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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服务合同4篇合同在大部分的场合都可以捡到。合同具有合法性、平等性、一致性和约束性四个特点,怎样起草一份合理合规的合同?怎么学习“工程咨询服务合同4篇”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经验,敬请浏览以下网页内容!工程咨询服务合同1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询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为使____构筑安置工程的构思科学,计划和施工经济、公道,构筑速度快,偏差小,经甲乙两边富裕会商,特订立本公约。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将筹划局红线图、上级部分批文、拜托书以及构筑安置工程的构筑面积、安置项目、消防方法、库房每层净高档资料提交乙方。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构筑安置工程的地形、地质前提、构筑安置构思等进行可行性探讨,最终式样出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过去交付甲方。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度主管部分法则的工程计划收费标准,承付乙方询问费元。自本公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第四条为本询问工程必要到外埠进行调研、汇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搁的时候顺延交付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候。2.甲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向乙方交付询问费,耽搁一天,按耽搁交付款额罚款____‰。3.甲方如果半途停止询问哀告,乙方询问工作已经过议定半的,应付给乙方扫数询问费;询问工作还没有过半,按总询问费的50%收费。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本公约法则的时候交付计划任务书及匡算表,耽搁一天,按总询问费金额罚款____‰。2.乙方如半途停止询问,应按总询问费向乙方交付罚款。3.乙方所供给的技巧询问办事,因质量缺点或差错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的,该当真补偿。如果由此引发庞大变乱,造成紧张结果的,还应究查其紧张当真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第七条其他商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甲乙两边不得随便变动。如有未尽事件,需经两边会商办理。本公约本来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约副本一式____份,别离交________构筑工程主管部分、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构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询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咨询服务合同2第一部分服务的基本信息(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铁路街回迁安置工程。2.服务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有关附件同义。第三条咨询服务的提供方式: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指派工作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常驻委托人处,承担本合同第三部分中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四条咨询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第三部分第五条约定的额度、方式、期限支付。第五条本合同于自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结束日终结。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第一节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段。第2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3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第二节咨询人的义务第4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5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6条咨询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7条咨询人对于派驻人员负有完全的选定义务,应当保证派驻人员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咨询服务内容的相关资质及能力,并对派驻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第三节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及必要的办公条件。第十条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四节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利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五节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三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委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咨询人增加派驻人员的数量。第六节咨询人的责任第十四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五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第十六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七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七节委托人的责任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九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八节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20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九节其他第二十三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十节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五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1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按黑价协【20xx】第14号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第2条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范围:1、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编制工程款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控制。第三条咨询人应在15日内对委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四条咨询人按照以下项目合计收费,收取费用总计人民币万元(一)咨询人按合同委托造价金额前期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待整个工程结束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造价总额补充计费。(此项目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额取费部分,该部分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结束后另行计算)注:合同标的总金额:一标、二标、三标及消防工程合同金额合计为18,万元。(二)工程结算收费金额为万元(此项目不含工程结算审减额取费部分,该部分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结束后另行计算)。第五条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1、赔偿全部经济损失;2、咨询费不予支付。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方式、支付时间,支付咨询费:1、咨询费的计算方法:委托人按照咨询人的派驻人员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的计费标准计取,咨询费的数额按不同项目双方另行约定的比例计取,且不得超过此限。咨询费的计费标准按照省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黑价协(20xx)第14号关于发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文件更新则按变化后的相应文件执行。2、支付方式:转账支付。3、支付时间:委托人按期(年/月)向咨询人的派驻人员支付咨询费,支付日期为每期(年/月)的最后一日。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两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箱:邮箱:年月日年月日工程咨询服务合同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3、送审额: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第二条成果要求1、提交成果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2、成果的详细程度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3%内,钢筋误差率在3%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
本文标题:工程咨询服务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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