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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濉溪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融资机构运行机制,强化融资、资产、资本运行功能,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淮政[2011]25号)精神,借鉴合肥、芜湖等地经济,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县投融资组织管理体系(一)成立县政府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县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环保局、监察局、房管局、征迁办、金融办等部门及濉溪镇政府、建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县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县投融资工作的统一管理,确定政府建设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融资方案,审定建设项目及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审批投融资年度计划及资金平衡计划,决策政府投融资工作事项,调度投融资资金等工作。县发改委重点办具体负责项目审核确认工作,县金融办具体负责投融资日常工作。(二)做大做强县建投公司县城投公司更名为县建投公司,实现建投公司的融资、建设、偿债一体化,公司作为县投融资平台,独立承担投资、融2资、建设功能,按照公司化运作要求,最大限度的运用政府资金、土地资源、做大现金流;整合和注入优质资产,做实有效资产量,提高资产的经营和投资收益,形成公司自身的盈利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赋予建投公司资本运作、资产(土地)经营和建设管理职能,促进建投公司走上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逐步成为强大的经济实体。二、构建县建投公司公司化运行机制(一)县建投公司的职能根据县政府授权,县建投公司实行“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融资、建设并行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是:负责运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福利等项目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参与土地规划,对县政府授权储备的土地实施整理、拆迁和熟化工作,承担县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二)建立县建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化运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立县建投公司董事会,县城乡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建投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任董事。确立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一般由董事会研究决定,3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具体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及资本运作。(三)科学合理设置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1、单位性质: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2人(班子成员6人;内设4部,每部4人);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2、领导班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职数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设定,目前可暂设2名,总会计师、工程师各1名、纪检组长1名。3、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按照运转高效制衡有力的原则,将融资运作、项目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运营等职能分离、相互制约、设资产运营融资部、项目工程部、财务部和综合部。4、人员配备(1)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直相关部门充实人员,充实建投公司前,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在建投公司任职的,转工资关系,保留身份,占编不占职,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期限为三年,由县委组织部门办理有关手续。(2)财务、金融、工程管理等特需专业类人才,①通过县人社部门公开招聘,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②通过人社部门采取人事代理方式选聘,签定合同,一年一定。(3)临时性工作人员采取通过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方式选聘,签定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相4应社会保险。(四)充实县建投公司的现金流县财政根据县政府决定将县本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上级补助专项建设性资金、土地出让收入、专项收入等,统一拨付给县建投公司,增大现金流。具体操作模式:县财政局将相关资金拨付建投公司,形成公司的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一个口子对外支出,建设支出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项目行业管理单位审核,建公司复核,县政府审批,拨付施工单位。(五)做大县建投公司的资产规模1、按照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将县建投公司收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到建投公司名下。具体工作流程: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年度收储土地计划报请县政府批准,下达给县土地发展中心、县建投公司,县财政拨付收储费用给县建投公司,县建投公司支付收储补偿款及相关费用,为建投公司办理相关权证,县土地发展中心对外招、拍、挂后,土地出让收入及时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户,并上缴国库,县财政拨付给县建投公司作为经营收入。若缺少现金流转,也可以应收款形式挂账处理。县建投公司以取得的土地,作为融资的有效资产,向金融部门进行抵押融资。按县政府批示,相关部门提供融资申报材料。根据贷款期限、贷款额度,由国土部门办理若干相应土地土地产权证,根据县政府研究决定需要出让建投公司取得的土地,5由国土部门进行招拍挂出让,出让金及时进行财政非税收入户,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具体见流程图)。2、由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对全县经营性资产进行清理、界定,统一纳入建投公司经营管理,增加建投公司的资产量,提高盈利能力。3、进一步整合政府持有的经营性股权,转入县建投公司。(六)提升县建投公司财务盈利水平1、县国土部门按照县政府的决定出让建投公司依法取得的土地,经县土地发展中心实行招拍挂出让,从土地出让成交价中提取10%的比例,作为建投公司的经营收益,形成县建投公司盈利模式,促进公司化融资能力的提升。2、提高国有资产和投资经营收益:①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的资产,要将其所有权、经营权划归县建投公司管理,核定收益水平,对外租赁的一律实行公开拍租,提高盈利能力;②核定归属县建投公司经营的国有资产及股权存量,根据其盈利能力由县国资委下达考核目标任务,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水平,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③探索开展资本运作,积极参与成长性较好的企业股权投资。三、加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立项、设计、融资、招标、拆迁、建设、审计集中统一、相对分离、互相制约的政府投资项目建6设管理体制。(一)制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研究确定政府投资项目时,县城乡建委、市容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委、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相据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提出项目建议,经县发改委初步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审定,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县发改委根据入库项目每年在十月底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并与县财政项目预算相衔接,由财政根据财力和融资能力对建设项目与投融资进行对接后,编制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报县政府批准执行。(二)建立科学合理建设投资工作流程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相关部门要做如下工作:按归类管理的原则由县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项目建议书,交由建投公司报县发改委立项批复,县建投公司应将办理融资所需条件、手续和时限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各相关部门,由县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召集相关部门实施并联合审批,办理环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应急措施,由县投融资管理委员会集中各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满足各主管项融资前提条件,交由县建投公司进行融资,并会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县招管局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设计、施工、7监理单位,实行有效最低价中标。由县建投公司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开工建设,县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工程建设,县建投公司根据进度情况按资金申报程序经县政府批准拨付资金,县建委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质量管理,县审计部门负责工程跟踪审计及决算审查(具体见流程图)。(三)明确部门责任分工1、县发改委: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润滑剂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查上报批准工作,下达立项批复。2、县建委: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制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和“一书两证”的核准发放工作。3、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复的可研报告,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审、预算编制;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参与监督管理及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备案移交;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4、县招投标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审查、招标采购交易的监管工作。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8总体规划,协助做好项目融资土地抵押相关手续。6、县环保局: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工作,出具《环境影响批复书》,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监督工作。7、县建投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融资工作,并根据县政府批准作为项目法人主体,配合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将融资项目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置到建投公司名下,以明确项目融资建设主体。根据项目建设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工程建设进度的资金拨付要求,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经县政府批准支付资金。8、县监察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工作。9、县审计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资金、结算、决算进行预审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决算进行审计、确认。四、强化政府性建设资金统筹调度管理(一)实行建设资金的统筹管理由财政部门统筹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县本级预算内建设项目资金、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土地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各项融资收入等,集中财力用于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性投资建设计划。其中教育费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利基金等按照国家规定用途投资对应建设项目。9(二)实行建设资金统一拨付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和财政资金库款情况实行统筹调度,所有的建设性项目资金,统一调度归集到县建设公司,由县建投公司负责项目的资金拨付。实行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相分离。实行工程建设资金直接支付制度。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由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全徎跟踪审计。1、资金拨付的条件:①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实施进度表;②工程监理部门提供的工程监理签证;③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④审计部门提供的跟踪审计意见书;⑤县政府领导签批后,由县建设公司及时拨付工程资金。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变更按《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濉政办[2011]2号)执行。2、资金拨付方式:县建设公司原则上将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以减少资金的流转环节,提高资金效益。也可根据需要经批准拨付到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委托支付。3、资金拨付量的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直接拨付的工程款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款的80%。竣工后,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竣工工程进行备案,备案合格的,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最高支付95%的工程款,留5%质保金按合同约定到期支付。104、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拆迁安置根据“三榜公示”结果,并经县拆迁办公室确认审核,审计部门审计,经县政府领导签批后由建投公司将安置拆迁补偿资金直接支储到拆迁实施部门。(三)实行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县财政局和建投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资金的统筹管理调度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资金的及时、均衡、足额拨付,实现建设项目资金的有效化和均衡化。在保证项目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存量资金经县政府批准可采用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委托贷款等理财方式,增加建设资金收益,降低融资成本。五、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按照“举债有度、还债有信、用债有效、管理有力”的要求,结合濉溪实际,制定出台《濉溪县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一)实行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实行政府债务一体化管理,在借款性质和还款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将原来分散的政府债务统一收归县金融办管理,实行统借统还,建立完善“借、用、还”一体化管理体系。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对外举借债务。(二)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在具体举借过程中,要将债务结构由短期债务向长期债务转变,全面优化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实现债务还款年度均衡化,科学家规避还款高峰和流动性风险。11在巩固传统渠道的同时,要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如发行企业债务、是长期票据及集合信托
本文标题:濉溪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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