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自考 > 2022年整理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2年整理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1042;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本科;考试形式及比例: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在贸易术语EXW中,卖方的责任不包括(C)。A.在其所在地(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B.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C.自费办理出口和进口结关手续等D.提交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甲国A公司(买方)与乙国B公司(卖方)签订一进口水果合同,价格条件为CFR,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约定买方在目的港有复验权。货物在装运港检验合格后交由C公司运输。由于乙国当时发生疫情,船舶到达甲国目的港外时,甲国有关当局对船舶进行了熏蒸消毒,该工作进行了数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复验时发现该批水果已全部腐烂。依据《海牙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B)A.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B.C公司可以免责C.A公司应向C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尽到保管货物的责任D.A公司应向B公司提出索赔,因为其没有履行适当安排保险的义务3.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适用该公约的是(B)A.营业地分处法国和加拿大的甲、乙二公司签订了2000吨材钢买卖合同,据查,甲、乙二公司的注册地均为美国B.我国某造船厂与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签订买卖一艘万吨油轮的合同C.我国某国有大型电机厂将6百万千瓦发电机卖给澳大利亚某电站D.我国某知名电冰箱厂与同属缔约国成员的利比亚某公司签订的销售10000台冰箱的合同4.依据《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即《海牙规则)之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B)。A.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B.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C.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D.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在平安险下,保险人予以赔付的损失为(B)。A.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B.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部分损失C.货物受潮受热D.货物串味6.在中国远洋公司签发的一份提单中,收货人一栏,如果填写为“凭某某指示”,该提单的转让适用(B)。A.交付即转让,无需背书B.背书转让C.按普通的债权债务的转让方式D.根本不能转让7.中国商务部应国内新闻纸产业多家企业代表的申请,对原产于甲国、乙国、丙国的新闻纸展开反倾销调查,经过调查做出最终裁定,对原产于该三国的新闻纸征收反倾销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A.该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新闻纸的进口商B.新闻纸的出口商可以代替进口商缴纳反倾销税C.反倾销税的税率不得低于倾销幅度(即被控产品的正常价格与实际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D.反倾销税的征税期限通常是10年,从做出终裁之日起征收8.如果在国际许可协议中规定: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只允许被许可方使用该技术,许可方不得将此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得在该期限和地域内自行使用该技术。此类国际许可协议是(B)。A.普通许可协议B.独占许可协议C.排他许可协议D.交叉许可协议9.根据《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国民投资争议公约》(即《华盛顿公约》),下列关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的管辖权及其裁决性质,表述不正确的是(D)。A.提交中心仲裁的争议,仅限于依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直接因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议B.将争议提交中心解决,必须经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认可C.对于中心做出的裁决,各缔约国不得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D.若作为争议当事人一方的某一缔约国国民不履行中心裁决,则争议另一方的缔约国可以在国际法院对其提起诉讼10.按照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A.裁决涉及仲裁协议未提到的争议时,不得拒绝执行B.执行裁决将和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可拒绝执行C.缔约国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另一缔约国的仲裁裁决D.公约适用于自然人与国家的争议二、多项选择题11.中国大华公司向美国小山公司发出传真:“购一级大米200吨,每吨600美元CIF深圳,2015年1月9日至21日装船。”美国小山公司回电称:“接受你方条件,2015年1月4日装船。”正确的选择是(BD)。A.合同成立B.合同未成立C.美国小山公司违约D.美国小山公司未作出有效的承诺12.依据中国《海商法》之规定,货物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BD)。A.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B.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C.未谨慎装载引起的货损D.包装不良引起的货损13.中方向日方转让一种食品加工机制造专利技术,允许日方在日本享有该专利技术的独占使用权,这意味着在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内(BD)。A.中方不得在中国使用该技术B.中方不得在日本使用该技术C.中方不得允许第三人在中国使用该技术D.中方不得允许第三人在日本使用该技术14.依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即《汉城公约}))规定,合格东道国必须满足的条件是(AB)。A.东道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发展中国家会员国B.东道国同意担保特定投资风险C.东道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发达国家会员国D.东道国目前处于非市场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15.在国际税法意义上,下述情形中构成甲国公司在乙国有常设机构的情形是(ABD)。A.该公司在乙国正式设有分支机构B.该公司在乙国东海开采石油C.该公司在乙国发布大量广告D.该公司在乙国设有工厂三、名词解释16.先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17.倾销:倾销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相关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上阻碍某一国内产业新建,则依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议,该倾销行为应受到谴责。18.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到运后的价值。19.《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已经在联盟的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在规定的优先权期限内向联盟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时,优先授予其工业产权。20.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指一国商业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四、问答题1.简述国际经济法主体。参考答案:一、个人个人作为一般的民事关系主体,可以从事各种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但受物力、财力所限,自然人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发挥的作用有限。二、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拥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起诉和应诉的组织。法人是国际经济交往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也是数量最多的部分。三、国际组织大多数国际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在一定的范围和领域承担-定的权利义务,有独立承担法律诉讼的能力,有些国际组织甚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四、国家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除了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还具有其它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这些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22.简述提单的概念及其作用。参考答案: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有三点:(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23.简述GATT1994之国民待遇原则及其适用。参考答案:GATT条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其含义是一成员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境内时,进口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以及在执行国内规章方面施行差别待遇。(1)国民待遇原则的给惠对象是在进口国销售的原产于另一成员的类似产品;给惠标准是在征税方面“不高于“对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征收的国内税费,在执法方面不歧视外国相似产品;给惠方面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2)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3)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4)GATT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出口产品。24.简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之险别。参考答案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承保以下五种风险(1)货币汇兑险东道国政府采取的任何措施,限制将其货币转换成可自由使用货币或担保权人可接受的另→货币,并汇出东道国境外,包括东道国政府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担保权人提出的此类汇兑申请做出行动。(2)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险东道国政府采取的任何立法或者行政上的作为或不作为,实际上剥夺了担保权人对其投资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或剥夺其投资中产生的大量效益。(3)违约险东道国政府对担保权人的违约或毁约,并且使担保权人(a)无法求助于司法或仲裁部门对毁约或违约的索赔做出裁决,或(b)该司法或仲裁部门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裁决,或(c)虽有裁决或判决但无法执行。(4)战争和内乱险东道国领土内的任何军事行动或内乱。(5)其它非商业风险应投资者与东道国联合申请,董事会经特别多数票通过,可将本公约的担保范围扩大到上述款中的风险以外的其它特定的非商业风险。五、案例分析题25.2015年,中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了合同,B公司向A公司出口1000袋面粉,价格条件为CFR青岛,每袋单价为50美元。A公司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该批货物由法国达飞轮船公司的M轮承运。在新加坡港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面声明,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何遮盖物并发生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为不清洁。托运人B公司为了结汇则出据了保函,承运人达飞轮船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M轮抵达中国青岛港后,经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发现有180袋面粉被雨水污染无法食用,并确认货物短少40袋。试问:(1)收货人可否向承运人索赔?为什么?(2)根据《汉堡规则)),承运人可否依保函要求免于向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保险公司应否赔付因雨水污染造成的180袋面粉的损失?为什么?参考答案(1)可以。因为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即有义务按照清洁提单的要求交付外表状况良好的货物。(2)不可以。依据《汉堡规则》的规定,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仅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提单受让人包括任何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无效。(3)不可以。本题投保的是水清险,淡水雨淋险属于一般附加险,不在水溃险承保范围之内。
本文标题:2022年整理国家开放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7069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