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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4篇在这个法律社会中,当我们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仔细地审阅合同中的条款。那么如何起草一份优秀的合同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4篇”的相关信息,那么这篇文章一定非常值得一读。让我们一起努力变得更加出色吧!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1一.定义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中,又称为中介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在房产交易中,是指:买房人与中介,或卖房人与中价之间,以中介人介绍订约机会或信息并提供房屋销售的中间服务包括介绍房屋状况、协助签约、协助资金产证监管等为内容的服务性合同。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者委托中介协助买房或卖房者委托中介协助卖房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本质上说是一个保护中介2头收钱的协议,具体可以观察居间合同上,购房者,卖房者,中介,三方各自的义务/责任条款各占多少比例。注意:有些中介概念不清或故意混淆概念,其《居间合同》模板的名字为《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又或者是其他名称,而实质内容却是《居间合同》区分的主要区别就是1.《居间合同》比《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双方多了一个居间方,即中介。只要合同上或签名处有居间方(通常为丙方),那这就是《居间合同》2.合同内容中有委托相关内容。3.违约责任中有“定金法则”,详见“2定金”二.作用:1.保证中介利益。2.中介凭居间合同就可去网上拉房屋买卖合同,凭此网上备案拉合同并加锁,意味房子必须通过这个中介卖。3.可以做低/高房屋价操作4.包装成首套房5.其他某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不能约定的内容。三.必要性居间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对房屋交易起正式左右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比居间合同详细,违约代价也更高)。而如果因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差异而产生矛盾时,岂不是多此一举?例如居间合同签订后,定金也付了,但在谈房屋买卖合同适意见分歧严重无法达成一致,是否算违约?暂时还不清楚,貌似以目前的情况,很难跳过居间合同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介要保护其利益。不过可以尝试尽量避免这种麻烦。那就是把2种合同的内容差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也就是把居间合同写得详细点,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一致。居间协议多是格式文本约定付款方式,那么就在居间合同的补充合同/协议中添加与缺少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居间合同+补充合同/协议)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有些中介把居间协议连同买卖合同放在一起,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2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丙方(居间方):成都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了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第五条定金支付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一次性现金付款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二)银行按揭贷款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元整)。第七条房屋交付(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常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四)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五)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二)乙方义务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常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三)丙方义务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3居间合同与其他劳务合同不同,居间合同的根本特性在于居间报酬请求权的实现取决于居间人是否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缔约,然而并不是所有居间人和委托人都清楚这一点,从而导致居间争议的产生。并且,在我国现行立法对居间活动涉及不多的现实状况下,难免会造成司法程序中解决居间纠纷的无法可依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概述(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定义房屋居间合同是指,房屋居间人为委托人在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活动中提供订立合同的信息、咨询或提供代理或策划的服务,并需要委托人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通俗来讲,房屋居间合同,也可以称之为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这是由房屋中介提供的一种有偿服务(房屋咨询、给他人提供房屋信息、代理房屋买卖以及房屋价格评估等)活动。房屋居间合同包括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在房屋转让、租赁活动中提供信息、咨询或提供代理服务以获得报酬而签订的合同。在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履行一般的居间义务,如了解房产行情,发布房屋相关信息,了解房屋使用状况,指导买卖双方签约等。可以明确一点的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居间人必须忠实居间义务,包括如实报告的义务,尽力提供居间服务的义务以及保守秘密的义务等。(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1.居间合同具有有偿性与双务性房产买卖居间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合同中涉及居间人与委托人的相关利益;并由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要向居间人支付居间活动报酬,作为居间人服务的对价。不要报酬促成他人订立合同的行为,不属于居间合同,而是一种服务性活动。居间合同的双务性是指,居间合同一旦成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居间人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委托人则履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后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义务。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篇4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售方)身份证号码:丙方(居间方)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登记地址: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房屋状况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型:;楼层其他情况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或贷款支付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资金监管服务****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
本文标题:房屋买卖居间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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