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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_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参考8篇】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分享的“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_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参考8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第一篇】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本职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2/24等权利。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合法证件。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3/24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工资福利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一4/24次性付清职工工资。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第五节、社会保险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和辞职等有关制度。第二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员工手册,职工阅后签字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与修改权归行政部。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启用。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第二篇】卫生区一:讲台周围,包括黑板,多媒体讲台内外(教室前方3小组负责,每组每周打扫两天)卫生区二:后门周围,包括劳动工具摆放,教室外的清洁5/24区(教室后方四小组,前三组每组每周打扫两天,最后小组星期天打扫)卫生区三:包干区(教室中间六个小组,每组每组打扫一天)1、卫生打扫时间:a、时间:一日二次,早上7:20之前打扫完,晚上6:10之前打扫完。2、各卫生区打扫要求和建议:卫生区一:早读前,使用净水漂洗擦布,把擦布用力拧干净(没有滴水),对多媒体讲台内外全面清洗一次;而后每堂课前检查讲台外面,把粉笔头收集入框,粉笔灰擦洗干净;教室前方全面打扫,不留粉笔灰及纸屑,而后保持干净。黑板要及时擦干净,等待教师上课。卫生区二:早晨全面清扫,不留任何纸屑、塑料带、饮料瓶等垃圾;而后全天保持干净,有垃圾则清理。卫生区三:早上包干区清扫后,需派两名同学携带书本留在包干区,以监督其他班级向本班清洁区遗留垃圾,持续到八点钟。1、迟打扫,未先请假者扣一分/次。2、在上课,早、晚自习时间在教室吃东西,并将纸屑,包装物等遗留在簸箕内者扣1分/次(加罚一日教室卫生),备注:首次进行提醒及教育,可免于处罚)3劳动委员每天随机抽时间检查个人卫生,卫生较差的同学扣1分/次,以小组分数积累扣除。例如,两个同学卫生较6/24差,本小组扣两分。4、在班级或公共教室故意乱扔垃圾未捡者,第一次可进行提醒教育,第二次,扣1分(加罚一日教室卫生)。第三次加扣0.5分、共1.5分(加罚两日教室卫生),依次推类。1、以上无人打扫卫生时,有同学主动打扫者+1.5分2、有好建议可向班长或劳动委员反映,+0.5分/次,经采纳再+0.5分3、每周卫生打扫干净的小组,无任何扣分情况,+2分//次4、参加大型活动,积极踊跃加入后勤部者,+1分/次1、每个月末对小组卫生进行评估,分为a/b/c三级。a级符合要求,行为出色,b级基本完成,c级尚有不足。(注,由班委,组长进行评估,裁决)2、每月末从a级小组选出一名最优秀的小组,从c级组选出一名相对较差的小组。由最差小组对最优小组提供一定的奖励。(注:最优小组每人获得一元奖励;最差小组每人提供一元捐助,不够部分由组长多捐一元。)3、每个月始,各小组总分数全部归为100分。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第三篇】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7/24办法。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8/24分)。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第四篇】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生产环境,生产部特重申以下制度:1、早会:车间员工早上7:55之前必须到达车间,并按指定地点排队准备开早会;2、用餐时间:各线用餐时间不一,具体见附表;4、加班时间:根据季节具体安排;9/245、上班时间须穿厂服,6、上班时间穿拖鞋者,7、上班时间在车间大声喧哗者,8、严禁在车间内吃早餐,9、上班时间不能迟到、早退,迟到10、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走动、串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上厕所或者会客者,并必须向线长说明情况;11、请假须有请假条,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12、上班时间不能有吵架、打架等现象,13、上班时间使用移动电话者14、上班时间禁止吃零食,15、车间内禁止吸烟,16、个人工作台面要保持整洁,17、个人工具、茶杯、清洁工具要按规定放置,18、上下班代打卡者,19、服从线长分配,不能顶撞线长,20、各流水线周转箱不能超出红线,21、未排队用餐,餐盘摆放不整齐者,22、厂内不准乱扔垃圾,各线长应负起管理监督作用,严格要求线上员工遵守各项制度,对违规者及时予以制止和考核,未进行考核的线长负连带责任,生产部将做不定期的检查。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第五篇】10/24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以约束劳动者。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并不能随心所欲的行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得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得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前提条件。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的。例如,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xx)新民初字第2717号]判决书中认为:某公司提供了规章制度签收回执证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经过了民主程序,并依法进行了公示,周某对规章制度及证据均无异议,可以确定某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制定及公示程序,故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11/24的规章制度。何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未明确释义,实践中一般结合行业特点、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影响程度及主观意识等因素加以考量。例如,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xx)辽01民终9179号]判决书中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须具备以下条件: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行为须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严重违反”如何界定,须从违反规章制度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多方面考虑。原告拒绝出诊确有违反担架员管理细则第
本文标题:劳动规章制度的概念_劳动规章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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