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按照《信访工作质量年活动方案》要求,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层层落实责任,增强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从第一接待人、第一经手人、第一责任人开始,严密信访案件的呈批、交接、办理答复程序。一、第一接待人责任:热情礼貌接待上访人,详细记录上访人反映问题,形成材料后交主管人审批。二、第一经手人责任:根据上访问题性质及时准确归口分流到位,经领导审批后办理交接手续。三、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问题性质落实专职责任人负责案件的查办答复工作,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批后再行答复,并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四、第一接待人、第一经手人、第一责任人要在书面材料上签署意见。五、责任部门必须给上访人出具《处理决定书》,向上访人说明调查证实的事实,公布处理决定。六、上访人对处理决定有疑义的,第一责任人对其实行包案,负责思想疏导工作,直至上访人息诉罢访。殷石村处理群众信访问题限期办理制度一、信访室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属于村委会受理的,应及时移送到或告知信访人到有关部门处理。二、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书记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并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告之信访人延期的理由。三、信访室收到复查请求,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对我村复查意见不服的,告知信访人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持书面答复镇信访办提出复核请求。四、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能办结的,要书面向交办的上级机关说明理由。五、执行办理信访事项限期制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信访接待制度第一条: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信访范围(一)反映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的有关问题;(二)举报自然保护区管理管护违法行为;(三)对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五)对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和要求;(六)其他依法应当由保护区管理局办理的信访事项。第三条:接待内容接待群众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反映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咨询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第四条:接待人员职责(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依法行政;(二)认真处理人民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依法解答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耐心做好疏导工作,宣传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三)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不得将举报、控告材料、信访人姓名及其他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被控告的对象或者单位。第五条:接待方式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轮流值班制度。第六条:信访接待时间每周三、五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第七条: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的要求(一)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认真耐心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认真的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或因显示条件所限无法解答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二)处理来信,要认真登记并呈送局领导批示后,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及时答复。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申请延期并告知信访人。(三)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也不得要求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本文标题: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60748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