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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产业助农”行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调动行业技术和信息资源,帮助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助力开发乡村特色产业,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就业岗位,促进镇村联动发展。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广大农村农民帮扶需求,动员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资金、技术优势,面向我市重点帮扶地区,聚焦产业发展、人才培育、困难群体关爱、乡村治理等领域,推进落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重点项目,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二、帮扶内容(一)“产业助农”行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调动行业技术和信息资源,帮助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基地,助力开发乡村特色产业,搭建创业平台,提供就业岗位,促进镇村联动发展。(二)“人才培育”行动。鼓励培训类、科技类、学术类社会组织围绕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大众创业,开展科技服务、法律服务、社会服务等人才培育和教育培训,帮助农民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以人才振兴助推进乡村振兴。(三)“善行乡村”行动。鼓励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为农村残疾人、留守儿童、受灾群众、低保及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救助帮扶。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低收入家庭子女收费给予优惠。鼓励医院、康复机构、医药类社会组织为困难群众适度减免费用,提供义诊、健康知识普及等服务。(四)“村社共治”行动。鼓励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持续优化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兴趣专长等,推动组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搭建完善农村事务协商平台,助推乡村“三治融合”。(五)“文体兴村”行动。鼓励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推进乡村体育健身指导,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乡村文化、村镇文化,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助力乡村文化、体育振兴。(六)“消费帮扶”行动。鼓励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行动,推动农村电商发展。鼓励餐饮、食品等商协会发动会员企业购买帮扶地区农产品,视情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帮助拓展销售渠道,助力消费助农兴农。三、实施步骤采取帮扶地区按需“点单”、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帮助“派单”、社会组织自愿“接单”、受益对象“评单”方式实施,确保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9月10日前)。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主要目标、帮扶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并向全市社会组织发起倡议,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9月11日-2023年5月31日)。1.摸排帮扶需求。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引导帮扶地区突出问题导向摸底帮扶需求,对服务需求进行梳理细化,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确定帮扶需求清单。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目标,社会组织可自主与乡镇、村居对接,自行选取帮扶对象和内容。2.精准供需对接。市民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进一步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推动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利用部门公众号、政府官方网站等载体发布乡村振兴需求。按照“自愿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市民政局鼓励引导社会组织自主认领服务需求,独立实施和牵手合作服务项目。市民政局视情指导组建“1+N”帮扶志愿服务团队。内部治理规范、党组织作用发挥较好的社会组织优先担任帮扶团团长单位。3.有序推进行动。突出帮扶清单需求,支持引导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基础的社会组织自主认领项目并独立开展帮扶活动,有序实施形式多样的助农兴村帮扶活动。鼓励社会组织视情组团实施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满足帮扶村和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鼓励有认领帮扶意愿且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按照《慈善法》等相关规定,与具备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项目。对照《xx年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需求摸底表》,鼓励社会组织采取“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申报认领或参与乡村振兴帮扶项目,所认领或参与的项目请于9月底前报备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适时召开项目总结交流会,集中进行成果展示、宣传交流、经验推广,积极推荐优秀的社会组织和优秀项目参加中央和省级有关评先评优活动。通过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特色品牌,培树一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助推健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四、保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把发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统筹部署,加强协调,协同作战。推动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集中统一、开放共享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互联网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乡村振兴相关规划、政策、项目等需求信息,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供需对接成功率。(二)优化支持政策。市乡村振兴局要优化服务保障,结合乡村帮扶需求,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为社会组织参与行动提供有利条件。市民政局要积极发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在社会组织评估、评优等工作中增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指标,创新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加大有关分值比重,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注重业务指导,在信息共享、资源互动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三)加强协调服务。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乡村振兴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协同市乡村振兴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帮助社会组织协调解决乡村振兴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持续推行“1+N”组团帮扶机制,结合商协会“五个一”行动、社会组织微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等,定期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四)加强总结推广。适时举办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经验交流会,挖掘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报道社会组织的帮扶成果,及时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长效机制。通过表扬通报、典型选树、案例宣传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广泛性、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标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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