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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七章区域经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EconomicIntegration)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原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主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关税同盟理论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指有一定地缘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共同的行动准则和协调一致的政策,甚至通过建立起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实行长期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经济乃至政治上的联盟。定义的三点内涵:1、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经济交流障碍的消除;2、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原因(一)微观原因1.实现规模经济,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区域范围内的规模经济,从而形成集团竞争力。1975年美国的GDP为15138亿美元,而当时欧洲国家中GDP最高的联邦德国也只有4248亿美元,只相当于美国的1/4强,而按欧共体整体来衡量,当时欧共体9国的GDP总值则达到13501亿美元,可以同美国相抗衡。西欧国家通过一体化确立了在世界经济中“一极”的地位。2.要素自由流动,提高经济效率通过取消相互间各项贸易壁垒,促使要素配置、生产分工更趋合理,从而全面提高区域内经济运行的效率。区内贸易壁垒消除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1960年欧共体6国区内贸易占进口总额的34.6%,1970年上升至48.9%;1980年欧共体扩展至9国,其区内贸易比重进一步上升为52.8%,1990年已超过60%。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带来更为可观的经济福利。欧共体的统计显示:由于取消贸易壁垒而获益占欧共体GDP的0.2%,由于取消影响总生产的壁垒而获益2.2%,由于更充分利用规模经济而获益1.6%,由于增进内部竞争和减少企业低效率而获益1.6%。(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宏观原因20世纪的世界经济是走向经济全球化的经济。它所构成的宏观发展方向是全球范围的商品贸易、生产分工和要素资源流动的自由化以及财政、金融等经济运行体制和制度的高度协调。但是,经济一体化与主权国家对国民经济控制和管理权的冲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间合作的障碍、更深层次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障碍等等,都使经济全球化的进展步履艰难。经济发展水平接近、文化背景相似、社会政治体制相融的特定地区就率先尝试区域性经济一体化,以充当经济全球化的阶段性准备和局部性实践。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经济一体化根据一体化程度1、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s)指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的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较为优惠的关税。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低级和最松散的形式。2、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各成员国在区内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各个成员国保持独立的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3、关税同盟(CustomsUnion)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关税同盟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4、共同市场(CommonMarket)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贸易壁垒,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税率,而且共同市场成员国之间的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5、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指成员国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建立统一对外关税,成员国制定并执行一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取消各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6、完全经济一体化(PerfectlyEconomicIntegration)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其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政策上完全统一化。区域经济一体化部门一体化全盘一体化根据一体化的范围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一体化垂直一体化根据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指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共同组成的一体化。如欧盟、东盟自由贸易区。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组成的一体化。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指区内各成员国的一种或几种产业(或货物)的一体化。指区域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四、主要区域经济集团一、欧盟的成立与发展1957年3月由法国、前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签订《罗马条约》,并于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标志着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欧盟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EUROPEUNION简称EU第一阶段(1958—1968年):建立关税同盟阶段欧洲共同体(EuropeanCommunity,简称EEC)成立的初衷是加强欧洲大陆各国的经济合作,为恢复战后的欧洲经济,减少在欧洲再次发生世界大战的悲剧的可能性,也为了在东西方冷战中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根据《罗马条约》,共同体实现内部自由贸易,相互取消关税,撤消相互间贸易壁垒,对外实行统一的贸易政策。但这一目标的真正实现是在1968年以后。第二阶段(1968—1992年):实现关税同盟和建立共同市场阶段从1961年到1970年的10年中,共同体GDP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高于同期美国的2.5%,对成员国的经济合作是一种鼓舞。1985年6月,发表了“白皮书”,提出进一步取消内部障碍,建立包括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完全流动的共同市场的具体建议。两年后,各成员国先后进行了讨论,修改并批准了“单一欧洲法”(反映白皮书内容),于198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其目标是于1992年底建立欧洲共同市场。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3国加入欧共体,使欧共体由最初的6国增加为9国。1981年希腊加入。葡萄牙和西班牙于1986年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正式成员国,使成员国总数增至12个。第三阶段(1993年起):实行共同市场和建立经济同盟阶段1993年1月1日,欧共体决定实现“单一欧洲法”提出的目标,进入共同市场阶段。为继续推动欧洲的联合,12个成员国首脑于1991年12月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会议,签订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通过12国全体人民的努力,将欧洲共同体缔造成为一个政治经济一体化的联盟——经济同盟。1993年1月1日《马约》生效,欧洲联盟正式成立。1993年11月欧共体发展为欧盟。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芬兰正式加入欧盟。2004年5月1日,正式宣告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10国加入欧盟。2007年1月1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正式加入欧盟。欧盟的会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兰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欧盟的盟歌: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欧盟的铭言:“多元一体”。欧洲日:每年的5月9日。欧盟的统一货币:欧元(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欧元区共有17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希腊、斯洛文尼亚、塞浦路斯、马耳他、斯洛伐克、爱沙尼亚,人口超过3亿3千万。1998年,欧盟11个成员国制订了欧元趋同标准(ConvergenceCriteria),并随着1999年1月1日欧元的正式出现而成立了欧元区。希腊于2000年达到标准并于2001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2002年1月1日,实体欧元硬币与欧元纸币面世。斯洛文尼亚于2006年达到标准并于2007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于2008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斯洛伐克于2008年达到标准并于2009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2010年,爱沙尼亚获准于2011年加入欧元区。目前欧元区共有17个成员国和超过3亿3千万的人口欧元区示意图欧元区(17)依法需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8)未参与欧元区的欧盟成员(1):英国;未参与但计划以公民投票是否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1国;丹麦;*在经过协议下使用欧元的非欧盟成员地区5国:圣马力诺;梵蒂冈;摩纳哥;*在没有协议下使用欧元的非欧盟成员地区4国:安道尔、黑山、科索沃;国家加入日期国家加入日期奥地利1999年1月1日卢森堡1999年1月1日比利时1999年1月1日马耳他2008年1月1日塞浦路斯2008年1月1日荷兰1999年1月1日芬兰1999年1月1日葡萄牙1999年1月1日法国1999年1月1日斯洛伐克2009年1月1日德国1999年1月1日斯洛文尼亚2007年1月1日希腊2001年1月1日西班牙1999年1月1日爱尔兰1999年1月1日爱沙尼亚2011年1月1日意大利1999年1月1日组织机构——欧洲理事会(EuropeanCouncil)即欧盟首脑会议,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欧盟首脑会议主要负责制订“总的政治指导原则”,其决策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自1975年起,欧盟首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目前,欧盟首脑会议为每半年举行2次。15个成员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创始国)英国丹麦爱尔兰(1973年)希腊(1981年)西班牙葡萄牙(1986年)奥地利芬兰瑞典(1995年)建立关税同盟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建立欧洲货币单位建立内部统一大市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生效欧元的启动二、欧共体在实施一体化的进程中的成果1999年1月1日欧元启动。首批欧元国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11国。2002年1月1日,欧元现钞开始流通。英国、丹麦、瑞典、希腊作为非欧元国也在积极向欧元区靠拢。2002年不使用欧元的欧盟成员国除了英国还有瑞典、丹麦。申根协定(SchengenAgreement)1985年6月1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的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申根协定。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一、《申根协定》的主要内容(1)相互开放边境,包括不再对协定签字国公民进行边境检查;(2)外国人一旦获准进入“申根领土”,即可在协定签字国领土上自由通行;(3)设立警察合作与司法互助制度等。二、《申根协定》的目的为了建立一个具有共同边界而没有内部边境检查的区域,并协调对申根区之外的边境控制,所有参与国必须执行同样的入境标准。这意味着,所有申根国家必须就哪些第三国国民需要办理签证的问题,执行统一规定。另一方面,访问者持有的签证一般在全部申根国家同样有效。进一步而言,所有的参与国必须信赖其他国家进行适当边境检查的能力。三、《申根协定》的意义《申根协定》取消了内部边界,极大方便了人员、货物、资金和服务在欧盟内部的自由流动。无论是不是欧盟成员国家的公民,无论来自哪个国家的外国人,只要在这些国家中的其中一个国家获得了合法居留和入境签证,就同时获得了申根国家自由通行的权利。因此受到欧盟大多数居民及许多外国游客的欢迎。四、《申根协定》签证《申根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把申根成员国之外的国家分为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三类:正名单正名单是指所有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办签证的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灰名单灰名单是指一部分成员国要求,而另一部分成员国不要求签证的国家,共20个国家,对灰名单国家是否要求申办签证由各成员国自定。负名单负名单国家是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共130个;其中包括中国。五、《申根协定》成员国的扩容1990年6月,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腊4国加入《申根协定》。1996年12月,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和冰岛五国签署了加入《申根协定
本文标题:第七章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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