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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尊敬的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0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二、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我公司向基金投资人提供以下服务:(一)基金销售业务,包括基金(资金)账户开户、基金申(认)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定额定投、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等。我公司根据每只基金的发行公告及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其它相关公告收取相应的申(认)购、赎回费和转换费。(二)基金网上交易服务。(三)基金投资咨询服务。(四)电话咨询、电话自助交易服务。(五)基金交易查询、交割业务。(六)基金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我公司根据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修改上述这些服务项目,具体的业务规则您可以向我公司营业网点或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95511咨询。需要提醒您的是:相关业务规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三、基金分类、评级的基本知识以及投资风险提示(一)基金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2、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3、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4、依据投资理念的不同,可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5、特殊类型基金包括系列基金、保本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二)基金的评级基金评级是指基金评级机构在基金分类的基础上,衡量基金的收益,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出基金的风险调整后收益,实现对基金的星级评级。目前常用的基金评级系统有晨星评级、理柏评级、银河评级等。投资人在投资基金时,可以适当参考基金评级结果,但切不可把基金评级作为选择基金的唯一依据。此外,基金评级是对基金管理人过往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并不代表基金未来长期业绩的表现(三)风险揭示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3、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5、本公司将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相应的基金品种,但我公司所做的推荐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四、基金交易业务提示信息1、委托受理时间提示基金当日交易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T日15:00。客户委托申请的时间以我公司系统自动记载时间为准。2、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开户提示a)同一客户在一家TA中只能开立一个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开户成功后即能交易该TA系统中所有的基金。b)T日通过平安证券交易系统提交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基金公司在T+2个工作日确认后,生成正式基金账户(T日为开户当天)。c)提交TA账户开户(T日)申请的同时进行基金认/申购时,会由于T+2日开户申请确认失败导致交易无效的情况发生;为避免基金交易不成功,请在T+2日开户申请结果确认后进行基金交易委托。五、投诉处理和联系方式基金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11或营业部服务电话(各营业部服务电话详见附表)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基金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拨打我公司投诉电话或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营业网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或投诉。对于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当日回复,不能当日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非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顺延的第一个工作日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我公司投诉联系方式如下:电子邮箱:Jbts@pasc.com.cn电话:0755-22627052传真:0755-82400862联系地址: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证券公司稽核监察部邮编:518029投资人也可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诉。联系方式如下: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网址:,联系电话:0755-83263315,传真:0755-83260239,电子邮箱:shenzhen@csrc.gov.cn,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体育大厦东座深圳证监局,邮编:518028。中国证券业协会:网址:,传真:010-66575896,电子邮箱huizhang@sac.net.cn,地址: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B座二层,邮编:100140。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承诺投资人利益优先,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不能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能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核实我公司基金销售资格。附件: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投诉处理工作联系人名单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联系人名单公司名称投诉受理人姓名投诉受理电话投诉受理传真投诉受理邮箱深圳蛇口营业部崔澍0755-2667423126689870cuishu@pasc.com.cn深圳八卦三路营业部王咏霄0755-8243625182261770FTTS@PASC.COM.CN深圳商报路营业部钟臣0755-8352179683521796zhongchen@pasc.com.cn深圳深南东路营业部陈芸0755-2515980225159783chenyun@pasc.com.cn深圳振华路营业部陈鹏0755-8378550283785481chenpeng@pasc.com.cn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杨阳0755-8369699783696986yangy@pasc.com.cn广州环市东营业部王一华李秒涛020-87621016020-8766764787776389limt@pasc.com.cn广州新港中路营业部严汝邦020-8248550034052229xgts@pasc.com.cn珠海营业部高华安0756-33718103371570gaoha@pasc.com.cn海口营业部苏克华0898-6853874968538749sukh@pasc.com.cn武汉营业部熊志027-8574331085743257xiongzhi@pasc.com.cn上海常熟路营业部石冰021-6207888062078100shibing@pasc.com.cn上海零陵路营业部李淳021-5452456764163704shts@pasc.com.cn南京营业部胡勇025-8478321684783220huyong@pasc.com.cn杭州文三路营业部夏亚0571-8822333788223344huxueping@pasc.com.cn北京东花市营业部周磊010-6717219667172177zhoulei@pasc.com.cn.天津营业部甘琦022-5818790558791096ganqi@pasc.com.cn大连营业部杨璟0411-8253920039527908yangj@pasc.com.cn青岛中山路证券营业部王晓红0532-8090991880909900wxh@pasc.com.cn重庆邹荣路营业部卢薇023-6373700463736440luwei@pasc.com.cn成都双楠路营业部唐霞028-8509973285094099tangxia@pasc.com.cn新疆人民路营业部张志强0991-23193772330776zhangzq@pa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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