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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夏津县阿木木家具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夏津县阿木木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晶晶联系人董晶晶通讯地址德州市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联系电话15650010605传真/邮政编码253200建设地点德州市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立项审批部门夏津县发改委批准文号2017-371427-21-03-035185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6467.81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夏津县阿木木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17日,拟投资建设“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租赁厂区一座,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及办公室,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职工定员10人,年运营30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夏津县阿木木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和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2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基本原则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已取得投资备案证明文件2017-371427-21-03-035185(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符合审批必备条件(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功能区划清晰、环保设施完善。(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本次环评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并按照导则进行了风险识别、预测,提出了防范措施、预警监测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2.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3.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各级保护区范围内。(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本项目不存在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3(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南水北调相关要求。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中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三)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相关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基本原则项目情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不属于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2.纺织印染项目;3.制浆造纸项目;4.制药项目;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7.皮革鞣制项目;8.电镀项目;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不属于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不属于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工业园区新建20t/h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不属于再生铅项目。不属于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不属于石棉制品项目。不属于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不属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不属于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不属于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不属于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不属于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新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不属于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不属于4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三)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夏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建设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夏津县田庄乡闫庙村东首路北,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四)建设规模:租赁厂区一座,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及办公室,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具备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的生产能力。四、建设工程内容和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该项目基本组成情况见表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情况见表4。表3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座,一层,1500m2,长75m,宽20m,高6m,砖混仓库1座,一层,300m2,砖混辅助工程办公室2座,一层,200m2,砖混餐厅、休息室1座,一层,50m2,砖混杂物间1座,一层,50m2,砖混公用工程供水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电夏津县供电公司田庄乡供电所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雕刻、下料、磨砂、开孔等工序粉尘,在所有产尘点处均配套设置吸风集气装置,粉尘经风机收集后通过中央除尘系统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封边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通风管道接入喷胶、覆膜工序UV光催有机气体处理设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胶采用水帘喷胶设备,在喷胶、覆膜工序区域设置吸风集气装置,有机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UV光5催有机气体处理设备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废水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理,作为农家肥使用。噪声治理采取隔音、降噪设施固废治理生产边角料、木屑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废抹布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弃粘胶剂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水帘喷胶更换废水、废UV灯管分别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表4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生产规模1.1板式家具平方米/年2万2年工作天数天300采取一班制,日工作8小时3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6467.814劳动定员人105项目总投资万元1006年利润总额万元207年所得税万元58年净利润万元15五、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项目区被中间道路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自南向北依次为办公区、生产车间,西侧为仓储区,大门位于厂区南侧中间位置。项目区平面布置功能区明确,交通便利,建筑构筑物布置规范,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六、主要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一)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5。表5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台额定功率1开料锯212.5kW2排钻19kW3雕刻机216kW4封边机210.38kW5气泵27.5kW66覆膜机112kW7小封边机13kW8叉车1-9水帘喷胶设备110中央除尘系统12kW11有机气体处理设施1(二)主要原材料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情况见表6。表6主要原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颗粒板张/年90002密度板张/年30003PVC膜㎡/年240004铝合金五金件吨/年1.65水性聚氨酯粘胶剂吨/年0.86热熔胶吨/年0.375七、劳动定员该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2人,生产人员8人。根据企业要求和运营特点,采用一班工作制,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八、公
本文标题:年产2万平方米板式家具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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