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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00字]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通用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500字]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通用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500字【第一篇】一提简·奥斯汀,便会想到热闹的舞会、优美的乡村、和一群热衷讨论男女婚嫁的人们。在简不多的作品中,《傲慢与偏见》最为读者喜爱。乡下的人们生活单调,缺少舞会和购物商场的娱乐,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处理,最大的不过生老病死,男婚女嫁。所以小说一开头就说,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我们先来看一下小说中反映的十八世纪末页社会风俗:女子超过二十三岁就会被认为是老姑娘;家里有多个女儿的,按礼节,大的没有出嫁,小的不能出来参加社交活动;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地产、房产,只能拥有嫁妆或者凭借父母遗嘱分得一份遗嘱;长子继承制;教会拥有很大权力;商人社会地位低贱,拥有世袭爵位的人享有绝对的贵族地位。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众位读者早已知晓,机智聪慧率真漂亮的伊丽莎白嫁给了成熟深刻富有高雅的达西,像童2/18话故事里的王子公主一样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作者简·奥斯丁看来怎样的恋爱是完美的?每一个结局美好爱情故事都承载了作者的爱情梦想。电影《成为简·奥斯丁》中,才情满满的文艺女青年简,与年轻俊秀的律师相爱。在俗世的眼光看来,简需要嫁一个颇有家财的男子方能过上优裕生活,保持时常阅读的闲情;而贫穷的律师也需要娶一位家底丰富的女子才能改善生活品质。因此,简一生未嫁,而律师遵从家人建议娶妻,并给自己女儿起名为奥斯丁。在两人相爱的过程中,简正在从事《第一印象》也就是后来的《傲慢与偏见》的创作,那么这部作品无疑是简·奥斯丁对自己爱情完满结局的梦想。一个女子拥有才华、气质、美貌却贫穷,必得有一个阅历丰富、品味高雅,物质充裕的男子相配。对比简和伊丽莎白,可以发现她们有不少共同点:富有才华但又固执,率真美貌又不肯轻易认输,没有请过家庭教师依然获得了良好的修养,绝不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在简·奥斯丁自己的爱情中,是因为两人物质不充裕而无法圆满,因此她深知爱情不能无所依。因此她借魏肯和夏洛蒂让伊丽莎白明白有一个令人气恼的信念:容貌英俊的年轻人同相貌平凡的年轻人一样,也得有所依靠才能生活。伊丽莎白坚信只有遇到意气相投的人,婚后才能得到幸福,但并非每个人都会由此幸运。好朋友夏洛蒂嫁给了趣味无聊、3/18阿谀奉承的柯林斯,她在心里是有点看低她的。但夏洛蒂告诉她,对于受过良好教育但财产不多的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的一条体面出路,尽管对能否得到幸福毫无把握,嫁人也一定是免于贫困的避难所。对于夏洛蒂这般从不曾美丽,也不拥有聪明智慧的女子来说婚姻只是人生中的一个过程。即使贫穷,拥有美貌与智慧也是占很大优势的,对比夏洛蒂、伊丽莎白及其姐妹就可以说明问题。这样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所有王子与灰姑娘式的故事中,只有美貌聪慧的女子可以成为主角。想想看伊丽莎白是什么时候爱上达西的?是在见了达西的彭贝利庄园之后。并不是要给她贴上拜金的标签,而是庄园的布置风格可以反映主人的品味高低,如此优美的庄园主人必然人格高尚而富有情趣。在这样良好印象的前提之下,伊丽莎白才有了对达西的进一步了解,发现达西冷峻傲慢外表下的善良温和。爱情中综合能力比较占上风的比较有优势,伊丽莎白类的贫穷女子想要获得达西这样完美男子的青睐,很大一部分在与达西们自己。他们得有比较独特的欣赏力,不满足于平时所见女子的高贵优雅。正如后来伊丽莎白与达西互诉衷肠时一阵见血的见解:事实上是你腻烦了客套、恭顺和阿谀奉迎。你厌恶那些女人谈吐、顾盼、思谋总是单只为了你好,我打动你,引起你的亲睐,是因为我和她们大异其趣。分析达西可以发现,他是一个贵族独子,父母过世,年近4/18三十。这意味着他可以拥有父辈全部的资产,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自然可以独立做主,而不用过于考虑长辈的想法。年龄的大小可以反映阅历的深浅,年纪稍长的达西,阅历颇丰,在择偶时必然可以避免年轻时的轻率,处理问题时的.态度与方式也会比较适当。简·奥斯丁评价一对恋人时习惯从婚姻的结局出发,考评双方性格是否相怡。在评价这对璧人时如此表达:他们共结丝萝一定是珠联璧合,她活泼大方,可以熏陶他,使他心性温和;而他公正精明,见多识广,也一定能开导她开阔眼界,大有进益。在一定物质基础的前提下,双方情趣相投,冷静理智,并能相得益彰。如此,一份爱情方能完满结局,这就是奥斯丁的恋爱主张。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500字【第二篇】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5/18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6/18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500字【第三篇】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7/18《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8/18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9/18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
本文标题:[500字]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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