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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7号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4年5月11日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的审核要求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3]12号文公布后,股份公司净资产计算口径发生变化。为此,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募集资金做出如下要求:一、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筹资额不得超过其申请文件提交发审会表决前一年末经审计的,扣除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后净资产值的两倍。二、公司向发行前股东分配股票股利,应在发行前履行相关手续,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三、招股说明书首页应对滚存未分配利润中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金额进行特别提示,并在“发行定价及股利分配政策”章节中披露上市后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派发计划。
本文标题: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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