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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市、各学校要以此次综合整治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健全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奖励、考核、监督、惩处、保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彻底整治全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存在的顽瘴痼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摆在更加重要突出位置,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进一步增强教师敬业奉献精神,进一步扛牢关爱学生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整治重点(一)师德师风1.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在日常生活中和网络上转发和发表不当言论。3.以殴打、侮辱、歧视等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性侵害等。4.参与黄赌毒、酒驾、斗殴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有损教师形象的违法活动。5.买卖生源、违规推销教辅资料或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6.教风慵、懒、散,出勤制度执行不严,教师擅自离岗离职及不服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安排,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对教育教学极度不负责任的现象。7.在招生、考试、推优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8.师德师风建设机制不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岗位职责不落实,制度落实不到位。9.学校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警示教育不到位。10.“吃空晌”“违规占用编制”“在编不在岗”“违规编外用人”等四项清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二)校园安全1.安防“三项”建设不到位。保安人员没有配齐,无证上岗;一键式报警器、大门口视频监控没有与公安联网,视频监控没有全覆盖,没有及时维护;校园没有实现全封闭式管理。2.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经常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卫生健康教育;没有常态化开展关于防性侵、防溺水、防欺凌、出入危险场所、交通、消防、禁毒、传染病预防、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幼儿园每季度1次、中小学每月1次)。3.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检查指导、责任追究等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分工不明确,职能职责不清晰,安全工作档案未建立,工作经费没有保障到位,安全工作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定期巡逻排查、门卫管理、宿舍管理、学生日常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不力。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没有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彻底,没有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一单四制”(即安全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没有落实到位。5.防溺水措施不到位。没有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没有落实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防护设施,没有经常开展巡查巡逻;没有落实监护人安全监管责任。6.防欺凌专项治理不到位。没有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主题宣传教育;没有全面梳理排查校园欺凌事件和建立台账;没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没有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没有建立防欺凌长效工作机制。7.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学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推广不到位;联防联控机制没有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宾馆、网吧、占道经营摊点、流动商贩、车辆停放等管理不到位、校园周边没有按照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高峰勤务”和“护学岗”不到位、校车管理、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管理不到位等。8.食品卫生管理不到位。食品留样、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未落实;食堂燃油使用管理不规范;校园超市管理不到位;学校饮水没有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新冠肺炎等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学校常见病、传染病等日常检测流于形式。9.手机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xx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管理。10.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三、整治措施本次整治活动“学、查、纠、改”贯穿全过程,做到边学边改,立行立改,注重实效,有序高效推进。(一)学习教育(3月4日-8月31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州委、州纪委监委提出的保护未成年人“十项重点工作”要求和全州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位、落实到位。1.组织教师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开展讨论活动、案例剖析等多种方式学习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x〕1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x〕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35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xx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程》(湘教发〔x〕33号)、《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教发〔x〕55号)、《x年xx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引》《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预防中小学生遭受侵害的指导意见》、《xx自治州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州办〔x〕18号)等文件的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2.加强师生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按照部门州检察院、州纪委、州法院制定的法治教育宣传手册、案例剖析法治教育宣传宣讲稿和警示教育片开展法治教育,张贴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标语,积极为公安局查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宾馆提供线索,不断增强师生的法纪观念,从思想上筑牢师德防线,强化安全管理。3.坚持正向激励,认真开展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各学校在校内开展讲身边师德故事活动,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感染教师;通过开展举案说法让教师谈体会,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二)自查自纠(3月5日-4月10日)。按照“十项重点工作”要求和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立、落实学校管理制度。1.重点查学校执行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到位;查教职工是否一个不漏参加法治宣讲和签订承诺书;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监护工作是否到位、台账是否建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查重点人员(辖区教职员工、勤务人员等与学生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台账是否建立,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做好留守、单亲家庭青少年和特定学生的关爱帮扶工作和重点人群监管工作;查宣传标语是否张贴、法治宣传教育手册(小学版、中学版)是否发放;查家长告知书是否送达并签字;查学校师德师风、校园安全制度建立及制度执行情况;查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查学校师德师风及校园安全的监管情况;查防性侵、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2.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师德师风出现偏差、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进行查摆和评议,对梳理出的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3.州县市教体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党建工作的督查工作,在创建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开展师德师风及校园安全建设现场推进会、中小学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促进学校中小学党建、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整改落实(4月1日-5月31日)。要聚焦学校党的建设、师德师风、校园安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重点领域和巡视巡查、自查自纠,检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四)建章立制(6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教体局、xx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学校要针对综合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出台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重点完善师德师风监督安全防范、教育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优建强学校党组织,优化校长队伍结构,发挥女性副校长的作用;建立家长学校,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确保未成年学生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管理、考核评价、教育督导、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五)考核评价(7月1日-8月31日)。州、县市教体局要以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测(家长及学生)、访(个人访谈)、查(社情民意)等办法,对各学校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进行专项验收,全面了解治理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实施问责。学校要通过组织学生评、家长评、社会监督员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师个人师德评价,进行师德考核,评价结果进入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校园安全履职履责情况与教师聘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及绩效考核等挂钩,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和严厉追责,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形式。各县市教体局、xx高新区文教卫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要落实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规矩、定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促整改、抓落实。要全面开展干部联县联校活动,州教体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市,2所学校;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每人联系2所学校,各县市教体局、xx高新区文教卫局中层以上干部参照执行,实现全州中小学校领导联校全覆盖、帮扶工作全覆盖,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确保综合整治取得成效。(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xx州教体系统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县市区教体系统、州直学校要相应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扛牢压实党管教育责任,把教育改革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整治行动有力有效。(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州教体局将按照工作部署加强调度协调,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平安建设等考核的内容。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推诿塞责的行为,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等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各学校要以此次综合整治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健全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奖励、考核、监督、惩处、保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重视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考评结果,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和绩效考核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标题:2023年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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