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大全(通用10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大全(通用10篇)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大全(通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篇】1、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用电管理2、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3、执行程序:3.1、电气运行安全:(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3.2、接地装置的规定:(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3.3、静电接地的要求:(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值不宜超过10欧姆。(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得于大30米。3.4、防雷接地:(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0米。3.5、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1)各部门需要铺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2)“临时接线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3)“临时接线申请单”由安全环保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4)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接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5)经审批同意铺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6)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接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7)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8)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9)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3.6、移动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1)移动电动工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2)移动电动工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动工具本身有3.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c)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在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4.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2)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3)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4)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5)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4.11、行车检修规定:(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或用升降平台。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操作人员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4)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5)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二篇】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2、适应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3、管理规定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三篇】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四篇】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2、设备缺陷的发现:(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篇】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发电、供电及用电设备。第四条在国家
本文标题: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大全(通用10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226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