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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经济学研究论文精选灾难经济学写下“灾难经济学”这么一个题目,不是要写一本教科书,而是想就最近世界上发生的种种灾难性事件及其后果做一点经济学的分析。中东在发生着战争,而我国正在遭遇着非典型肺炎这种传染性疫病灾难的打击。它们都值得进行经济的分析。灾难是多种多样的,而对灾难的经济分析也可以是多方面的。比如说,我们可以分析灾难的经济根源,因为真的会有许多灾难有着或远或近的经济起因,比如一场洪水泛滥,可以追溯到长期以来的掠夺性采伐森林的人类行为;而扩大市畅占有资源,可能是一场战争的直接动因等等。我们还可以分析面对灾难各种利益群体或个人的行为方式,可以分析灾难发生时一个经济如何应对灾难,如何配置资源的方法和比例,一个社会应如何组织其灾难危机应对机制等等。当然,我们还应该分析各种灾难对一个经济在各方面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这里,我们只集中从一个角度对灾难进行一种分析:不同的灾难对于经济总需求及经济活动总量的影响,是不同的。根据我们这里的特殊分析角度,灾难似乎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可以称为“需求刺激型灾难”,一类可以称为“需求抑制型灾难”。战争和洪水,可能是所谓“需求刺激型灾难”的例子(相似的还有地震、台风等)。以战争为例,战争是人类之间的相互残杀,因此它是一种灾难。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受战争蹂躏的那些地方,民不聊生,经济活动停止,当然谈不上什么扩大需求与扩展经济活动。但是,一方面,战争本身要耗费大量的资源,构成当前参战方对军火、运输等产业的额外需求;另一方面,战争不仅杀人,而且毁物,战争一旦停止,人们要重建战争中摧毁的一切,就形成大量的经济需求。洪水也是这样,在洪水爆发的那几天,当然经济活动是停止的,但一旦洪水退去,人们灾后重建的需求,就构成当期经济总需求的一部分,而重建工作本身,则构成当期GDP,即国民生产总值的一个组成部分。洪水和战争在这里的一个共同点在于,它们是破坏性的,但它们破坏的是过去的GDP(所积累起来的财产),而增加了当前的GDP,扩大了当前的总需求。尽管现实生活比我们这里的分析要复杂一些,比如一场战争对交战双方的经济影响是不同的(胜者总是获利方),战争时间的长短对当期经济的影响也是不同的,财富的破坏会因“财富效应”而减少战败国的需求等等。但是,毕竟当年若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经济还不会真正从大萧条的泥坑中拔出来。而世界大战发生时,欧洲经济自然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但大战后的重建,又可以说是使它们能持续长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的伊拉克战争也是这样,军火工业集团的利益是战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战后重建的大蛋糕,又可能构成欧洲(包括最初支持战争的英国和西班牙)与美国发生利益冲突的原因。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我们当前所经历的“非典”这种传染性疫病灾难,它属于另一个类型,即“需求抑制型灾难”。除了增加一点对医药的需求以外,这种灾难的经济影响基本上可以说是彻头彻尾地在减少需求!这种灾难不仅因夺去一些人的生命而减少人类的经济活动,而且它使大量的人因惧怕被传染上疫病而减少甚至停止经济活动,从而减少经济需求,甚至减少资源的消费。这不仅表现在人们少外出、少购物、少旅游包括不到中国来旅游、少开会,还表现在许多贸易和投资的项目,会因人们减少旅行和开会而推迟甚至取消。人们对生命的珍惜,使人们减少其可能被传染上疫病的一切活动,包括经济活动,加在一起,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一个较长的时间,它可以真的使我们的GDP的增长率大大下降,因为GDP的本义,就是衡量人们经济活动量的一个指标!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形势。非典疫病这种灾难与战争等灾难的区别在于,它既没有因当前人们活动的增加(尽管是战争一类的破坏性活动)而增加当前的需求,也不会因破坏过去积累起来的任何财产而提出“重建的需求”,它只是简单地减少人们当期的活动!与此相类似的是“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并不提出额外的当前需求,也不因破坏任何物质财富而提出今后的需求,它只是可能使一个经济的“金融资产”受到破坏(也就是所谓的资产“缩水”)。而金融资产的价值是不计入GDP的,计入GDP的只是当期在一定需求下创造出来的物质产品和服务。而且,金融资产缩水对需求的影响一定就是负面的“财富效应”——人们因收入预期的降低而减少当前的消费。这一分析的政策含义显然就是:面对“非典”这样的灾难,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在加紧防控灾难的同时,“扩大内需”,以保持经济的增长。而且在这种条件下扩大需求,显然要对政策作用的特殊方式、特定地域、特定人群等给予更多的关注。不过,就中国当前的情况而言,好在2003年第一季度的GDP增长率高达近10%,通货膨胀也有所抬头,投资增长高达27%,有点“过热”的嫌疑,如果没有“非典”出现可能还应采取政策抑制需求增长过快,所以似乎现在还可以先看一看各种因素变化趋势再说,暂不采取大规模的政策行动。但对“非典”的各种经济影响,还是要有清醒的认识,对其有所准备。对灾难的经济分析,显然还不止于此,另外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在这次“非典”灾难中显示出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不确定性”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和针对不确定性采取对策的必要性。“非典”迄今为止的传染率和死亡率,比起人类已知的许多疫病,其实是很低的(见医学专家们的分析),但人们之所以大量减少经济活动,主要就是人们不知道这种疫病的传染方式、预防方法和医治办法。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人们的不安全感与传染率、死亡率不成比例,从而采取比防范其他疫病更加谨慎的预防行为。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上,人们倾向于“小事做大”——为了避免很小概率的事件发生,采取很大范围的防范措施。这时,政府作为一种公众机构应该怎么办,应该如何针对这种行为而采取政策以提高经济效率?符合经济逻辑的政策建议是:第一,信息越公开、越充分越好。不确定性本身与信息不充分有关,提高信息充分程度,可减少人们的过度恐惧。比如,政府作为占有信息较完全的权威机构明确地告知大家哪里可能有传染源,人们就可能较为放心地去其他地方,而不是哪里都不去;第二,政府也一定要“小事做大”,而不能“大事化些,也要用“过分”严格的措施加以防控,“宁可错查一千,不可漏查一个”,这种作为“公共物品”而提供的防控措施,由于其“外部效应”,在理论上会比每个个人都要以个别方式进行的过度防控措施更有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会更多地起到减少个别人所面临的“不确定性”的效果——当我作为一个个人,知道社会已经全面动员起来加以防控的时候,当我知道我一旦疑似有病就会得到及时救治的时候,我的安全感会更大而不是更小,我恢复更多经济活动的信心也会更大而不是更些大家反正是要“小事做大”了,不如政府组织来集体地小事做大,效率会高一些。而且,反正现在大家都在减少经济活动,政府的“过分”防控措施,多少还可以起到弥补需求不足、增加经济活动的效果。灾害经济学提出的根据和它的特点有必要也有可能建立和发展一门新的经济科学——灾害经济学,这样的一个主张在我国是我首先提出来的。我的这个看法是80年代初形成的。先是讲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灾害的重要性,后来明确提出应该建立灾害经济学这个学科。灾害经济学这一学科提出的根据是:灾害虽然还完全是经济现象,它同时又是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现象,比如由于灾害直接发生人的死亡,引发出某些疾病流行,治安状况恶化等等,但灾害毕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对社会生产力乃至社会经济生活造成多方面的、强烈的破坏。如果不是这样,它也就够不上什么“灾害”了。灾害的经济作用就在于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破坏。而这里说的社会经济生活,既包括以劳动为媒介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这关系中前者征服后者以取得产品,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这关系中前者征服后者以取得产品,或者前者对后者予以某种改造,使之较有利于人在生存与发展),也包括与上述关系同时存在并与之相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灾害对这两方面都可以发生破坏作用。所以从经济观点来看,灾害起的是消极的或负的作用,灾害经济学属于“消极经济学”或“负经济学”的范畴。当然从辩证的观点来看,消极与积极,负与正两者之间的界限,两者之间的对立不是绝对的。比如地震可以使一个城市变成废墟,但这种破坏又是起促使一个新型的城市从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条件。同时,灾害虽然起消极的作用,然而我们对灾害的研究,我们建立和发展灾害经济学的目的和可以起到的作用都完全是积极的。但是负与正、消极与积极的界限,破坏与建设之间的界限毕竟不容混淆。我把经济学分做“积极的经济学”和“消极的经济学”,分做“正经济学”和“负经济学”,而把灾害经济学归入“消极经济学”和“负经济学”范畴之内。总的说来,灾害经济学研究的经济效益是“负”的经济效益,即损失。灾害统计也是“负”的经济效益的统计。灾害是破坏,不是生产。它研究的不是直接生产,这是显而易见的。它只是消极地作用于直接的生产。灾害当然也不属于分配,在分配方面它只能造成“灾害已发生地区”与“灾害未发生地区”在生产力的分布上差距的扩大,造成两类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扩大。至于灾害同交换的关系那就更间接一个层次,即只能发生更间接的关系。那么它同消费的关系又如何呢?也许会有人说,消费也是已经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的消耗而不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呀,为什么不能说消费经济也是一种“消极经济这”或“负经济学”呢?我的回答是,这是因为,消费与灾害的区别太大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让我们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论》中作一番引证吧!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就生产和消费相互关系写了大概有3000字(汉译文)。我现在就从中抄录这么几段:“生产直接也是消费。……人在生产行为中支出和消耗(自己的)这种能力……生产行为本身就它的一切要素说也是消费行为。”我们在这里讲的不是这种“生产的消费”,而是“原来意义的消费”。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消费也是生产,……人吃喝就是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于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他任何消费形式都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下面接着讲,不仅这种消费是“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而且还有一个“消费媒介生产”的情况,“因为正是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是可能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所以消费决不像灾害那样是对生产的破坏,是使原来的已经获得的经济化为乌有,它是已经获得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在马克思这一段话中,所有“消费”的字样一个也不能用灾害去取代,除非我们接受新马尔萨斯主义者的论调,把灾害当作解决所谓人口问题的手段而予以颂扬。在这里我想讲一段灾害经济学与环境经济学的关系。人在与自然界打交道中间,常常对有利于人类的生产乃至生存的环境起破坏的作用。这种破坏,在本质上可以视作一种灾害——慢性的灾害。对于这种破坏,可以视同一种负的经济效益。我曾经写过一篇“对环境必须计量”的文章。文章中说,如果我们砍伐了从有利于人类的环境来说本来不应该砍伐的森林,我们不应该只去计算由于砍伐森林取得了木材而获得的正的经济效益,即只去计算所得的产值与赢利,同时还必须计算由于砍伐森林而给人类带来的损失,这种损失也应该同上面说的正效益得到同样的表现,也有它的产值(当然是负的)、赢利(当然也是负的)等等。然后我们把“正”“负”两者进行比较,在抵消一部分后再作出这一个为了取得木材而砍伐森林的行为究竟“得”大于“失”呢,还是“失”大于“得”。我主张灾害经济学可以而且应该把由于环境被破坏而带来的灾害性的结果的研究作为自己的一部分。但是环境经济学不只研究环境的破坏,还要研究环境效益与生产效益的协调发展。环境效益与生产效益协调发展这个问题提出的根据是,生产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它们既有互相排斥的一面,也有互相促进的一面。我们应该根据互相促进的这种可能性,来研究主观上应该规定哪些原则,采取怎样的措施使两者尽可能地协商发展。环境经济学并不是以灾害经济学为基础的,虽然环境经济学一定要充分重视灾害经济学方面的问题。因此环境经济学只同灾害经济学有相互交叉的关系,而没有从属的关系。灾害经
本文标题:灾害经济学研究论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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