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构建路径选择
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构建路径选择对应用型高校教师的评价应体现出多维度,这个多维度不仅仅是评价内容的多维度,在评价主体上也应体现出多维度。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应用型高校是我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支强大力量,与研究型高校或教学研究型高校不同,其本质特征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地方性、应用性、技术性和实践性。从学校办学定位出发,应用型高校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应当成为教师评价的核心要素。然而,长期以来,高校教师管理制度的学术导向在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中发挥着“指挥棒”的作用。应用型高校教师从教育教学的角度出发,应更加看重开展实践教学、应用研究的能力;而从自身职业发展角度出发,又不得不遵从学术导向的评价规则,重视学术评价中对论文、职称等的要求。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教育评价对教育发展方向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xx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围绕破“五唯”目标,提出指导性意见。《总体方案》指出,“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而当下的应用型高校,尚未构建起独立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师评价制度,仍然依附于传统学术型高校教师评价的框架与内容。应用型高校主要是为区域经济社会和各行各业培养具有较强技术理论基础、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并服务于生产管理一线的高级技术型、工程型人才。这样的发展定位和社会职能要求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应当是一支高度专业化的队伍,具备与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相匹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应用能力。而要建设一支这样的专业教师队伍,离不开一整套科学合理的高校管理制度。xx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这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供给侧改革、破解高等教育结构性难题的深层次改革以及应用型高校自身的生存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然而,我们应当看到,应用型高校在发挥其社会职能的道路上,还面临着诸多困境,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就是其一。对高校教师的评价不能抛开学校的发展定位和社会职能来谈,不同类型高校的教师评价应当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上有所区分,不能用“一把尺子”来量所有人。然而,在现实实践中,应用型高校并没有建构起独立的教师评价体系,而是倾向于模仿学术型高校的管理模式和评价机制,无形中忽略了自身的发展定位,弱化了应当承担起的社会职能。对应用型高校教师的评价应体现出多维度,这个多维度不仅仅是评价内容的多维度,在评价主体上也应体现出多维度。教师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教学质量、促进高校人才培养,实现“以评促教”的目的。然而,审视当下的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我们发现,教师本人、学生、用人单位、业内专家等诸多关心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参与者们,缺少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督和反馈。评价体系对教师专业发展有着直观的影响,其导向和激励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师的职业发展方向和个人奋斗的积极性,就应用型高校教师而言,过多关注科研、量化的评价体系,让其在教学和社会实践中的许多工作付出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与认可,无形中挫伤了他们创新教学、深入实践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对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应用型高校的学科建设都是不利的。构建基于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师评价体系我们知道,应用型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和各行各业培养高级技术型、工程型人才的目标,决定着教师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相应地,对应用型高校教师的评价也要以此为依据进行构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发挥出教师评价促实践、促创新、促发展的积极功效。那么,基于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构建何种教师评价体系呢?《总体方案》指出,“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在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构建中,应强调构建一种更适合应用型高校的新型评价体系,即由外在的考核目的回归到教师自身发展、教学改革、教育目的实现等根本落脚点上。评价更注重追求质量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更符合“双师型”教师的素质能力要求。作为高校教师,科研能力的确是重要的能力之一,我们并不否认应当将其作为评价指标的内容之一,但那种片面强调论文发表、书籍出版、专利申请等科研成果的数量,“黑板上开机器、PPT上讲工艺”的评价方式,显然不符合“双师型”教师能力的培养与考核,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是极为不利的。应用型高校是培养技术型人才的一种教育类型,对教师而言,不仅要具备一般的教学能力,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甚至在某些专业、某些学科上,对教师“教”和“研”的考核要求,应该低于对其实践能力、技术应用、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等“做”的考核要求。因此,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要有针对性地关注质量而非数量,如应该注重考察科研成果是否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在产业化推广中发挥实际成效,对当地经济发展转型是否具有帮助与创新等。对代表性成果、关键技术成果的重视,才更能促进应用型高校教师钻研技术难题,实现科研攻坚。评价以人为本、分类评价,更符合应用型高校教师队伍组成的实际状况。针对不同学科课程特点,对应用型高校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更有利于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尽管相关政策倡导应用型高校要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但这并不意味着应用型高校的所有教师都要是“双师型”教师,目前来说,这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应用型高校所开设的课程是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有专业核心课程,也有通识课程,有理论基础课程,也有项目化实践课程,不同的课程教学目的不同,对任课教师的能力要求不同,相应地,对教师的评价也应该有所侧重。针对不同来源的教师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更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以往,职业院校的教师的来源主要是院校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往往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这些高学历的教师往往具有更强的科研能力,动手实践能力相对薄弱。而近些年为了提高教师“双师”素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xx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这就决定了在应用型高校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是来自企业的工人师傅,他们不唯学历、只凭能力。这些教师的技术水平、业务水平相对较高,但科研能力相对较弱。对于这两种不同“出身”的教师,显然也不能用同一套评价标准。评价以多元的专业化评价为核心,更符合应用型高校“专业”“应用”的特点。我们倡导的评价,期望在专业圈层建立起多元评价方式,如在学生和教师之间建立起自下而上的反馈评价机制,毕竟学生是课堂教学的接受者,学生客观、有效的评价是检验和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教师和教师之间建立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研讨评价机制,自评有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复盘、促进教师教学反思与提升,同行评价可以对教师授课情况提出专业性的指导和意见。通过企业师傅、行业专家,建立起补充评价机制,从岗位能力、企业实践要求方面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评价。通过设置不同评价的权重,形成专业圈层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教育行政管理,只作为规范管理的手段,而非对成果评价的依据。这种由“内行人”评价“行内人”的做法,才更符合应用型高校“专业”“应用”的特点。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路径选择深化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方协同、合力推进。一是依据应用型高校的发展定位和社会职能,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教师评价体系。高校间的差异性要求与之相匹配的教师评价体系必将展现出多样化,多样化的教师评价体系将成为教师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趋势。要改善高等教育同质化发展的现状,需从高校发展模式的改变入手,鼓励高校从自身办学定位和社会职能出发,明确自身的发展特色,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同类型的高校因其发展任务和发展定位的差异,其教师评价体系本该相应地有所区分。就应用型高校而言,应回归自身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定位,重技术、强实践、偏应用,一切为培养高级技术型、工程型人才服务。只有结合自身发展特色制定出符合高校实际的评价体系,才能发挥出激励优秀教师发展、促进创新成果产出的积极作用,进而提高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竞争力。具体来说,在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构建中,应当根据不同的学校发展特色、不同的学科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在评价指标确立的过程中,赋予学校一定的自主权,重点突出实践方面的考核,如实践能力、实践业绩和实践教学水平等。适当减少学术型考核指标,对教师培训考证、指导学生企业践习、专利开发项目、工程开发项目等给予更多关注,赋予更多权重。在评价体系中增加对应用型高校教师隐性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鼓励教师参与一些需要长期攻关的科研项目。对于一些不容易量化的指标,通过质性评价的方式予以体现。二是构建多维立体的评价体系。促进高校教师评价专业化发展,应当构建起一个多维立体的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主体的多样化、评价标准的多元化以及评价指标的多层次,更充分地考虑应用型高校教师工作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在评价主体方面,应避免单一来源的评价,注重评价依据和信息来源的多样化,结合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类别等,由校内和校外评价主体共同给出客观评价。校内评价主体包括校学术委员会、院长、系主任、同行教师、教师本人、学生等,校外评价主体可以由行业专家、专业期刊编辑、资助单位、用人单位等组成。不同评价主体从各自立场出发进行评价,由学校对各项评价得分进行汇总加权,最终得出一个较为综合全面的评价结果。评价标准也应从一元向多元发展,除了要关注教师科研成果,还要关注教育教学能力,更要注重教师在实践、应用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能力体现。全面考量教师的专业特性、学科门类和等级层次后,制订相应的评价考核标准,使之与教师的工作特点相匹配。对于一些“偏科”的高校教师,如有教师在实践教学方面有着突出的成绩,但在论文发表方面有不足,这种情况下,不应将其“论文短板”作为限制因素,堵塞其专业发展的上升渠道,可以在评价标准中研究适当的“弥补”措施,取长补短,鼓励教师在所擅长的专业领域深耕。评价指标要体现多层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既要包括对教师教学学时、论文发表、出版物等的定量评价,也要体现各评价主体对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情况的定性描述。为体现应用型高校的特点,可以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更多地体现出“应用性”,如通过增加分值、权重等方式,加强对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辅导、项目创新等方面的考核,通过评价导向,提高教师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三是从约束性评价转向激励性评价。在应用型高校内部,也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分类评价。即使同为应用型高校教师,也不能用一种评价标准一概而论,而是要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性质开展分类评价。比如,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将应用型高校教师分为三类:教学型教师、科研型教师、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对于每种类型的教师,可以再根据学科进行进一步分类。在这样细化的分类基础上,构建起一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既包括师风师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也要结合各应用型高校的专业特色,尊重教师的个体差异性。这种更加人性化的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考虑到教师自身的学科特点和岗位职能,对教师而言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专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自然能够调动起教师的积极性。应用型高校要充分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与师资现状,从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指标等多方面进行变革,建立起适合教师发展的激励机制和学术环境。用更适合的评价方式,帮助应用型高校走出依附学术型高校发展的路子,走出同质化发展的藩篱,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教师评价体系,进而实现应用型高校特色化建设与内涵式发展的目标。
本文标题: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体系构建路径选择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70237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