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2012/041xiongxiao第二章增值税法本章学习要点增值额与增值税概念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增值税额计算及纳税申报2012/04xiongxiao2第一节增值税法概述•一、增值税基础知识•(一)增值税的产生•税收制度设计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力求使税收减少对经济的扭曲作用。•增值税被设计成为“中性”税收。2012/04xiongxiao3【案例】:从葡萄酒的生产过程看增值税的设计原理•葡萄酒的生产三步骤–种植葡萄、酿酒加工和包装销售•每个生产过程分别增值100,每一阶段的价值为–种植出来的葡萄产品价值=100–酿酒加工后的葡萄酒产品价值=100+100=200–包装销售后的葡萄酒产品价值=100+100+100=3002012/04xiongxiao4在增值税之前的营业税(或产品税•产品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种植葡萄应当交纳产品税=100×17%=17–酿酒加工应当交纳产品税=200×17%=34–包装销售应当交纳产品税=300×17%=51–总共征收产品税17+34+51=102–种植葡萄征收产品税3次,酿酒加工征收产品税2次,包装销售征收产品税一次。2012/04xiongxiao5增值税可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具有中性–种植葡萄增值100,征收增值税100×17%=17–酿酒加工增值100,征收增值税100×17%=17–包装销售增值100,征收增值税100×17%=17–如果将葡萄酒的生产过程分解为三个工厂进行专业生产,那么征税51(17+17+17)–如果将葡萄酒的生产过程综合成一个厂进行生产,那么征税51(300×17%)2012/04xiongxiao6(二)增值税的发展•1950,法国率先试行增值税制度。•法国成功实行增值税之后,世界各国纷纷效仿。•目前,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实施了增值税,增值税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间接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2012/04xiongxiao7二、增值税的几个重要概念•(一)增值额概念•增值额–是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理论增值额是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扣除为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后的余额,是指商品的价值构成。–法定增值额由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组成,相当于边际利润。法定增值额用于国民收入统计和会计核算。–计税增值额是按税法规定,商品销售收入扣除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2012/04xiongxiao8(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两种计算方法–扣额法、扣税法2012/04xiongxiao9(1)扣额法•扣额法–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销售收入扣除购进货物金额后的余额,即:–增值额=销售收入-准予扣除额–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包装销售葡萄酒的增值额=300-200=100–包装销售葡萄酒的增值税=100×17%=172012/04xiongxiao10(2)扣税法•扣税法–以计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税率,扣除上一道环节所交纳的增值税以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公式–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收入×税率–进项税额为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额–种植葡萄征税:100×17%-0=17–酿酒加工征税:200×17%-17=17–包装销售征税:300×17%-34=172012/04xiongxiao11(三)增值税类型•各国税法在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上存较大差异,由此形成三种类型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按“扣税法”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增值税税额。–收入型增值税•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增值税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消费型增值税•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增值税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已经于2008年完成由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2012/04xiongxiao12(四)增值税特点•增值税被称为“良税”–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道道课征、税不重征–具有税收中性效应–税负转嫁明显2012/04xiongxiao13(五)增值税作用•增值税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增值税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值税有利于实施外贸政策•增值税有助于形成内部监督机制2012/04xiongxiao14深度思考•增值税是否存在缺点?•存在哪些缺点?2012/04xiongxiao15三、我国增值税法概述•(一)我国增值税的改革与发展–我国于1979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1983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将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全国的生产、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产品,实施生产型增值税。–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在东北、中部等部分地区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一般纳税人将购入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在当年新增增值税中抵扣。–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新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抵扣范围之外–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2012/04xiongxiao16(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特点•与一般增值税及我国开征的其他流转税相比,我国现行增值税特点:–实行价外计税–实行规范购进扣税法–不同经营规模不同计征方法–设置两挡税率–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12/04xiongxiao17第二节我国增值税法•一、征收范围•(一)我国增值税的主要征税范围–《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缴纳增值税。–“境内”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提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在我国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为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进口货物”是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2012/04xiongxiao18(二)视同销售行为•一项行为虽然没有销售之名,但有销售之实,因此被称为视同销售行为。•8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012/04xiongxiao19(三)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2012/04xiongxiao20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2)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3)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012/04xiongxiao21(四)兼营行为•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2012/04xiongxiao22二、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里的“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2012/04xiongxiao23(二)小规模纳税人•指经营规模较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2012/04xiongxiao24(三)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指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通常为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机关。2012/04xiongxiao25(四)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代扣代缴义务人。2012/04xiongxiao26三、税率•(一)增值税税率的一般规定•我国增值税设置二档税率–17%与13%2012/04xiongxiao27(1)基本税率•税率为17%,主要适用: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的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2012/04xiongxiao28(2)低税率•税率为13%•主要适用于–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2012/04xiongxiao29(3)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012/04xiongxiao30(4)征收率•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2012/04xiongxiao31(二)增值税税率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2)寄售商店代销的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无论销售单位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均实行简易征收办法,按3%缴纳增值税,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进口应税货物,仍按规定的税率(17%或13%)计征增值税。2012/04xiongxiao32第三节我国增值税的计算•一、增值税主要计算公式•(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纳税人因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也是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012/04xiongxiao3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本文标题:2增值税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736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