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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财产、行为税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熟悉各种财产、行为税的基本含义及基本要素;了解各种财产、行为税的优惠政策;掌握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和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能够进行各种财产、行为税的申报及缴纳。第七章财产、行为税7.1房产税7.2契税7.3车船使用税7.4车辆购置税7.5印花税7.1房产税7.1.1房产税概述7.1.2房产税的计算7.1.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7.1.4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7.1.1房产税概述1)概念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7.1.1房产税概述2)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产权的所有人。(1)产权属于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缴纳。(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7.1.1房产税概述3)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1)课税对象是房产(2)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3)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7.1.1房产税概述4)税率从价计征的,年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年税率为12%。注: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7.1.2房产税的计算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注:房产原值是“固定资产”账户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7.1.2房产税的计算【例7-1】某企业经营用房原值为4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减除比例为24%,适用税率为1.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的房产税。年应纳税额=4000×(1-24%)×1.2%=36.48(万元)7.1.2房产税的计算【例7-2】某企业出租房屋,年租金收入80000元,适用税率为12%。计算该企业出租房屋年应纳的房产税。年应纳税额=80000×12%=9600(元)7.1.3房产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7.1.4房产税的申报与缴纳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地点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3)纳税申报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在规定月份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产税。(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7.2契税7.2.1契税概述7.2.2契税的计算7.2.3契税的税收优惠7.2.4契税的申报与缴纳7.2.1契税概述1)概念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依当事人所订契约,由承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财产税。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注:契税是对买方(承受人)征税,而不是对卖方征税。7.2.1契税概述3)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4)契税的税率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7.2.2契税的计算1)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契约价格。具体为:(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7.2.2契税的计算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例7-3】某公司2005年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3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5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4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为多少?应纳税额=(500-300)×3%=6(万元)7.2.3契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院、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5)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7.2.4契税的申报与缴纳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3)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7.3车船使用税7.3.1车船使用税概述7.3.2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7.3.3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7.3.4车船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7.3.1车船使用税概述1)概念车船使用税是国家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上的车辆和航行于我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依法所征收的一种税。2)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车船使用税只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7.3.1车船使用税概述3)车船使用税的课税对象、征税范围课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车辆和船舶。征税范围包括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我国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两大类。4)车船使用税的税率对应税车辆采用幅度固定税额,对应税船舶采取分类分级、全国统一的固定税额。7.3.2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辆”——除载货汽车以外的各种车辆;“净吨位”——载货汽车和机动船;“载重吨位”——非机动船。7.3.2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车船使用税的计算(1)机动船和载货汽车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税额(2)非机动船的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税额(3)除载货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应纳税额=车辆数×适用税额(4)机动车挂车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年税额×70%)(5)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应纳税额=所挂拖车净吨位数×(载货汽车净吨年税额×50%)(6)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分两步计算:①乘人部分应纳税额=辆数×(适用乘人汽车税额×50%)②载货部分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税额7.3.2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7-4】运泰汽车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10辆(每辆净吨位8吨),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每吨50元;客车40辆,客车年应纳税额每辆180元。解:年应纳税额=10×8×50+40×180=11200(元)7.3.2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例7-5】某航运公司2006年拥有机动船15艘(其中净吨位为600吨的8艘,2000吨的3艘,5000吨的4艘),拥有非机动船5艘(其中载重吨位为10吨的3艘,60吨的2艘)。请计算该航运公司2006年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解:(1)按净吨位计算机动船的年应纳税额=8×600×2.2+3×2000×3.2+4×5000×4.2=10560+19200+84000=113760(元)(2)按载重吨位计算非机动船的年应纳税额=3×10×0.6+2×60×1=138(元)(3)该公司2006年应交纳的车船使用税额=113760+138=113898(元)7.3.3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1)法定的免税车船(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自用车船。(2)载重量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3)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4)特定车船。(5)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7.3.3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2)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1)在企业内部行使,不领取行使执照,也不上公路行使的车辆。(2)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3)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自用的,可免征车船使用税;划分不清的,应征车船使用税。(4)残疾人专用的车辆。(5)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清楚者分别对待;不能划分清楚者,应一律照章征收车船使用税。(6)其他情形。7.3.4车船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纳税。(2)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纳税。(3)已向交通航运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纳税。7.3.4车船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2)纳税地点车船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纳税人所在地。3)车船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车船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如实填写《车船使用税纳税申报表》。7.4车辆购置税7.4.1车辆购置税概述7.4.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7.4.3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7.4.4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7.4.1车辆购置税概述1)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2)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它包括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征税区域和纳税人的范围等方面的内容。7.4.1车辆购置税概述3)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4)税率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税率为10%。7.4.2车辆购置税的计算1)计税依据(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以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格是由销货方销售应税车辆向购买者收取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组成。(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据。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4)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7.4.2车辆购置税的计算2)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7.4.2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例7-6】丁某2006年10月1日从安徽奇瑞汽车股份公司购买一辆车牌为“东方之子”小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价款120000元(含增值税),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200元,代收保险费360元,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3100元,车辆装饰费28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奇瑞汽车股份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关票据。计算丁某应纳车辆购置税。解:计税价格=(120000+200+360+3100+280)÷(1+17%)=105931.62(元)应纳税额=105931.62×10%=10593.16(元)7.4.2车辆购置税的计算【例7-7】某进出口公司2006年8月20日从国外进口2辆越野车自用,经海关审定确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000
本文标题:7_财产税行为税(PPT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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