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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23年借款利息合同_借款利息合同【参考5篇】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2023年借款利息合同_借款利息合同【参考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借款利息合同借款利息合同【第一篇】贷方人(甲方):(身份证号:)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借款一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二、借款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借款利息:月息分,每月付元整。四、借款抵押约定:乙方愿将自己的平方米(未装修价值万元)和作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房产和车辆。五、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后,由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2/17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总额约定利息()支付给甲方。(第一个月提前支付元)。七、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借款给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给甲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可约固定数额违约金或总借款数额10%——20%的违约金数额)。八、万一()因其他原因不能还贷,由继承人还贷。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利息合同借款利息合同【第二篇】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的通知》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就甲方在乙方办理协议存款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该方合法所有的资金,3/17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协议存款,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行业监管法规、规章、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2、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在办理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的授信业务时不会用于以下用途: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3、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损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为。1、协议存款的期限为_______月,自甲方存款到账日起算。2、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1、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文件在乙方开立存款专用账户。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可以选择于任意工作日内,向该账户内存入协议存款,该等协议存款应满4/17足的条件有:1单笔存入协议存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2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协议存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3、上述协议存款存放于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的分行,具体地址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固定利率),该利率在协议存款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调整而调整。1、甲方的资金划拨到达存款专用账户当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金额、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存款起息日为划拨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年月日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依法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后,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办理融资的融资质押物。1、甲方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为起息日。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5/17行关于人民币定期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计息期为整年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2计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3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协议存款年利率/360。3、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还本付息: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与起息日对应的同日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本金和支付剩余应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本条第(四)款约定的账户。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汇路如下: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执行本合同取款时,甲方应依法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或单位定期存单)、预留印鉴、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取款证明书,甲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依法对上述文件6/17依照银行结算制度要求进行核验,如核验无误,将甲方所取款项依法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1、除非出现本条第2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2、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生监管部门认可的流动性风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3、在提前支取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按协议存款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已按协议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从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则提前支取后的其余部分,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利率仍按本协议约定利率执行。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2、甲方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遗失或单位印鉴遗失、毁损,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且必须持单位公函,向乙方申请挂失或变更。乙方受理后,按有关规定应在七个工作日后配合办理相应手续。7/17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确需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依然有效。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详细说明材料:1连续3个月资本充足率不达标。2连续3个月存贷比不达标。3不良资产率连续3个月超过5%。4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调低监管评级,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3、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特别承诺”的条款。2乙方出现本条第2款所列情形后连续3个月仍无改善的。3乙方被主管部门接管、托管、解散、撤销、被宣告破产或出现严重的经营情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降低等影响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况。4乙方拖欠偿还到期利息超过五日的(确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的除外)。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特别承诺”条款,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5、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时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当日的应付未付利息。若存在违约金的,也应一并结算。8/17借款利息合同借款利息合同【第三篇】案情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谢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10个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项本金和利息都未归还分文。20xx年1月1日,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100万元的本金及从20xx年1月15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计。另,20xx年1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分歧本案因借贷双方对借款10个月后的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故在审理时对逾期利率的确定,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理由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二种意见:与借款期内利率相同计算,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第三种意见: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计算,理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金性质,应依法择高计算。评析9/17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借款利率不能违背国家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借贷关系发生时,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四倍利率为:4.86%÷12×4=1.62%。即月息为1.62分,现原被告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2.4分,超过0.78分,对超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故本案借款期内的利息应确定为月息1.62分。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属违约金性质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逾期付款是指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债权人款项的行为,同逾期借款一样是违约行为,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的超期罚息。对借10/17款合同来说,逾期借款与逾期付款内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时,以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答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中用词也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已经不再单属利息性质了,更多的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性质,20xx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xx)25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xx年1月1日起,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还款利息的精神实质亦是使借款人逾期还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明显带有处罚性质。三、原告逾期利率诉讼请求合理合法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年8号、法释(20xx)3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xx)251号
本文标题:2023年借款利息合同_借款利息合同【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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