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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某乡的管理制度汇编(4篇)目录XX乡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XX乡机关干部值班值守制度XX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XX乡督查工作制度XX乡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严格考勤制度。考勤实行上午签到、下午签退制,每天上午8:20-8:40在一楼党政综合办公室签到,下午17:50-18:00签退。不得代签,代签人和被代签人一经发现,除在干部会上作检讨外,还要在全乡通报批评,且附带其他处罚,具体处罚由乡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一月不签到、签退4次,视为旷职一天。办公室负责印制考勤表,具体负责考勤,并按周进行考勤汇总和公示。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干部因事、因病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县委组织部批准,请假完备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保存。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县人社局批准,请假完备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保存。1.事假:领导干部请事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方能离开;一般干部请假时需对当前负责的工作处理完成或妥善安排后,经分管领导核实签字同意,再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离开(除近亲属婚丧嫁娶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外,工作忙时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假期结束及时销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需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并在销假当天主动补请假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以旷工论处。事假假满不上班按旷职对待,并按照干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2.病假:领导干部请病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后方能离开;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要对当前负责的工作安排妥当,经分管领导签字核实同意,再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方能离岗。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需及时向办公室报备,并在销假当天主动补请假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以旷工论处。请病假必须提供病例、就诊信息等佐证资料。3.休假(法定假):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非公务员身份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但休假视工作闲忙而定,不能连续休假。4.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实行年休假。年休假需单位根据工作忙闲情况而定。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请事累计20天以上,按规定无法享受年休假。工龄在1-10年之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按规定无法享受年休假;工龄在10-20年之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按规定无法享受年休假;工龄在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按规定无法享受年休假。5.婚假和产假:婚假根据工作闲忙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产假一般按国家规定执行。三、严格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办业务或下村要向主要领导汇报,一般干部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填写外出报备单,报备单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四、严格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内坚决杜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作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发现两次移交乡纪委处理。包村干部每周二须下村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周一例会安排的重点工作,若上班时间以下村为幌子外出办私事或休闲娱乐的,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作书面检查;第三次及以上交乡纪委处理。五、实行干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原则每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由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向党委、政府汇报上周(本周)工作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本周(下周)工作计划。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干部作为值班带班负责人,要带头值好班,不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征得党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能调整并做好备案。值班组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征得带班领导同意后调整并做好备案。所有人员被发现或者被检举不认真落实值班任务,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作书面检查;第三次交乡纪委处理。七、严格落实乡乡工作人员补贴制度。乡乡工作补贴自到乡乡工作之月起,按月以350元/月标准计发。对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人员,停止发放乡乡工作人员补贴;事假十天以上、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停发当月乡乡工作补贴。借调或抽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离开乡乡的次月起停发乡乡工作补贴(单独有借调或抽调文件的,以文件规定为准)。八、本制度自2023年4月6日起执行。九、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XX乡机关干部值班值守制度为加强机关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的值班值守行为,构建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乡机关干部值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班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每组1天,轮流值班。二、乡机关值班共分8个组(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减),每组至少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班,负责工作日24小时值班或休息日24小时值班。工作日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晨8:30分,休息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晨9:00。三、值班人员负责填写值班记录,接转电话,接收政务网文件,接待来人来访,按时关好门窗。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要准确的记录在《电话记录簿》上,对需立即办理的,由带班领导干部负责妥善处理。如遇重大情况或突发事件,除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外,必须立即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四、值班实行全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不得缺岗,被发现或者被检举不认真落实值班任务,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作书面检查,第三次交乡纪委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干部请假;带班领导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除安排好本组其他干部负责值班外,必须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五、防火、防汛期间,要加强值班人员力量。六、值班期间不得饮酒或外出脱岗饮酒。发现一次,在干部大会上做检查,同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七、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干部、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在值班期间因手机不开通或不接电话造成影响的,按旷工和相关规定论处,并追究责任。八、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财物安全,如造成损失,由全体值班人员负责赔偿。九、值班情况和兑现目标考核管理奖金以及评优评先挂钩。十、本制度自2023年4月6日起实行。十一、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XX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一、加强干部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是提高干部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全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二、乡党委根据县委、县政府学习安排和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干部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学习要求。三、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加强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网络学习平台的使用,党建办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四、采用学习笔记批阅制,每季度或半年,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集干部学习笔记,主要领导进行批阅。五、干部每月学习笔记不少于2000字记录,主要记录学习内容及有关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各类法律、法规等。六、继续采用周一读书班领学研学模式,全乡55岁以下领导干部各提供课题一个,根据姓氏笔画排名的方式依次进行周一的领学授课。七、积极开展学习大研讨,掀起全乡干部学习热潮。每月末最后一周,根据实际情况,机动确定半天,确定学习课题,开展大研讨测评等,干部间相互交流学习心得,感受体会,深化学习成果,筑牢思想根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知行合一中增长本领。八、乡干部要按党委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竞赛活动,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种理论及法律、法规知识答卷。八、各业务口干部要及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九、本制度自2023年4月6日起执行。十、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XX乡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上级和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促进我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全省“三抓三促”总要求,紧紧围绕全乡各时期的中心工作,立足全局,分级负责,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二、督查职责(一)督促检查上级和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二)督促检查上级和乡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三)督促检查上级和乡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办、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四)督促检查省市县相关单位(部门)交办事项的办理落实;(五)督促检查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反映涉及本地区重要问题的处理;(六)督促检查乡有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群众反映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理;(七)督查检查其他需要落实的事项。三、督查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一)立项登记。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为减轻村级压力,由全乡各业务口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大督查,督察组人员由各分管领导确定,督查内容涵盖全乡所有工作,《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呈乡主要领导审定。(二)交办处理。《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经乡主要领导审定通过后,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业务口分管领导具体安排人员,按相关要求,统一下村开展督查,填写督查单,对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理,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向乡领导汇报。(三)催办协调。督查反馈问题交办处理后,各业务口、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要注意跟踪办理情况,及时了各村的工作进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四)综合反馈。各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各业务口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若整改未达到要求,要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各村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整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后,应及时向乡领导汇报。(5)办结归档。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督查事项,要将办结有关材料一并归档。四、督查要求(一)领导负责,认真对待。各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督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全乡工作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二)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查清原委,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三)注重时限,定期督促。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依照批示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四)有查必果,一督到底。严格按照督查程序,坚持“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原则,坚决“一督到底”,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本制度自2023年4月6日起执行。本制度由乡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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