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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法制基础》202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42)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教育法的特征之一,是为人们提供教育活动中所应遵循的()。A.行为规则B.教育标准C.道德规范D.物质条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属于()。A.教育基本法律B.教育单行法律C.教育行政法规D.教育规章3.下列各项中,()为教育法律规范的特征之一。A.教育法律规范是整个社会道德规范中一部分B.教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定的职业规范C.教育法律规范是规定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D.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者的行为准则4.下列各项中,()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A.教育部B.学校设施C.教师财产D.学生利益5.教育法实施的方式主要有()。A.教育法的遵守B.教育司法C.教育执法D.教育法的遵守和适用6.如果一所小学附近的国家财产发生火灾,学校应当()。A.积极带领小学生前去救火B.即使有危险,也继续坚持上课C.组织学生到安全的地方去D.以上都对7.教师()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A.职务B.聘任C.培训D.资格8.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A.行政处分B.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C.行政机关作出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决定D.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岗位轮换的决定9.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职务任免问题B.执照吊销问题C.内部防治行为D.国防、外交行为10.下列行政责任方式中,()不属于行政处分。A.降级B.记大过C.开除D.罚款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答案的“对”与“错”写在括号中)11.可以说,全部教育法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尤其是保护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一致的儿童、少年。(对)12.未成年学生取得的智力成果和荣誉应归学校所有。(错)13.健康权是相对的,不属于公民人身权范畴。(错)14.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错)15.教师有权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对)16.有些组织或个人可以招用未满16岁的公民。(错)17.学校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备所有权。(对)18.行政复议实行书面审理制,而且可以对其进行调解。(错)19.从逻辑角度看,教育法规一般属于摸态判断,即断定事物必然或可能的判断。(对)20.在行政复议中,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被申请复议。(错)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21.教育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针对特定事项和特定的教育行政管理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定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22.依教育行政行为的对象划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3.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在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适当地给予赔偿。25.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26.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27.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28.法律救济最根本的目的,在于补救受损害者的合法权益。29.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30.简述学校的法定义务。答:(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31.简述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答:(1)在育人宗旨上,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2)在教育观念上,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3)在教育方法上,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4)在安全保护上,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急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五、论述题(10分)32.结合工作实际,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答:(1)学校与学生存在着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如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等。(2)学校与学生是平等的,即学生从注册时起,就有权享受学校为其提供的教育教学的环境与服务,同时,也应遵守学生的法定义务及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有为学生提供良好教育环境,保证教学质量等法定义务,学校与学生之间是平等的。(3)结合工作进行分析。六、案例分析题(20分)33.童童因背不出课文遭老师殴打住院案【案情】生物课上,13岁的初一学生“童童”(化名)因没有背出课文,引发老师动怒。老师让童童站到教室后面去。但就在童童朝后走时,他突然一拳打在童童的头上,还朝着童童的腿上踢了一脚。由于被老师打疼了,童童便伸手去揉头和腿,老师看到后又在他的头上打了几拳,并在他腿上踢了几脚。当时班上十分安静,没有一点声音。老师让童童看着他,但等童童刚抬起头时,又遭到一顿痛打。当老师考其他学生时,因童童的头歪着,老师误认为童童是在生气,就从讲台上冲下来,又是一顿暴打,这时童童已开始流鼻血不止。老师抓住童童的衣领,几乎把他压倒在地,并用膝盖在他的头上狠狠顶了两下。打完之后,老师发现童童流血了,就向其他学生借了一点卫生纸,并拿粉笔给童童止血。那一节课,老师几乎没正常上课,四次殴打童童长达半个多小时,童童的头上被打了二十几拳,腿上被踢了十多下。主管张医生说,现童童的精神状态很差,受到严重惊吓,头部、手腕、腿上等部位软组织多处挫伤,还需要一段心理治疗时间。请依法分析这一事件,说明生物老师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答:(1)教师负有法律责任。(2)《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均明确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品德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教育,不得歧视,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从教育的角度看,体罚学生的后果,极易产生师生之间的对立,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甚者使未成年学生从小养成恶劣的道德品质,以致危害社会。(3)教师负有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责任。在学校里,教师对未成年学生负有像细心的家长管孩子那样的责任,应能预见到一个细心的家长可能意识到的有关活动或事件的危险性质。这是教师的特殊身份与特定的职责。(4)本案例中,教师违反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仅未对童童进行耐心帮助和教育,还对他进行体罚,大打出手,造成其住院治疗,侵犯了童童的人身权和受教育权。为此,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此外,由于学生被打伤住院,为此,该教师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文标题: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教育法制基础》202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42)【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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