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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落实长江重点水域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材料区为落实长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围绕实现“禁得住”目标,突出重点水域、重点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象,压实街道(园区)属地责任及部门执法主体责任,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体系,有效打通打击非法捕捞“最后一公里”。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自查要求,现将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根据市局方案要求,迅速成立区领导小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江段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区级网格长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同志担任,区级网格责任人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沿江街道(园区)于2021年7月29日之前上报了各级网格化责任人员和基础网格员名单,迅速建立了长江段禁捕水域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了禁捕水域监管层级,落实了禁捕水域监管责任,实现了禁捕水域及岸线分段、分段定人、各负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禁捕监管新格局。2.完善机制、全面落实。一是网格全覆盖。全区个沿江街道(园区)已经全部搭建好基础网格,确定了个街道(园区)网格长和网格责任人,全区平方公里长江水域共设立个网格点,确保全区禁捕水域网格全覆盖。二是人员全到位。全区各网格点护渔员已全部到位,目前共有名网格员,护渔员在长江重点水域进行日常巡逻,确保辖区水域一旦出现非法捕捞、垂钓等行为及时报告或处置。三是装备全覆盖。长江段水域点位个重点水域的监控安装,并且监控专线和水上公安分局监控大平台数据相连,确保与公安巡防力量联合。形成了空中有监控、江上有船艇、岸上有巡逻的监巡格局,实现长江段重点水域“巡、堵、控”全面结合。3.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按照“权责明确、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要求,各级单位对照工作任务、资料清单,查漏补缺、逐项完善、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工作措施有效,工作任务细化到人,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对工作懈怠、落实不力的,特别是致使我区网格化监管工作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在目标考核或评先评优中予以扣分,并将严肃追究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二、存在问题1.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不足。实施长江流域网格化管理以来,基层人员就如何开展工作还缺乏经验,对监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使得其在解决问题时,有时不知道如何处置,这无形中让基层责任单位工作效率大打折扣。2.区禁捕办监督力度薄弱。长江重点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而区禁捕办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只能针对市禁捕办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和检查,缺乏对监管对象的强制措施,工作节奏没能跟上新形势的步伐,工作效率不能满足各项工作需要,办事效率不高。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培训。区禁捕办牵头对基层网格长、网格负责人以及基层巡护员的禁捕(禁钓)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切实打通禁捕禁钓“最后一公里”。2.抓好协同。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合作,全区树立“一盘棋”思维,做到信息互联互通、事件迅速响应、问题协商解决,提升各部门联勤联动能力。3.做好宣传。把长江禁捕禁钓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通过政策宣讲、标语张贴、公示公告、典型宣传等方式,加大《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江禁捕禁钓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4.强化督查。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明查暗访,确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到位。对禁止非法捕捞现象、禁捕禁钓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仅供参考
本文标题:关于20XX年落实长江重点水域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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