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高级会计师系统辅导资料
高级会计师系统辅导资料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一、金融资产的分类和重分类(重点)(一)分类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更。(二)重分类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3.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重分类。(1)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2)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存在下列情况的,企业不需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例如,因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予以出售等。二、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一)企业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二)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三)购买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构成初始入账价值。三、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计量。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后续计量采用的基础不完全相同。(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二)持有至到期投资1.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票面利率×期限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3.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①扣除已收回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期末摊余成本的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现金流入(实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三)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公允价值时行后续计量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四、融资产的终止确认1.售价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要计入到投资收益。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要转入投资收益。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处置时,资本公积也要转入投资收益。第二节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一、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与计量(一)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两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中,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2.其他金融负债。通常情况下,工商企业购买商品形成的应付账款、向商业银行借款形成的长期借款、商业银行吸收的客户存款等,均属于其他金融负债。(二)企业初始确认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除上述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为: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利息费用-现金流出(实付利息)】-已偿还的本金三、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在其义务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第三节权益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一、权益工具的确认与计量【掌握三点】1.企业发行权益工具所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应当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等。2.企业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3.企业在发行、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时,不应当确认利得和损失。二、混合工具的分拆(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发行的某些非衍生金融工具,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通常称之为混合工具,如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对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该非衍生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即“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债券和股票的混合融资品种,在国内资本市场属于金融创新产品。2006年出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首次将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列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1.主要特征我国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主要特征是:捆绑发行,交易分开。捆绑发行意味着出售给同一投资者,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别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和权证市场交易,债券到期偿还本金,可以带来稳定的利息;认股权证内含持有人可以行使买卖股份的权利,且行使此权利可以给持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具有内在经济价值。认股权证可以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实现转让,具有流通性。2.财务意义(1)一次发行,两次融资分离转债作为一种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混合证券产品,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一次是发行公司债,是债权融资;一次则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行权,属于股权融资。由于认股权的价值受正股价格的影响,因此,这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业绩促使股价上升,才能获得更多的再融资。(2)分离交易的可转债面临更大的付息压力分离交易的转债对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有要求,即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且对最近三年的可分配利润有要求,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第四节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一、金融资产转移的定义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如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银行贴现等。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转移的核算有两种情况:终止确认、不终止确认。(一)终止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en.Examw.CoM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时,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时,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二)不终止确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应当终止所确认转移的金融资产:(1)企业以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和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三、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一)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共供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二)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三)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第一节存货的减值(重点章)一、减值迹象的判断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一般原理【注意】如果期末存货一部分有合同售价,一部分没有合同售价,则应分别计算可变现净值和计提跌价准备。第二节金融资产减值一、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范围和迹象判断第一类金融资产不提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都要提准备。债券投资:发行方出现了重大的财务困难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出现严重的非暂时性的下跌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也应当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借:资产减值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中华考试网贷:资本公积——其
本文标题:高级会计师系统辅导资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99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