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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殷慧敏597796--财务管理、投资理财专业课程简介课程结构情境一导论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情境二准备纳税情境三税款计算—流转税情境四税款计算—所得税情境五税款计算—其它税种情境六税款申报与缴纳※情境七应对税务稽查与聘请税务代理(机动)情境八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主要教学方式理论讲授(动脑应知能力)案例分析(动手应会能力)实务操作(应知应会相结合)考核方式及标准课程成绩100%应知鉴定成绩50%应会鉴定成绩50%平时应知鉴定成绩(20%)期末应知综合性鉴定(30%)平时作业课堂抽查学习态度平时应会鉴定成绩(20%)期末应会综合性鉴定(30%)表格填制案例分析实训报告学习态度情境一导论税收与企业涉税基础知识学习重点1、理解税收和税收管理体制概念2、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3、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权的具体划分4、明确我国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K101税收基础知识一、税收的概念:你的日常生活与税收相关吗?你交税吗?你享受税收的好处吗?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以及这种分配形成的分配关系。(一)税收的本质:1、税收是一种分配从社会产品中分割一部分集中到政府手中2、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3、税收分配的对象主要为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是税收的根本源泉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私人难以满足的需要二、税收的本质和特征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税收以法律形式规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二)税收的特征判定税与非税收入的基本点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前,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和课征方法等。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不承担偿还义务,也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三、现代税收的职能和作用(一)职能:税收职能是税收自身固有的功能1.组织财政收入2.调节经济运行3.纠正收入的分配不公2019年9月27日(四)税收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2、按税收与价格关系分类3、按计税依据分类4、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5、按税收管理与使用权限分类2019年9月27日模块一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所得税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财产税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征税对象的税。资源税对开发、利用和占有国有自然资源的纳税征收。2019年9月27日模块一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价内税是计税价格包括税金否价外税2019年9月27日模块一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数量单位为标准,按固定单位税额征收的税种。从价税:以征税对象的价格金额为标准,按规定税率征收的税种。2019年9月27日模块一税收与税务会计基础理论知识直接税不能纳税人直接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能够间接税纳税人=负税人纳税人≠负税人2019年9月27日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归?支配使用中央地方分享管理权限归?K102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国家规定的税收法令、条例和征管办法的总称。它由各种税收要素——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因素组成。向谁征?对什么征?征多少?如何征?一、纳税人:纳税主体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一)纳税人的分类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可分为法人和自然人两大类。(二)相关概念:1.扣缴义务人:税法上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负税人:税收负担的真正承担者。2019年9月27日A、外国企业A委托境内代理公司B,销售其一台机器设备。B、小王向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机,支付商场5000元。扣缴义务人负税人纳税人2019年9月27日负税人最终负担税款的人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扣缴义务人代为扣缴税款的人既非纳税人也非负税人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某税种对“谁”课税问题--纳税主体法人和自然人二、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征税对象:流转额征税对象:所得额流转税所得税税目:征税对象具体化征税对象解决某税种对“什么”课税问题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志计税依据征税对象数量化计算应纳税额的直接根据计税金额:从价计税计税数量:从量计税既从价又从量:复合计税税目征税对象具体化列举法和概括法三、税率:税收制度的核心: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否应该赚得越多交税越多?税率的基本形式: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即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1)产品比例税率(2)行业比例税率(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4)幅度比例税率(5)分档比例税率2019年9月27日2、累进税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即按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划分若干不同的征税级距,规定若干个高低不同的等级税率,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全额累进类型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能体现量力负担的原则2019年9月27日累进税率例:课税对象数额=9000全额累进税率计税9000×20%=1800超额累进税率计税1500×3%=450150045003%10%20%25%9000(4500-1500)×10%=300(9000-4500)×20%=900∑=1245(9100)9100×25%=2275(9100-9000)×25%=25+25=12702019年9月27日级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小于1500元3%02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25%1005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9月27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302超过1500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3、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定额税率在具体运用时,一般分为以下几种形式:计算方便税款不受价格变动影响4、0税率:征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税。(1)在所得课税中,对所得中的免税部分规定税率为零,保证所得少者的生活和生产需要;(2)在商品课税中,对出口商品规定税率为零,即退还出口商品已纳的税款。2019年9月27日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一次课征制:如资源税、消费税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如增值税2019年9月27日五、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解缴税款的起止时间。按次征收:如耕地占用税按期征收:如增值税六、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2019年9月27日七、税收减免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项目扣除缩小计税依据跨期结转起征点免征额全部免征减半征收2019年9月27日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开始征税的起点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或超过的全额计税个别优惠特点。在起征点附近税负分配不公平免征额免于征税的数额未达免征额不征税,超过此点只就超过部分征税普遍优惠的特点。税负分配比较公平2019年9月27日某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为3000元,税率为5%。假定规定2000元为起征点:则其应纳税额为150元(3000×5%);假定规定2000元为免征额:则其应纳税额为50元【(3000-2000)×5%】2019年9月27日八、税收加征(1)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如教育费附加。(2)加成征收:按法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加成一成相当于应纳税额的10%,加征成数一般规定在一成至十成之间。如劳务报酬所得的加成。K103企业行为与国家税收管理K104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税收管理体制是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一)税收管理权限:税收立法权税收法规的制订、审议、表决、批准、公布税收执法权(管理权)税收法规的执行: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法规的解释;税率、税目的调整;减免、加征的审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1)税收立法权是制订、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如何划分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2)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保证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企业平等竞争灵活及时地解决地方性问题2、税收执法权的划分:1)中央税:税收管理权由国务院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2)地方税:税收管理权由地方人民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掌握,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3)共享税:原则上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地方部分由中央税务机构划入地方金库4)经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批准,少数民族自治区及经济特区可有一些特殊的税收管理权。5)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税法,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优惠6)税收减免权高度集中: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免税。二、我国税收机构设置和征管范围划分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国家税务局系统地方税务局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征收分局、税务所同级政府同级政府(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中国现行税制体系税类税种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特定目的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停征)财产税和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船舶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农业税类烟叶税1、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管理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2006年废除3、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管理的税种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在少数地区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但在大部分地区,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4、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和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契税、烟叶税、印花税等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1)增值税(不包括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75%(2)营业税:铁道部门(删)、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归中央(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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