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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外贸出口付款方式的特点3六、如何与客户谈付款方式11七、使用付款方式的技巧变通14八、案例:D/PSIGHT付款方式2823外贸出口主要的付款分为三种,信用证L/C(LetterofCredit),电汇T/T(TelegraphicTransfer),付款交单D/P(DocumentagainstPayment)。其中L/C用的最多,T/T其次,D/P较少。我们先来介绍信用证L/C(LetterofCredit)。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付款方式最常用的一种付款方式,每个做外贸的人早晚都将会接触到它。对不少人来说,一提起信用证,就会联想到密密麻麻充满术语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天书。其实信用证可以说是一份由银行担保付款的S/C。只要你照着这份合同的事项一一遵照着去做,提供相应的单据给银行就必须把钱付给你。所以应该说信用证从理论上来说是非常保险的付款方式。信用证一旦开具,他就是真金白银。也正因为如此,一份可靠的信用证甚至可以作为担保物,拿到银行去贷款,为卖方资金周转提供便利,也就是“信用证打包贷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信用证有的时候也不是那么保险。原因是信用证中可能会存在很难让你做到的软条款,造成人为的不符点。第二种常见交货方式为电汇T/T(TelegraphicTransfer)。4这种方式操作非常简单,可以分为前T/T,和后T/T,前T/T就是,合同签订后,先付一部分订金,一般都是30%,生产完毕,通知付款,付清余款,然后发货,交付全套单证。不过前T/T比较少见一点,在欧美国家出现的比较多。因为欧美国家的客户处在信誉很好的环境,他自己也就非常信任别人。最为多见的是后T/T,收到订金,安排生产,出货,客户收到单证拷贝件后,付余款;卖家收到余款后,寄送全套单证。T/T订金的比率,是谈判和签订合同的重要内容。订金的比率最低应该是够你把货发出去,和拖回来。万一客户拒付,也就没有什么多大损失。5T/T与L/C比较,就是操作非常简单,灵活性比较大,比如交期吃紧,更改包装,等等,只要客户同意,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信用证,就相当麻烦,必须的修改信用证,否则造成不符点(discrepancy),客户就可以拒付。T/T的另外一个特点是成本比L/C要低。银行扣费比较少,一般都是几十美金。而信用证有时会多达几百美金。所以有的工厂做T/T报价比L/C要低一点。不过一般而言,信用证如果单证做得好,比T/T要可靠,收款有银行担保,凭着信用证,就可以去银行打包贷款,资金压力很小。但是银行信用不好,或者外汇管制很严格的国家,信用证风险很大,如印度。T/T和L/C各有优缺点,T/T和L/C如果结合起来做,那就相当保险,30%T/T,ThebalanceL/C。6另外还有几种用的比较少的付款方式:D/P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at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7远期交单(D/Paftersightorafter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D/A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8以上除即期交单(D/Pat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9以上除即期交单(D/Pat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9D/P风险很大,但是如果和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的交货方式。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inadvance,40%aftershipment,thebalanceD/P。这比做后T/T还要保险。10付款方式应该是针对客户的规模,客户所在市场,与客户合作的不同阶段,具体合同金额等制定的。和客户谈付款方式,首先要心中有数。(对我方来说)首选什么付款方式?底线是什么付款方式?11(对客户来说)什么方式是有可能接受的?什么方式可能是不能接受的?权衡一下,提出一个有可能双方都接受的方案,胜算就比较大。如果客户坚持自己提出的,我方实在不能接受,但又非常想跟这个客户合作,那么我方可以考虑是否能在客户关心的其他方面做个小小的让步,以示我们的诚意,再恳请客户在付款方式上支持我们。11例如:跟客户说,L/CSIGHT是我们在现阶段必须坚持的付款方式,但考虑到跟您的合作,为了补偿您在付款方式上所做的牺牲,我们愿意在价格上再给您进一步的优惠,从原来的USD5.00调整到USD4.98,请理解我们在促进双方合作上所做的努力,并尽快确认,等等。客户会觉得我们很有诚意,他也有了台阶下,很多客户这时就会顺水推舟,最后接受。关于与客户谈论其他相同产品的供应商,我们要尽可能客观,不要贬低其他供应商。我们可以这样对客户说“您对国内的情况真是了如指掌。这家公司确实很不错,但我们在**方面做的更好些”。肯定你的对手,无形中抬高你的档次和水平,客户会觉得你这家企业很棒,再跟客户谈一下你们的独到之处,客户就会对你更加信赖。13(一)、慎用D/P60天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付款是采用得最多的一种付款方式。因为信用证付款方式属于一种银行信用,即:只要出口公司交给银行议付的出口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付款银行就要向出口公司支付货款。如果出口公司交给银行议付的出口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付款银行则予以拒付。银行处于较为公正的立场,不受进出口任何一方左右。相比之下,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14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的信用。对于信用好的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的现象,遇到信用差的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的进出口商。上述D/P付款和D/A付款方式,通常都是出口方按照销售合同装运货物后,将出口装运单据交由银行向进口方托收货款。在D/P付款情况下,进口方须先行支付货款,才能从托收银行取得装运单据,以此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15在D/A付款情况下,进口方只要签字承兑,确认在一定期限(如:30天、45天、60天等)内支付货款,就可从托收银行取走出口装运单据,以此向承运人办理提货手续。由此可见,在D/P付款方式下,进口方取得出口装运单据是以支付货款为前提,而D/A付款方式下,进口方取得出口装运单据是以签字承兑为前提。近年来,国内多家公司投诉反映,他们对印度出口后收不到货款。这些公司在对印贸易中采用的是D/P60天付款方式。有公司称,印度进口商到期以各种借口不付款赎单,致使货物运抵印度港口后无人提货,产生大量仓储费、港口费以及罚款等。无奈,通过银行向印度银行追要托收单据。虽然该司最终收到了印度银行退回的托收单据,但不久,该公司也收到了货物因在港滞留过长,被港口拍卖的消息。16有的公司称印度进口商到期不付款,不提货,致使货物到达印度港口后长期压港,产生高额的费用,只能眼看货物因压港时间过长被印度港口拍卖,造成货款两空。还有的公司称印度托收银行把D/P60天当作D/A60天对待,在未收到货款情况下就把装运单据交给了印度进口商。虽然付款期限早已过去,但仍未收到任何货款。印度港口规定,凡是进口货物,到港后三个月无人提货,港口只需获得进口方认可,无需征得出口方同意,即可将货物拍卖。印方规定,如果办理货物退运手续,出口方代理可以凭进口商(提单上的收货人)出具的无异议证明信(NOOBJECTIONCERTIFICATE)去海关办理退运手续。虽然货物可以退运,听起来退货手续也并不复杂,但是真正办起来并非容易。17如果进口商不出具无异议证明信,退运手续则难以办成。印度索贿受贿严重,办事效率低,如果某个环节注意不到,就会影响退运手续的办理。印度进出口商中以小企业居多,如:家族公司、合伙公司等。其中不少是中间商,以收受代理费为主,贸易作法很不规范。例如:凭订单订货,而不是签订销售合同。不愿照章纳税,而是想尽办法偷逃关税。利用各种手段欺骗国外商家等屡见不鲜。印度法律可以算得上是健全,但是在印度打官司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才能结案。因此,在印度以司法手段解决贸易纠纷并非明智的选择。18(二)、D/P付款方式和FOB价格条件下怎样控制风险D/P,即付款交单,系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它是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扩大出口,但是收汇风险大的特点。而采用FOB条件交运货物的通常做法是:由出口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装上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然后凭其取得的运输单据连同其他商业单据向进口人议付,待进口人付款后,货物的所有权随同运输单据转移给进口人。19从上我们已可以看出,进口方资信的好坏和运输单据的真伪是出口人能否有效控制自己的货物并保证及时收汇的重要前提。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口人应注意以下几点:出口人应对进口人的资信有充分的了解;出口人应对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运输代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避免不法商人以假运输单据骗取出口人的货物。20出口人可在运输单据上加上适当的限制性条款,如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加注“凭发货人指示”或“凭XXX银行指示”等等,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出口人对进口人的制约。一旦出口人对进口人的诚意产生疑虑,出口人应在货物被提取前以发货人的身份果断通知运输公司扣留货物,待问题解决时再解除扣留令。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1,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212,所配国外船公司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且有正规办事处。3,国内的货代必须为经贸部批准登记的公司。4,正本提单必须通过中国银行邮寄给对方客户的知名银行。5,随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6,所发货物的总值尽可能减少。22(三)、D/P付款方式下签FOB出口七招目前,欧美企业贸易额的90%是采用非L/C方式进行交易,其坏账率不超过0.5%;亚太国家中许多企业亦采用托收或赊销方式。而我国企业使用L/C的比例高达85%,但坏账率竞高达5%。可见,采用托收和赊销等商业信用方式是国际货款支付方式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外贸企业应认请这种趋势,不要因为仅仅从表面上看觉得D/P付款方式风险大而不敢做这笔交易,从而浪费了商机。关于采用FOB术语签订出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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