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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优抚医院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院内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驻厅纪检组《关于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排查范围自2017年起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情况。(不含中央、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承接的主体班次,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委托其举办的培训班。)二、排查整治重点(一)干部、职工在培训中违规旅游或谋取不当利益。培训期间,未参加培训或未全程参加培训,自行外出旅游;参加培训机构以“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安排的旅游活动;培训结交后,故意滞留不归,借机旅游:培训往、返途中,擅自改变行程,借道或绕道旅游;虚列培训项目套取资金,支付其他支出;在组织培训中谋取私利,收受培训机构给予的“好处”等。(二)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或为公款旅游提供便利。承训机构以提供旅游安排或便利为营销手段,或者通过给予送培单位工作人员钱物、提供旅游、安排吃喝等“好处”,招揽培训学员;培训日程安排长,课堂讲授时间短,无实质性授课或少量授课.以“实地考察”为名全部或大量安排旅游项目,或直接向参训人员推荐旅游项目;培训管理松散,放纵参训学员“逃课”旅游,甚至为参训学员旅游提供“阴阳”培训方案、“定制”培训报到通知、开具虚假发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构培训项目帮助送培机构套取资金等。三、排查整治措施(一)全面自查自纠。全院各科室要履行主体责任,严肃认真组织2017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培训的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培训通知、审批材料以及报销凭证,逐人填写《干部职工个人参加培训情况排查表》,督促存在问题的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完成时限:5月23日前)(二)组织专项复核。单位纪委和人事科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管理权限对《干部职工个人参加培训情况排查表》进行认真复核,防止工作应付、排查不深。由单位纪委牵头,对外出培训记录较多、地点较为敏感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对自查自纠及谈话后未主动发现或未主动说清的问题,一律作为问题线案严肃查处。(完成时限:7月25日前)(三)开展案件查办。在自查自纠和复核后,单位纪委将会同人事科、财务科再次排查研判,对排查发现的多人次、多批次的问题深挖彻查,查清作风纪律以及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完成时限:7月25日前)(四)推进整改落实。发现典型案件的科室,要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纪委及人事科相关人员要认真分析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严明培训纪律,进一步完善培训监督管理机制。要督促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培训管理机制,引导干部职工提升识别不规范培训项目的能力,防止乱办班、乱送培。(完成时限:7月25日前)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整治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纠治“四风”隐形变异的重要举措。院纪委、人事科要立足职能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协同配合,严肃监督推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对开展排查整治不严肃、不认真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二)紧盯重点领域。紧盯本单位自行组织到本行政区域外,尤其是省外参加培训的项目和人员,进行深入排查。要紧盯培训通知或计划挂有公办机构“名头”、承训机构含有民营企业、不限送培名额、培训地点在旅游城市的培训项目,进行逐一彻查。(三)把握处置尺度。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在规定时限内说清问题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多次参加、携带亲属、收受好处、对抗调查,以及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等典型问题,既要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还要追究“两个责任”。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非本单位培训机构,按管理关系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管理权限不在我省的移交省纪委监委统一处置。(四)有效宣传动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干部职工宣传整治政策和培训纪律规定,做到人人清查、人人受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宣传教育要着眼内部,不搞公告发布、敦促说清等大规模宣传发动。
本文标题:关于省级优抚医院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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