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二章重商主义经济思想•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产生于15世纪西欧封建自然经济趋于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时期,在16、17世纪大为盛行,到18世纪下半叶因工业革命的发展才逐渐消沉、瓦解并被新的思想所代替。它既是一种经济学说,又是一种经济政策,反映的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也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作的最早的理论探讨。但这种探讨只涉及流通领域的一些表面现象,真正的经济科学是在理论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入生产领域以后开始的。–重商主义特别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管制),是寻租行为的一个极端例子,明显对商业资本家、国王和政府官员有利。重商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经济上:西欧封建社会晚期,封建自然经济日趋瓦解。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封建社会内部开始萌芽和成长。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开始了。地理大发现:扩大了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加速了原始资本积累。•政治上:处于封建王权和封建领主割据统治下国王与商业资本家结成联盟。•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封建神学占统治地位,但产生了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重商主义经济学说的基本观点•认为货币(金、银)是最好的财富,甚至是财富的唯一形式。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了获得货币。这一点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对货币资本的强烈要求。•认为财富的直接源泉在流通领域,除了开采金银矿外,认为商业是获得货币财富的唯一源泉,在商业中,又认为国内贸易不能增加一国货币总量,只有对外贸易才能使一国货币财富增加。•认为对外贸易的原则是少买多卖,少支出多收入,实现外贸顺差,而国内的商品生产应服从于外贸出口需要,主张鼓励和发展有利于出口的本国工场手工业。•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如垄断对外贸易、奖励和监督工业生产、保护关税、奖励增加人口等。总之,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本国商业和工业,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简评:既错误地将财富归结为货币,又将金银与货币混为一谈;但对经院哲学仍是一大进步(p.30)重商主义的发展阶段•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15世纪到16世纪中叶是早期重商主义,又称重金主义和货币平衡论;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中叶是晚期重商主义,又称重工主义和贸易平衡论。•两者的共同点:–都把金银货币看成是财富的唯一形态;并且都认为财富的源泉除开采金银矿以外是流通领域,特别是对外贸易。–都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主张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本国工商业。•两者的不同点——在如何增加货币问题上–早期重商主义主张用行政手段严禁货币输出国外以贮藏更多货币。•他们“就像守财奴一样,双手抱住心爱的钱袋,用妒嫉和猜疑的目光打量着自己的邻居。”——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晚期重商主义者主张允许货币输出国外,认为只要保证外贸出超,就可以赚取到更多的货币。他们主张发展本国制造业,并采取保护关税政策。•上述不同点反映了商业资本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早期重商主义反映资本主义发展最初阶段商业资本追求以贮藏形式来积累货币;–晚期重商主义者出现在资本主义有了初步发展的时期,已经意识到货币只有在不断运动中才能带来更多的货币。主要代表人物及观点•约翰·海尔斯(JohnHales)–英国早期重商主义代表。代表作为《对我同胞某些控诉的评述》(1581年出版,署名为w.s,具有莎士比亚文笔,曾长期被误认为莎氏所写,实为出版者威廉·斯塔福德)。该书主张“多卖少买或不买”,反对铸造不足值货币,以防货币流出国,提倡关税保护等。•孟克列钦(AntoynedeMonchretien,1575-1621)–法国早期重商主义代表。著有《献给国王和王后的政治经济学》(1615年)。该书首次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一术语。他用该词意在说明,该书论述的不是“家庭管理”的经济学,而是有关整个国家的经济问题。•他在书中流露出一些晚期重商主义的观点,如认为是一国富足的不是金银,而是生活必需品。•托马斯·孟(ThomasMun,1571—1641)–英国晚期重商主义代表,贸易平衡论的创始人。著有《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1664年),该书针对早期重商主义者对东印度公司在对外贸易中输出大量货币的责难,提出了贸易平衡论的原理(即认为对外贸易中的出超是增加国家财富的手段)。是晚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作。马克思称之为重商主义的“福音书”。•他认为,在国际贸易中,一国之所得为另一国之所失。•柯尔培尔(Jean-BaptisteColbert,1619~1683)•法国晚期重商主义者。法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重商主义的实践家。任内积极推行了一整套重商主义的财政经济政策。法国这一时期的重商主义被称为“柯尔培尔主义”。–他用政府的钱建立皇家工业,以增加出口商品,并把它们作为私人企业的榜样。采取保护贸易政策,限制输入。压低农产品价格特别是谷物价格,以降低工业品的成本,增强法国工业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国外设立垄断贸易公司来开辟国外市场。大力加强法国的海军舰队,推行殖民扩张政策,从国外掠夺财富。严重地损害了法国广大农民的利益,导致农业衰落,使法国经济和财政陷入严重危机。路易十四死后,其政策便完全崩溃。后受到法国古典经济学家的严厉批判。•安东尼·塞拉–17世纪意大利重商主义的重要代表。著有《略论无矿藏国使金银丰富的原因》(1613年)。此书对有关国际收入的无形项目(如运输、保险、海外投资等),反对金银出口,以及国际贸易平衡等问题的意见,是17世纪后期新重商主义思想的先驱。德国官房学派•官房:原为王家储藏收入和金银的场所,后引伸为王家财产。•官房学派原指保持、增加和管理王家收入的学问,后概念扩大为与人们的财产和收入有关的一切学问。•官房学派实际上是德国的重商主义,但其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许多问题已超出了重商主义的范围。它一方面更多地承继了古代的思想,尤其是古罗马民法的思想,另一方面它的影响又深入及于近代的德国经济学。(详见书pp.34-38)•官房学派的主要代表有:–塞肯道夫(Seckendorff,1626-1692),“官房学之父”,著有《德意志王国论》。–贝切尔(Bechers,1635~1682)–赫涅格(Hornig,1638~1712),著有《奥地利富强论》,提出官房学九条原则(p.36)–尤斯蒂(Justi,1720~1771),著有《财政学》(1766),提出国家征税的6条原则(姚开建,p.43),与后来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已十分接近。
本文标题:重商主义经济思想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688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