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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经济法—企业法各个企业形态各有利弊,应结合自身情况加以选择。自给自足简单的商品交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经济法—企业法企业的分类经济性质投资者身份法律地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混合企业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经济法—企业法经济法—企业法◎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是非法人企业◎税负较少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经济法—企业法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施行,以下一些个人和组织均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要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我国公民王某打算以自己的专利进行作价出资,开办“瑞达科技服务公司”;2、美国公民丹尼斯打算出资5万美金,开办“十分可乐旅游服务部”;3、海淀法院刘法官打算出资一套办公用房及相应设备,开办“哇呀呀艺术工作室”;4、我国法人甲公司打算出资10万元,创建“八匹马服装加工有限中心”。请问:他们的申请能够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吗?他们的出资方式是否合适?经济法—企业法◎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幻灯片10◎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法◎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元钱?)◎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经济法—企业法1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企业名称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佳人美容美发中心白冰摄影工作室经济法—企业法设立程序申请人工商部门15日登记发照不驳予回登通记知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4、如有委托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经济法—企业法王某是某皮鞋厂一名老工人,买断工龄获得10万元,为了日后生计,出资设立了“皮皮日用品批发中心”,因其不懂经营便与原为同厂的推销员李某口头约定由李某代为管理。李某经营了半年赔了2万元,王某便将之辞退。重新聘用了曾读过工商管理的孙某,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其中规定,孙某可以在3000元限额以下拥有自主决定权,超过限额后应报王某本人批准。半月过后,孙某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与某日用品厂签订了价款为1万元的购销合同,日用品厂交付货物后向王某索要货款,王某知晓此事后,甚是恼火,便以自己事前并不知道且孙某越权为由拒绝支付。问:1、李某对该企业有无管理权?2、王某可否拒付货款?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经济法—企业法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资金自用或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与本企业订立合同或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将企业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如何管理可自管也可委托他管法律对受托人有无限制有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1、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需签书面合同。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分析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1依法申请贷款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3拒绝摊派权4其他权利经济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如何处理作出变更决定申请变更登记15日1、变更登记申请书;2、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3、有委托人,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15日核准,换发执照或变更通知书;不核准,发给驳回通知书。经济法—企业法农村青年张某已在县城打工2年,手中有一些积蓄,几年来的裁缝工作,使他积累了一些制衣的经验,2002年,他舅舅某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孙国强欲成立一个裁缝店,拟由张某负责管理该个人独资企业。该店经县工商局核准注册,店主为孙国强,实际由张某负责管理。随后,张某从农村老家雇了8名姑娘在店里工作,年龄大的19岁,小的15岁。由于该店处在商业繁华区,张某的裁剪技术好,有许多人慕名而来,活儿很多。店里的工作人员每天工作10小时。2003年3月,雇工李某在工作中由于烫斗故障起火,烧伤了右手,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李某多次要求张某进行补偿,都被张某以“我们并没有这方面的协议”而予以拒绝。李某及其家人多方投诉,终于在妇联的支持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济法—企业法问题:1、孙国强能否创办个人独资企业?2、裁缝店在劳动用工方面有何违法行为?3、李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企业清算企业解散投资人;债权人提请法院指定清算人15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告: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无法通知怎办谁能提起经济法—企业法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名为顺鑫发的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该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该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2)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经济法—企业法问题:(1)乙于2月10日以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试述该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经济法—企业法财产如何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企业财产不够清偿怎么办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偿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所欠债务还有偿还义务吗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经济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经济法—企业法独资企业的优缺点分析:优点:经营灵活、政府干预和管制少、便于管理,决策自主、收益独享、应变能力强缺陷:财力有限,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受业主个人健康状况影响较大;不易获得贷款。经济法—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的概念及分类:合伙,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的联合。合伙==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分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名称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经济法—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四)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1狭义的合伙企业法即《合伙企业法》。于1997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修改,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企业法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适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2、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由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合伙企业法的适用:经济法—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本法另有规定除外)特点: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除外)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甲:21岁、中国地大大三学生;乙:24岁、海淀区东升乡政府公务员;丙:17岁、北京城市学院大一学生,其父是某著名企业家;丁:34岁、货车司机。4人是同乡,打算设立一合伙企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如下合伙协议:甲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因家境贫穷不承担经营风险,乙出资2万元,丙出资5万元,丁以劳务(开车)出资,作价1万元。盈利均分,风险由乙、丙、丁按3:5:2分担。企业名称暂定为:北京刘老根科贸有限中心。1个月之后4人实际缴付了出资并租好了场地。一切准备就绪后由乙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请问:他们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吗?为什么?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经济法—企业法(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37(二)有书面合伙协议;44(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7;(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满足什么样的资格条件?经济法—企业法1合伙企业的协议《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的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应当记载哪些内容?经济法—企业法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内容不全或约定不明怎么办?经济法—企业法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经济法—企业法(1)除了土地之外,其他财产都可以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出资;(2)合伙人的出资没有法定数额限制;(3)合伙人的出资期限没有法定限制,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合伙人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一般不需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
本文标题:经济法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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