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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度评优评先方案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督促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避免人为因素,增强评优的透明度,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实施意见。一、评优评先注重以师德为先的原则。教师师德是衡量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在学校突发事件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校工作有贡献、教师公认、师德好、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教师公认的可直接评优评先。二、年度考核量化考核方案。l、注重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学校的考核是教师平时德、能、勤、绩的综合体现,也是衡量教师工作态度和实绩的标准,其计算方法如下:(1)班主任(2)科任教师及教辅人员2、年度考核要以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当年1月、7月两次教学成绩为实绩,以50分为基分,超年级平均分1分加分,以此类推。低年级平均分减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提高分加分,以此类推。在原基础上降低分减分,以此类推。3、加分因素。(1)获奖加分:当年年度获“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两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的教职员工可按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加分。(2)发表沦文、经验点滴文章加分。为鼓励教师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按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加分。(3)教学活动加分。县及以上优质课、信息技术比赛、教学竞赛等活动获奖、获辅导奖的教师按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加分。同一次教育教学活动,按最高获奖等次计。4、减分或排除评优因素。(l)早退、迟到全年累计超过8次不得评优秀等次。事假全年累计10节,病假全年累计20节,不得进入优秀等次。(2)旷课、旷会、旷工一次不得评优秀等次。(3)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不能进入评优等次。(4)全校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县局党委通报批评的责任人不能进入评优等次。(5)所带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现象,受到校级以上处分的。(6)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7)因责任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8)从事有偿家教的。三、说明:1、有主线学科的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和教学考核积分、加分因索、减分因索之和计入考核总成绩。2、学校行政和非主线学科教师按平时考核积分、加分因素、减分因索之和的80%计入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民意测评,占20%。3、每位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再按分配的优秀指标数,确定进入优秀人员名单、通过教职工测评,校行政审查最终确定年终考核进入优秀等次人员名单。本方案至制定之日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告。泰来四中2017.3学校年度评优评先方案[篇2]第一条目的为增加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培养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文化氛围。第二条评选原则及方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评原则,“优秀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推介交总经理审核评定,“先进部门”由总经理直接评定。第三条评选对象及标准1、入职满半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以基层员工为主,管理人员为辅);2、公司下属所有部门。第四条评选周期及截止时间评选周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定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结束。第五条评先评优指标分配第六条评选细则一、优秀员工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无违纪行为(以公司发文为准);3、全年请假未超过公司规定(事假12天,病假20天),迟到未超过5次。4、服从公司分配,能够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5、工作积极,任劳任怨,有集体意识和大局观,能主动帮助领导解决问题,工作表现出色。6、为公司增加效益,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或为公司发展做出明显贡献者。7、工作中成绩显著,未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设备事故、安全(环保)事故、无涉及其责任的客户(一线)重大投诉。二、先进部门1、部门年度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部门员工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指标和任务;3、部门在人员管理和规章制度执行上表现出色,内部成员无重大违纪行为;《学校年度评优评先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4、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工作,上一年度内无投诉该部门推诿、扯皮等不协作情况。第七条奖励方案一、优秀员工1、奖励¥500/人;2、全公司通报表扬一次;3、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或调薪的'参考依据。二、先进部门1、该部门集体奖励¥800;2、部门及部门成员通报表扬一次;3、记入部门负责人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或调薪的参考依据学校年度评优评先方案[篇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强化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突出进步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文明之星、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及办法如下:一、评选范围7—9年级所有在校学生。二、评选标准(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1.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梁岗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梁岗学校学生十四条禁令》等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和谐,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2.学习成绩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门功课学习成绩良好。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文明、卫生习惯良好。(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每班1名)能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获得一致好评。(三)突出进步学生评选标准(每班2名)在学习、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劳动、礼仪等方面进步明显,得到师生一致认可。(四)优秀团员评选标准(按全班人数的15%评选)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团组织和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五)校园文明之星评选标准(每班1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恰当、得体地称呼他人;助人为乐,友好相处;遵守公共秩序及公共交通规则;人际关系好,深受师长、同学好评。会使用礼貌用语,言行举止大方得体,诚实守信、不说谎、不骗人,具有梁岗学校学生的良好形象。(六)优秀团干评选标准(由校团委负责)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团员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能够完成团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配1合班主任做团员青年思想工作方面成绩显著。(七)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标准(各部1名,由校团委负责)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一定的成绩。学生会干部在参加各项例会及活动时,必须按时出席。在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迟到四次以上,工作上有失误的,取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三、注意事项1、各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学生投票情况以及科任教师意见。严禁以成绩为唯一标准的做法出现。2、各班在确定人选时,每个同学原则上只能获得一种奖励;以上奖励名额分配原则上不得突破此标准。3、请各班主任务必于2017年1月2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本文标题:学校年度评优评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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