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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市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将XX市打造成XX省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发展定位,以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并进,加快推进我市铸造企业转型升级,提高铸造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全市铸造产业可持续发展,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新篇章为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绿色铸造。依法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节能减排、健康、安全等“绿色铸造”理念,坚持清洁生产,在铸造生产各个环节,积极采用环保节能装备,降低污染排放,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二)智能铸造。利用先进技术引领传统铸造业转型升级,通过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投入,提高铸造企业质量水平、效益水平,推进铸造业智能化发展。(三)安全铸造。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设备设施自动化装备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铸造企业安全水平。二、目标任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所有铸造企业(含涉及铸造工序的企业)进行整改,通过1年的时间,使我市铸造产业转型升级有突破性进展,重点实现以下目标:(一)整改提升一批。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大幅提高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牢固树立绿色铸造生产理念。到2021年底,使我市铸造企业达到《铸造企业规范条件》要求,形成一批绿色铸造企业。(二)重组整合一批。在整治提升中,鼓励有意愿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集中资源使企业尽快摆脱发展困局,使其向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三)淘汰落后一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整治提升标准。至2021年底,对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一批企业,依法予以淘汰。(四)招大引强一批。按照《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结合我市铸造产业发展现状,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程,积极招引国内外龙头铸造企业,打造XX绿色、智能铸造产业基地。三、主要措施(一)全面诊断摸底。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铸造企业公司登记、立项审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利用、规划许可以及企业分布区域、主要生产设备、主要产品、产能产量、主要经济指标等情况,全面梳理企业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2021年2月底前完成)(二)制定提升标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分别制定铸造企业环保、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节能等方面验收细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验收细则。通过制定实施严格的整改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月底前完成)(三)规范整合提升。一是严查备案。对环保备案、工商登记手续不全的企业,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立即责令停产,在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对立项、土地、规划、安全等手续不全的企业,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依法确定是否补办手续,能够补办的,市直部门给予配合支持;不能补办的,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依法责令停产。建立手续不全企业整改台账,逐个企业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铸造企业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的,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依法责令停产整改,达标前不得恢复生产。(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XX供电公司。2021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自查整改。铸造企业对照验收细则自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经县区、开发园区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如中国铸造协会等行业内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过程中,企业建立健全环保、安全、技术设备节能等方面整改提升台账和管理机制。整改完成后,企业自行组织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备查。(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三是组织验收。对完成整改备查的企业,由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生态环境、应急、经信、发改等部门进行第一次验收,分别组织专家对照验收细则的指标内容逐项评价(打分)。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80分为合格线),环保、安全、技术设备节能方面等三个方面必须全部验收合格方可列为合格企业。经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设定整改期限。经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企业,由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停。因设备引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验收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视情况适当延期验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四是目录管理。各县区、开发园区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对完成整改,验收合格的铸造企业纳入铸造企业管理目录,并根据验收细则的指标内容评价得分,对全市铸造企业进行排名,确定全市“一类”“二类”“三类”铸造企业名单。列为“一类”企业的,优先推荐申报中国绿色铸造示范企业;列为“二类”企业的,优先推荐申报绿色铸造企业;列为“三类”企业的,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从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方面加大检查处罚的频次和力度。对纳入铸造企业目录的企业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监管。每两年依据《整改提升验收标准》进行评价。对新上铸造企业项目严格按照中国铸造协会出台的《铸造企业规范条件团体标准》(公告稿)执行,对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对新上铸造企业,经1年过渡期后,进行评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四)积极招大引强。重点招引金属炉料、造型材料、筑炉材料等原辅材料企业和供应服务商,特色、龙头骨干和普通铸造企业等铸造生产企业,造型/制芯设备、熔炼设备、砂处理设备等铸造装备企业和供应服务商,模具设计制造、机械加工、铸造工艺装备配套、铸件热处理、铸件表面处理、环保设备、物流、废料回收等产业链延伸企业。建立健全给排水与排污综合治理、电力、道路、网络、绿化、消防和综合服务管理等基础设施。打造绿色环保,特色明显,配套完善的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四、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开发园区要根据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铸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并建立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专家库。同时依托中国铸造协会,XX工业大学、中钢集团XX矿山研究院等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为铸造企业整改提升、铸造产能认定等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二)加大舆论宣传。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组织培训、政策宣讲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企业主动转型、社会监督整改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曝光、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三)加强督促指导。将全市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纳入年度考核工作。XX市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约谈相关负责人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文标题:X市铸造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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