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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SC(2009-10)80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2009年12月16日總目706-公路運輸-道路76TI-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76TI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1億6,230萬元,用以在屯門公路闢設巴士轉乘站。問題當局需要在屯門公路闢設兩個巴士轉乘站,以提高沿青山公路和屯門公路一帶的巴士網絡的效率。建議2.路政署署長建議把76TI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1億6,230萬元,用以在屯門公路闢設巴士轉乘站。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支持這項建議。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3.76TI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如下-PWSC(2009-10)80第2頁(a)在小欖交匯處附近的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闢設1個巴士轉乘站,主要包括-(i)建造1條長約220米、闊約8.5米、與屯門公路並行的道路;(ii)建造1個面積約1040平方米的巴士落客處,以及1個面積約680平方米的有蓋乘客等候處;(iii)修改青山公路與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支路交界處的燈號控制路口,以及青山公路與1條未命名道路交界處的路口;(iv)把長約150米的未命名道路擴闊為雙線行車道,以連接上文第3(a)(ii)項所述的巴士落客處;(v)擴闊青山公路1個長約300米的路段,並重新定線;以及(vi)重置青山公路與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之間的單線道路;(b)在大欖角迴旋處附近的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闢設1個巴士轉乘站,主要包括-(i)建造1條長約280米、闊約8.5米、與屯門公路並行的道路,以及1個面積約560平方米的有蓋乘客等候處;(ii)在大欖角迴旋處建造1條最少闊6米的U形道路,以及1個面積約250平方米的有蓋乘客等候處;(iii)建造1條淨闊2.5米、長約30米的連接橋及兩部升降機,以連接上文第3(b)(i)及(b)(ii)項所述的兩個有蓋乘客等候處;以及(iv)把兄弟橋擴闊約17米,作為上文第3(b)(i)項所述道路的一部分;PWSC(2009-10)80第3頁(c)進行附屬工程,包括重建道路、建造上蓋、渠務、環境美化、交通輔助設施、街道照明和斜坡等工程;以及(d)就上文第3(a)至3(c)項所述工程實施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擬議工程的圖則(包括切面圖)載於附件1。4.我們已大致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詳細設計。我們計劃在2010年4月展開建造工程,在2013年4月完成工程。理由5.目前,有57條巴士線途經青山公路或屯門公路,連接屯門與香港其他各區。屯門居民(尤其是沿青山公路一帶居民)一直不斷要求擴大巴士服務網絡至全港不同地區。鑑於增設巴士線會增加交通流量,同時會未能有效運用現有巴士網絡,我們認為應在屯門公路近小欖路段闢設巴士轉乘站,以回應居民的訴求。事實上,當局在2006年11月就「屯門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進行諮詢期間,屯門區議會議員亦建議在屯門公路闢設巴士轉乘站,以提高巴士網絡的效率。6.這項工程計劃會在屯門公路闢設兩個巴士轉乘站,一個設於往九龍方向路段,另一個設於往屯門方向路段。擬議轉乘站旨在提供方便轉乘的設施,讓乘客轉乘青山公路及屯門公路的其他巴士線。這項安排既能讓現有乘客於轉乘站有更多巴士路線的選擇,又能大大提升新界西北巴士網絡的整體效率。7.擴闊後的兄弟橋會成為與屯門公路並行的擬建道路的一部分(請參閱上文第3(b)段)。橋上的等候處,可供巴士在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轉乘站的等候處上落乘客,而不影響屯門公路現有交通。屯門公路(往屯門方向)轉乘站的等候處與大欖角(往屯門方向)轉乘站的等候處在高度上相差7米,需要建造連接橋,讓乘客可以步行往來兩個等候處轉乘其他巴士線。就此,上述連接橋會設有兩部升降機,方便殘障人士往來。PWSC(2009-10)80第4頁對財政的影響8.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我們估計76TI號工程計劃的費用為1億6,230萬元(請參閱下文第9段),分項數字如下-百萬元(a)道路及渠務工程27.6(b)土方及斜坡工程30.1(c)橋面擴闊工程34.2(d)乘客等候處19.2(e)設有兩部升降機的連接橋14.5(f)環境美化工程3.5(g)顧問費1.1(i)建造工程監管和合約管理0.4(ii)駐工地人員的管理0.1(iii)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0.6(h)駐工地人員的薪酬13.0(i)應急費用12.8小計156.0(按2009年9月價格計算)(j)價格調整準備6.3162.3總計(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及駐工地人員員工開支的分項數字詳載於附件2。9.如建議獲得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PWSC(2009-10)80第5頁年度百萬元(按2009年9月價格計算)價格調整因數百萬元(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2010-1150.71.0200051.72011-1261.31.0404063.82012-1342.01.0612144.62013-142.01.082432.2156.0162.3我們按政府對2010至2014年期間公營部門樓宇和建造工程產量價格的趨勢增減率所作的最新預測,制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連接橋和斜坡工程的地基工程數量會因應實際的巖土情況而變動,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實施工程。我們會在合約內訂定可調整價格的條文。10.我們估計這項工程計劃完成後,每年的經常開支會增加約100萬元。公眾諮詢11.當局在2006年11月就「屯門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進行諮詢期間,屯門區議會議員建議在屯門公路闢設巴士轉乘站,以提高巴士網絡的效率。我們先後在2008年3月14日及9月12日,就這項工程計劃的概念圖則和初步設計諮詢屯門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委員大致贊成擬議道路方案,並希望當局盡早施工。不過,一些委員對巴士轉乘安排會令交通時間有所增加表示關注。因應有關委員的要求,運輸署同意仔細考慮巴士轉乘服務的路線和票價。12.我們在2009年11月24日就擬議工程計劃提交資料文件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傳閱,委員沒有提出異議。PWSC(2009-10)80第6頁13.2009年3月,我們就工程計劃項下兄弟橋擬擴闊部分、行人天橋和升降機的外觀設計,諮詢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1,該委員會接納擬議的外觀設計。顯示擬建連接橋及兄弟橋擴闊部分的外觀構思圖載於附件3。14.2009年1月16日,我們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下稱「條例」)的規定,在憲報公布擬議工程,其後接獲一份反對書。反對意見和當局的回應詳載於附件4。我們回應反對者第二輪提問後,再沒有收到反對者的回應。因此,這項反對意見視為未能調解。15.2009年11月3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上述未能調解的反對意見後,根據條例的規定,授權進行擬議工程。授權公告在2009年11月20日刊憲。對環境的影響16.這項工程計劃不屬於《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的指定工程項目,但我們已進行環境審查,包括施工期間噪音、空氣質素和水質影響,以及景觀、視覺和廢物管理事宜。環境審查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我們會落實所有建議的緩解措施,以緩解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使影響程度不會超出既定標準和指引的規限。17.我們會特別在工程合約訂定條文,要求承建商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工地流出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準則。我們會在施工期間實施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確保採取適當的措施,從而避免對公眾造成負面的環境影響。1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負責從美學和視覺影響的角度,審核橋樑和其他與公用公路系統有關的構築物(包括隔音屏障和隔音罩)的設計。委員會成員包括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香港規劃師學會、1個學術機構、建築署、路政署、房屋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的代表。PWSC(2009-10)80第7頁18.我們會要求承建商盡可能在這項工程計劃的工地或其他合適的建築工地再用惰性建築廢物(例如挖掘所得的岩石和泥土物料),以盡量減少須棄置於公眾填料接收設施2的建築廢物。為進一步減少產生建築廢物,我們會鼓勵承建商盡量利用已循環使用或可循環使用的惰性建築廢物,以及使用木材以外的物料搭建模板。19.我們亦會要求承建商提交計劃,列明廢物管理措施,供當局批核。計劃須載列適當的緩解措施,以避免及減少產生惰性建築廢物,並把這些廢物再用和循環使用。我們會確保工地日常運作與經核准的計劃相符。我們會要求承建商在工地把惰性與非惰性建築廢物分開,以便運至適當的設施處置。我們會利用運載記錄制度,監管惰性建築廢物和非惰性建築廢物分別運到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和堆填區棄置的情況。20.我們估計這項工程計劃合共會產生大約59120公噸建築廢物。我們會在工地再用其中約30000公噸(50.8%)惰性建築廢物,把另外28220公噸(47.7%)惰性建築廢物運到公眾填料接收設施供日後再用。我們會把餘下900公噸(1.5%)非惰性建築廢物運到堆填區棄置。這項工程計劃在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和堆填區棄置建築廢物的費用,估計總額約為90萬元(以單位成本計算,運送到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棄置的物料,每公噸收費27元;而運送到堆填區的物料,則每公噸收費125元3)。對文物的影響21.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影響任何文物地點,即所有法定古蹟、暫定古蹟、已評級文物地點/歷史建築、具考古價值的地點,以及古物古蹟辦事處界定的政府文物地點。2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已在《廢物處置(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規例》附表4訂明。任何人士都須獲得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發出牌照,才可在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棄置惰性建築廢物。3上述估計金額,已包括建造和營運堆填區的費用,以及堆填區填滿後,修復堆填區和進行日後修護工作的支出。不過,這個數字並未包括現有堆填區用地的土地機會成本(估計為每立方米90元),亦不包括現有堆填區填滿後,開設新堆填區的成本(所需費用應會更為高昂)。PWSC(2009-10)80第8頁土地徵用22.擬議工程無須徵用土地。背景資料23.我們在2008年4月把76TI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24.2008年6月,我們委聘顧問為這項工程計劃進行勘測和設計工作。估計所需的195萬元費用(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已在分目6100T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公路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支付。我們已大致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設計工作。25.這項工程計劃範圍內有250棵樹,我們會保留其中56棵。進行擬議工程須移走194棵樹,包括砍伐190棵樹,以及在工程計劃工地範圍內移植4棵樹。須移走的樹木全非珍貴樹木4。我們會把種植樹木建議納入工程計劃中,估計會種植約3630棵樹和15400叢灌木,以及闢設3370平方米草地。26.我們估計為進行擬議工程而開設的職位約有184個(34個專業/技術人員職位和150個工人職位),共提供約3187個人工作月的就業機會。------------------------------運輸及房屋局2009年12月4「珍貴樹木」包括《古樹名木冊》載列的樹木或符合下列最少一項準則的其他樹木-(a)百年或逾百年的樹木;(b)具文化、歷史或紀念價值的樹木,如風水樹、可作為寺院或文物古蹟地標的樹和紀念偉人或大事的樹;(c)屬貴重或稀有品種的樹木;(d)形態獨特的樹木(顧及樹的整體大小、形狀和其他特徵),如有簾狀高聳根的樹、生長於特別生境的樹木;或(e)樹幹直徑等於或超逾1.0米的樹木(在高出地面1.3米的水平量度),或樹木的高度/樹冠範圍等於或超逾25米。PWSC(2009-10)80附件276TI-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估計顧問費和駐工地人員員工開支的分項數字(按2009年9月價格計算)預計的人工作月數總薪級平均薪點倍數(註1)估計費用(百萬元)(a)建造工程監管和合約管理方面的顧問費(註2)專業人員技術人員------0.20.2小計0.4(b)環境監察及審核計劃的顧問費專業人員技術人員3638142.02.00.40.2小計0.6(c)駐工地人員的員工開支專業人員技術人員5225538141.61.65.08.1小計13.1包括-(i)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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