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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类专业基础核心课程《财政学》2《财政学》课外新闻阅读材料•《财政研究》•《税务研究》•《公共经济研究》•《财政与税务》•《经济研究》•《财贸世界》•《经济学(季刊)》•《财经》•《管理世界》•《世界经济》•各著名大学经济院系网站3主要教学内容Ø基本理论:财政、财政职能、公共产品、公共选择Ø支出:支出规模与结构、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Ø收入:税收、公债、收费、公共企业与公共规制Ø管理:政府预算、财政平衡、政府间财政关系教学中主要侧重阐述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时也会运用这些知识和原理直接回答现实中提出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开阔分析问题的思路,提供解决问题的原则和方法,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深造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41.导论本章主要对财政学最基本的问题,即“什么是财政”作出回答。51.1财政概念•“财政”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常用词汇,人们并不陌生;由于财政是政府经济活动的核心,因此它是现实社会中最为普遍的经济现象之一,日常生活中是充斥着财政现象的。61.1.1财政现象•人们的一生时时、处处受政府经济活动的影响。•一方面,它直接表现为各级政府在安排各项支出;另一方面,人们又必须向政府缴纳各种税收和费用,以便为政府的各项支出提供所需经费。因此,财政是由收入和支出组成的。•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政府是不可或缺的。离开了政府提供的各种服务,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转。所有的政府活动,都或多或少需要财力支持,都伴随一定量的财力安排使用。尽管具体的形式、规模、内容、范围等有着种种不同,但日常生活中却无时无刻发生着政府的收支活动。7•现代社会的政府收支活动,已极深极细地卷入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规模的迅速增长,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使得政府收支规模极为庞大。2004年,我国的政府预算收入和政府预算支出分别达到26355.88亿元和28360.79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3.65万亿元的19.31%和20.78%。换言之,该年1/5的GDP是归政府预算支配的。•应强调指出,预算收支还不是政府的全部收支,因为政府所掌握的财力并不全部列入政府预算,总会有或多或少的财力处于政府预算之外,这在目前的我国尤其突出,人们甚至认为只有1/3的政府财力被列入了预算内。由此可见,我国政府收支在整个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重要性。•政府收支活动作为一个客观经济范畴,始终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它所呈现出来的现象,就是财政现象。81.1.2财政概念•“财政”这一名词并不是自古就有的,更不是由某一个先知先哲预先给定的。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政府本身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相应地,“政府分配活动”也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我国古代曾使用过“户部”、“度支”等名词,去概括政府分配活动。至于“财政”一词,则迟至19世纪末才开始使用,并且是借鉴和引进日本术语的结果。我国使用“财政”一词大约始于1898年清政府的“户部”向皇帝上的奏章“财政折”。辛亥革命后,“财政”一词逐步成为我国形容政府分配活动的专用术语。9财政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私有制——阶级——国家(财政)剩余产品是财政产生的基础,国家(政府)是财政产生的前提。财政与国家(政府)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最早的财政范畴是捐税。中国最早的财政形态是夏代的贡赋。10•所谓财政,指的就是国家或政府的分配行为。因此,财政活动的主体就是国家或政府。离开了国家或政府,就谈不上国家或政府的分配,就无所谓财政活动;反之,如果不是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即使是分配活动,也不是财政活动。财政,是国家(政府)的分配行为。它具有强制和无偿的基本特征。11•由于政府不同于企业和私人,决定了财政活动具有强制和无偿的基本特征。•所谓“强制性”,指的是政府对企业和个人课征税款或收取费用,遵循的并不是自愿原则,无论纳税人或缴费者是否愿意,只要发生了应税或应费行为,他们就必须照章纳税缴费。这种强制性,是直接以法律的权威和政府的政治权力为依据确立的。•所谓“无偿性”,指的是政府分配大体表现为是货币的单方面转移,而不存在货币与资源和要素的直接等价交换。121.2财政制度•不同的经济体制,有着不同的国家和政府制度,形成不同的政府与经济的关系,决定了不同的财政制度。不同的财政制度即为财政类型。自然经济下存在的是家计财政,市场经济下存在的是公共财政,而计划经济下存在的是国家财政。131.2.1家计财政制度•封建君主制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对于君主来说,国家和臣民都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决定了此时财政收支就是君主的私人收支。称为“家计财政”,即“私人”的财政。•由于自然经济的自给自足特性,决定了此时的国家及其财政基本上是不干预经济的。作为私人性质的财政,必须将支出控制在自己的收入范围内,必须追求财政年度平衡。如果出现财政赤字,往往是封建君主陷于政治危机和私人财务危机的表现与结果。此时国家及财政虽然也为社会经济提供某些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但却是服务于封建君主实现千秋万代“家天下”目的的。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政主要是通过实物和力役的征调使用,来开展活动的。141.2.2公共财政制度•在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化过程中,财政制度逐步公共化。这些变化首先是在西欧社会完成的。•最具典型意义的财政制度变迁,是“政府预算制度”在英国的逐步形成。这是一个崭新的财政范畴。•在政府预算制度下,国王及其政府的收支活动被直接置于议会和社会公众的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之下。没有议会批准的预算,政府不能征税和收费,不能支用财力,也不能举借债款。议会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具有法律效力,违背政府预算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谁包括国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与制裁。15•此时财政活动形式也相应发生巨大变化。税收逐步取代其他收入形式,成为唯一的财政收入基本形式,占居了整个财政收入绝大部分的比重。于是,政府收入鲜明地表现出来自于“纳税人”的腰包,是纳税人在养活政府及其官员。反之,政府支出也必须并且只能为纳税人服务,必须集中到国防、行政、公共管理和公共工程等为市场服务的内容上来。君主私人性质的收支逐步被淘汰,财政收支鲜明地表现为是公共性质的收支,从而实现了整个财政从“家计性质”向“公共性质”的转变,即从家计财政制度转向了公共财政制度。•“公共性”成为市场经济下财政最为典型的特征,这就是它被称为“公共财政”的根本原因。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所谓“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是社会公众或者人民大众的财政,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171.弥补市场失效•在市场经济下,总是存在若干市场失效状态。市场失效就成为公共财政存在的经济根源,换言之,公共财政就是为了弥补市场失效而存在的。弥补市场失效就成为公共财政必须遵循的活动准则。由于弥补市场失效,其受益者是所有的市场活动参与者,因而此时的财政活动就是在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从而成为“公共”财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所谓的“缺位”和“越位”问题。该弥补的市场失效,政府和财政没有去弥补,是为“缺位”;不该干预市场的,政府和财政却插手了。是为“越位”。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改革的深化,直接危害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健全。为此,要想在我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就必须严格遵循弥补市场失效准则,真正克服政府和财政的“缺位”和“越位”状态。182.一视同仁服务•政府和财政在为市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公平对待所有的市场活动。这样,才能避免所有的市场主体,或者依靠政府权力而寻租,或者遭受额外的费用和损失。政府和财政服务的“一视同仁”,为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了外部条件,是与市场经济的本性相一致的。•公共财政为市场服务的“一视同仁”,是具体通过公共支出、公共收入和政府对市场的规范作用等表现出来的。•总之,公共财政为市场提供的服务只能是“一视同仁”的,而“一视同仁”的服务就是公共服务。遵循“一视同仁”准则,对于我国现实的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20余年的改革,但至今仍然没能解决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国民待遇”问题。在已经加入WTO的今天,如何按照“一视同仁”准则的要求,全面梳理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真正取消不同所有制成分,取消内资和外资之间的差别待遇,已成为当务之急。193.非市场营利性•所谓非市场营利性,是指政府的财政活动不是以直接追求市场收益,而是以社会的共同利益为目标,从而决定了公共财政进行的只能是非营利性活动。•政府不能追逐市场盈利目标,对于市场经济来说具有根本意义。只有当市场和资本依靠自身的力量,从根本上否定了政府追逐市场盈利的可能性之时,使得政府官员只能通过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来实现自己的存在价值,只能以社会利益为标准来评判其政绩,才能避免政府对市场不应有的干预和介入。•然而,时至今日,我国各级政府仍然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程度地追逐直接的市场营利。这类现象的存在,直接决定了目前的财政还不是公共财政。204.法治化的财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相应地财政作为政府的直接活动,在市场经济下显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也具有法治性。•公共财政的法治化,意味着社会公众通过议会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即通过政府预算的法律权威,来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着政府的财政行为。这种法律约束,使得财政鲜明地体现出是社会公众的财政,是“公共”的财政。它表明,政府是代表社会公众在使用他们的“钱”。正是通过法律形式,依靠法律手段,社会公众才得以真正决定和支配政府的收入与支出,真正约束和规范政府的活动,才能确保政府行为遵循市场和资本的根本要求,政府活动必须符合私人的根本利益。这样,法治性也成为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之一。•财政法治化在我国具有特殊意义。我国有着数千年的人治传统,要建立法治社会是极为困难的,其中尤以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更是如此。财政法治化意味着政府的活动被直接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是整个社会实现法治化的核心条件。目前政府正大力提倡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此,在构建公共财政过程中,应当赋予财政法治化问题以更多的关注。211.2.3国家财政制度•我国于1950年代建成计划经济体制,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国家财政”制度。•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财政模式的代表是“国家分配论”•在计划经济下,国家和政府以计划方式直接配置社会资源和要素。此时基础性资源配置功能不是由市场机制,而是由政府计划机制来承担的,其中财政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221.国家计划配置资源的基本财力手段计划经济下,财政直接从财力上服务于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计划安排。当时几乎所有的社会经济活动,或者直接由财政提供财力,或者受到财政的间接制约和决定。为此,财政集中了当时几乎全部的剩余产品,在某些时期甚至还集中了全部的基本折旧基金,从而集中了整个社会相当份额的财力。当时整个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财力,大部分是直接集中到国家预算,再以预算拨款方式提供。国家财政鲜明地表现为是生产建设性财政,财政投资不仅直接决定着整个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而且还直接决定和调整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比例结构状况。而对经济建设失误的克服和纠正,则首要的和关键性的,也只能是从财政的基本建设支出的调整入手,通过削减财政的基本建设规模,改变其投资结构,而重新恢复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232.直接服务于国营经济计划经济下,国家以国家所有制的形式直接掌握了全社会大部分的生产资料,直接拥有绝大部分的企业。此时企业是国家的行政附属物,个人是企业的行政附属物,都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几乎全部的财政收入都直接来自国营企业,它原本就是“国家”的收入,谈不上财政收入是掏纳税人腰包的问题;财政支出也就是“国家”自己在用自己的钱,也谈不上必须为纳税人服务的问题,而只是为国营经济服务的问题。当时财政尽可能地将财力集中起来投入到生产领域中,直接扩大了国营经济的规模和范围。整个国营经济就是在财政年复一年的投资下,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24•总之,这一时期存在的是计划经济型的财政,是“国家”以自己的财力在为自己服务,因而称之为“国家”财政制度。251.2.4财政制度转轨•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
本文标题:经济类专业基础核心课程《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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