,根据手续费的获得时间和方式证券公司应分别进行以下会计处理:1.采取预收手续费方式的代理兑付业务,应当在预收手续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预收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待代理业务完成时:借:其他应付款——预收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2.代理业务完成,当期收到代理手续费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3.代理业务完成,当期未收到代理手续费收入时:借:应收账款——客户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理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待收到代理手续费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客户第四节代理保管证券业务的核算代理保管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代客户保管有价证券的业务。证券公司代保管证券业务不需要设置专门的科目进行核算,不论采取何种代保管方式,证券公司均只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记录代保管证券的情况。代理保管证券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应于代理保管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待后续代保管服务完成时再确认为代理手续费收入。
本文标题:第三章证券经纪业务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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