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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一、维权的意义2、让侵权的个体或者单位收到相应的惩罚,提高全民维权意识;二、工作总结书写内容三、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光阴似箭,岁月无痕,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下面是网友收集分享的“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供您参考阅读。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第一篇】XX中学坐落在人文荟萃、经济发达的千年古镇——吕四,经过半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她已茁壮成长为拥有科学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设施和突出办学效果的南通市重点中学。学校现有教学班27个,学生1300余名,生源遍及全市大部分乡镇,但以吕四沿海一带的居民子女为主体,这些学生的家长大都从事海洋捕捞、养殖或小五金修理等工作,对子女的教育普遍关心不够,又因我校地处吕四镇区繁华地段,学校周边环境比较复杂,所以,我校青少年维权任务较为艰巨,几年来,我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构筑有吕四地方特色的社区维权网络特殊的地缘因素、特殊的职业习惯,使得吕四地区很多学生家长教育观念比较陈旧,部分家长受眼前经济利益驱动,过早地让子女弃学经商,导致吕四地区的流生率居高不下;又因吕四一带人口流动量较大,治安环境非常复杂,所以,为切实维护青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安心学习的权利,我校积极与吕四港镇政府、天汾镇政府等当地政府部门联系,努力构建社区维权网络,实现流生通报制——一旦发现流生,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所在社区,要求他们会同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安全社区共建制——与本地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建立全方位的联系,力争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经过几年努力,一张初具吕四地方特色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已基本建成。二、增强青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我校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聘请了吕四法庭顾建辉同志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校政教处、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校电视台、广播台、黑板报、宣传窗、国旗下讲话等载体,加强法制教育,并利用学生会、心理咨询室等机构、设施,开设各类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及各类咨询活动,为青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三、做好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校治安事件的查处、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的管理、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学校附近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校门口无证摊点的监控等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外租房屋的督查,已成为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单独租房在外,极易滋生违纪甚至违法事件,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极易受到侵害,对此学校除加强教育、严格控制外,还积极与家长、房主取得联系,以确保外租学生有一个和谐、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校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大为增强,和谐、健康、向上的外部环境初步形成,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但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以下三个问题亟待解决。一、社会各部门、当地社区及各个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应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努力构筑统一、协调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平时应竭力避免教育、管理中的“踢皮球”现象,将对青少年的教育职责全部推给学校或者将“刺头”学生赶向社会,这些都不利于青少年权益的维护,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最终也必将对社会安定造成危害。二、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传媒,有针对性地解决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突出问题。如今,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非常发达,但如果仅满足于商业化的运营,满足于纯粹的消遣,则很难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还会使部分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走上刻意模仿乃至犯罪道路。三、有效释放空间,使青少年能有时间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如今部分地区、部分学校的教育仍停留在应试教育的层面,片面抓升学率,学生课业负担、精神负担过重,从而极易滋生逆反心理,甚至对家长、老师及社会产生仇恨心理,要真正维护青少年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让青春不再哭泣,就必须释放青少年自由的空间,让他们学得开心、玩得尽兴,有时间、有精力参加集体性的益智砺志活动,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当然,这需要整个社会能改变对学校办学、学生成材的评价机制,这是摆在青少年教育和维权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第二篇】在我县迎来第六个工会“维权月”时,XXXXX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按照X总工字[20XX]10号《关于开展第六个工会“维权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对活动做了具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维权月宣传活动,有效维护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开展维权月活动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积极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全总“两个普遍”的工作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以及工会主席、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的“维权月”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了工会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得力干部共6名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把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实到实处。二、开展各式各样的学习活动我乡积极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一是通过全乡集中学习,提高我乡广大干部职工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安排个人自学,对照各项与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小组进行探讨学习。从而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三、积极开展维权和安全生产活动在落实各项维权活动中,我乡对各个建筑施工工地的务工人员、农民工,进行维权工作检查,通过对职工的劳动合同、安全保障、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使广大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对自身合法权益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并且我乡根据实际的需要,公开了工会主席联系电话,接待职工来电咨询和对政策法律法规解答,为保障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权益提供方便,也为安全生产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我乡利用巴扎日,联合乡团委、妇联在乡巴扎或重要路口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向务工人员讲解注意的各种事项,并且给广大务工人员以法律咨询,以解决他们面临的劳务纠纷。同时以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板报等形式,为工会“维权月”活动顺利实施进行了大力宣传。总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对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维权政策、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第三篇】根据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有关维权行动月开展活动的情况,现总结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为以推进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有序进行,经系统工会研究成立“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系统工会主席徐俐同志任组长,各科室抽调女职工为成员,由局妇女副主任赖凌燕负责整个“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为维权月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维权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二、主要做法1、开展女职工维权宣传。召开会议,向广大妇女宣传《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普及知识,提高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使女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2、举办女职工维权座谈会。系统工会紧紧围绕女职工维权法律知识专题座谈会,紧紧围绕女职工对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了女职工懂法、用法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3、帮助解决女职工困难。系统工会积极组织动员妇女深入到企业、科室了解女职工的家庭情况,本人的生活经济等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组织女职工义务做好事,上路宣传道路安全法,调动了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三、活动成效及下步计划今年的“三八”节,系统工会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形式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拔河、跳绳、球类、登山等活动,活跃了妇女的精神,在全系统形成了尊重妇女和保障妇女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幸福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系统工会将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的女职工健康检查,推动女职工宣传和继续做好女职工维权工作,加大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宣传,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妇女工作更上台阶,使妇女以高昂的精神和姿态投身于全局工作的实践中去,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效。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第四篇】20XX,我院认真落实《关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立足点,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抓机制建设,规范青少年维权工作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全院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整套运作顺畅的长效机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引导干警深刻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办公室,切实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把维权工作列入全院业务绩效考核机制中,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进度、年底有总结。侦监科、公诉科均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具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丰富经验的女性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二、抓审查办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一是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方针,做到快审快结。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可捕可不捕的尽量做到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做到不诉。如20XX年我院在审查办理池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嫌疑人池某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其因哥们义气、一时冲动而跟随其表哥卓某等人将被害人谢某某殴打至重伤。为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极力居中调解,后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我院对池某某作出附条件相对不起诉的决定。20XX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9人,批捕16件34人,不予批准逮捕4件5人;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不起诉;对确需提起公诉的未成人刑事案件,积极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有26件54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缓刑。二是全面落实平等保护措施。建立心理测试援助、全程化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特殊检察工作机制,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对涉案本市籍和非本市籍未成年人、未成年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平等保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教育挽救全程化工作。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知罪、认罪、悔罪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教育预防等诉讼全过程,做到依法惩处犯罪与教育、矫正、预防犯罪的有机结合。四是建立帮教考察机制。我们本着对未成年人犯“不歧视、不偏见、不苛刻、不放弃”的四不原则,与当地镇乡、司法所、派出所、所在村居及其父母等组成帮教小组,进行跟踪教育,坚持回访考察,预防重新犯罪。20XX年以来,共对我院依法做出不捕、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访考察10人次,帮助这些有劣迹的未成年人逐步抛弃了不健康的思想观念,有效地预防了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五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所部门依法纠正未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针对看守所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各1份予以纠正。三、抓宣传预防,构筑青少年维权社会网络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主动加强横向联合,主动走访社区和学校,全面构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保护
本文标题: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总结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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