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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法的一般原理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和国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二、法的概念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的总和。第二节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二)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部门法(三)经济法是一系列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三节经济法的体系一、经济法的渊源(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四)地方性法规(五)部门规章(六)国际条约二、经济法的体系(一)经济组织法(二)经济管理法(三)经济活动法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律规范产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家干预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形成的独立社会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经济主体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三)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四)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统一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二、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一)协商(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企业破产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1.企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组织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二)企业的分类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可有不同的分类。二、企业法的概念和分类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二.企业的分类1.按所有制性质,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2.按组织形式,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3.按资产是否包含涉外因素,可分为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五、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行政处分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第三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1.提出设立申请2.企业登记机关审核批准案例分析2006年8月,张某、陈某、康某3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食品的合伙企业,并订立了合伙协议,但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案。张某、陈某均已经在合伙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康某因有急事未来得及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便匆匆赶往外地办事。张某与陈某均按期出资,公司起名为“康利食品有限公司”,并正式开业。请问:依照《合伙企业法》,该合伙企业是否成立?三、合伙企业的财产(一)合伙企业的财产的性质和构成(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二)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四个限制条件★四、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一)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形式(二)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三)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四)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一)对外代表权的效力(二)退伙1.自愿退伙2.法定退伙3.除名退伙七、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一)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二)合伙企业的清算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2.确定清算人3.清算人的职责4.财产清偿顺序5.清算结束第四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设立的条件2.设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程序(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变更和终止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变更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终止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经营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组织机构(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经理)的地位和职权(二)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监督机构(一)稽查特派员(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三)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五、违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一)企业的法律责任(二)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第五节企业破产法一、企业破产法概述(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破产是在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时,在法院的指挥、监督之下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二)破产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一)破产界限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常简称为不能清偿。(二)破产申请的提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三、和解与整顿(一)和解1.和解的概念2.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整顿和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被申请破产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便进入整顿阶段。四、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一)破产宣告我国《破产法》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3种情况。(二)破产清算1.破产清算组2.破产财产3.破产债权4.破产抵销权、别除权5.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五、破产法律责任责任的法律形式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一)破产程序中违法行为的责任(二)对造成企业破产损失行为的责任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第五节第六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第七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与分类(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1.依法设立2.以营利为目的3.以股东的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4.具有法人资格(二)公司的分类二、公司法的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一)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公司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公司法》,但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5个特征:(1)公司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2)公司股东责任的有限性;(3)公司股东的出资不划分为等额股份;(4)公司不能发行股票;(5)公司股份转让有严格限制。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5个条件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四、国有独资公司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4个特征:(1)公司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而无最高限制;(2)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3)公司可以公开募集资本;(4)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四、上市公司(一)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增加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2.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3.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4.增设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二)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一、股份发行二、股份转让第五节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一)公司债券的概念(二)公司债券的种类(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与程序。第六节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一、公司合并(一)公司合并的概念和形式(二)公司合并的程序(1)签订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作出合并决议(4)通知债权人(5)依法进行登记二、公司分立(一)公司分立的概念和形式(二)公司分立的程序三、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四、公司解散五、公司清算(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的职权(三)清算工作程序第七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一、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二、公司的法律责任三、清算组的法律责任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和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五、公司登记机关的法律责任六、其他有关法律责任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四节外资企业法第一节外商投资企业法概述一、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外商投资企业具有以下3个基本特征:(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2)外商因投资对该企业享有控制权和支配权;(3)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三)外资企业(四)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4方面的经济关系:(1)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2)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其他企业、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3)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4)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关系。四、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基本原则(一)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二)经济效益原则(三)平等互利原则(四)遵循国际惯例原则第二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概述(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及其法律地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和出资方式(一)合营企业的设立1.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2.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二)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1.出资方式2.出资期限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二)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一)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二)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一)生产经营管理(二)财务会计管理(三)劳动用工管理案例分析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拟在中国设立合资经营企业,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含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以及现金280万美元),美方投资120万美元(含专利权作价25万美元,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价15万美元,现金80万美元);合营企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约定在分配方式上允许美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但合营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外方投资者投资收回后,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中,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国法律。请问:上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第三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概述(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地位(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概念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和出资方式(一)中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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