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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汇报范例篇1:为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娄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的通知》精神,我局已按时完成了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次资产清查是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二)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1、成立了娄底市商务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局长苏任组长,副局长李德坤、李争平、覃章荣、刘瑛任副组长,并由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企改办、办公室、人事科等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局资产清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清查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2、及时进行了宣传。利用我局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宣传,并在周五下午全体职工学习日学习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3、召开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布置,强调了工作纪律,决定了有关资产处置的一般事项。4、资产清理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对局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清理,摸清了家底。5、有关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提请了局党组会议决定。(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此次全面认真的资产清查,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帐务,规范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但由于我局是在机构改革时由原市外经委、市商业行管办、市物资行管办、市贸易办等单位组建而成,财务账目也是直接照原单位账目接管,对于原有固定资产未作任何清查处理,同时还有一些往来账款也未作处理,因此,在本次清查资产时,待处理的固定资产比较多,且时间久远。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通过清查盘点,暂付款应减少109876.90元,暂有相应减少50162.40元,流动资产损失净额为59714.50元。固定资产盘盈增加1000055.49元,盘亏应减少788785.75元,固定资产损失净额为-211269.74元。此次资产清查待处理金为151555.24元。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固定资产清查表(财清04表)①办公用房账面数8377.89平方米,与去年部门决算报表内资产情况表中办公用房9053平方米不相符,以此次清查最为准。②办公用房增加1522平方米,计835015.49元,其中:主要是老干活动中心618平方米计690915.49元,以及现在办公地点的办公楼应增加904平方米,计144100元。③办公用房减少2611平方米,计299146.54元,是企业改制时将原外经委的一处办公房与原星马大酒店一起整体拍卖处置给现在的恒丰大酒店。篇2:为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我县国有资产开展了自查和抽查工作。现就此次自查和清查工作专题报告如下:一、制定工作方案(一)研究方案。为了有效开展工作,切实搞好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圆满完自查和抽查任务,我局牵头,县财政局参加,召开专门会议对自查和清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明确清查范围和内容。本次清理范围主要针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车辆、设备、土地、房产,主要内容:帐帐、帐实,资产管理、使用和收入上缴情况。(三)资产清查的方法和步骤。本次资产清查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9月20日10月底);组织抽查(11月10日12月10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总结上报。二、召开会议专题布置通过充分准备,我局于20xx年9月10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了全县国有资产培训和清查工作会议,专题布置。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要求。三、开展自查,收集报表和总结资料各单位按照会议安排,迅速组织国有资产的自查工作,及时上报清查数据和总结资料,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采取措施。为了保证自查质量,我局加强了指导工作,及时解答了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了资产清查纸质报表、电子数据和工作总结。四、认真开展资产抽查工作在各个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召开会议,研究了抽查方案,确定以点带面,抽查4个行政事业单位、2个乡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析解剖。每个单位检查完后,检查组及时与单位领导、管理人员交流意见,分析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建议,要求迅速整改,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五、全县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一)此次清查,基本摸清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据统计:截止20xx年11月30日,全县行政事业车辆218台,车辆和设备总资产金额为:3.2亿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351宗,共计面积28万平方米;土地163宗,共计面积150万平方米(2249亩)。(二)存在问题。1、部分单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意识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2、本次资产清查发现,多数单位没有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分类标准掌握不透,归类不妥,统计不准。3、部分单位领导换届,管理人员更换,会计交接不彻底,实物交接不及时、不规范,手续不全,导致帐务、帐实不清楚。4、部分单位对老旧的资产没有及时报废、下帐,但实物也不存在,因此,存在帐实不符问题。5、个别单位由职工集资建房,但是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无法处理,存在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国有资产管理。6、个别单位以前存在越权审批房屋拆除、资产处理问题。六、整改建议(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各个单位特别是存在问题的单位一把手一定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学习《关于印发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青神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青府办发〔20xx〕20号)和《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产权租赁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青金融国资通〔20xx〕4号),配备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各个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青神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青神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产权租赁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好单位的、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使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操作可行。各个单位每年对国有资产全面清查一次,对一些老旧资产设备及时做好报废处理,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要及时入账。(三)继续抓好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培训。利用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平台,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政策宣传,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未经审批已拆除的房产,建议相关单位补报手续,报县政府审批后调整帐务。今后,各个单位处置国有资产,一定要按照申报、审批、处置、备案一套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县政府或者县金融国资局审批后才能处置。我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有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抽查,通报相关情况,发行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监管。今后,县金融国资局将会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企业负责人的考察任命、业绩考核、企业重要事项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六)对个别单位由职工集资建房属于国有资产的问题。建议该资产的租金收入全额返还单位,逐步偿还职工的集资款,这样,有利于稳定职工,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七)加大查处力度。县金融国资局会同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日常监管,把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置力度。特此报告
本文标题:2023年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汇报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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