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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Fax:021-58768565Email:fin-act@fin-act.com富越咨询3月19日上海2010年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及税务筹划邀请函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面对与所有企业都息息相关的流转税新政策,尤其是增值税转型这一在税制改革历史上单种改革减税幅度最大(达1200多亿)的重大税制改革,我们企业做好准备了吗?面对这些变化,我们怎么做好将来的税务筹划?本次公开课是富越咨询根据客户的需求,专门为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开设的课程。参加完本课程后,学员能够掌握:z增值税转型的重要内容及对企业的影响z新旧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差异z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系统z营业税、出口退税改革的重要内容及影响z如何规避因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z如何做好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z如何应对税务稽查目标学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管,税务经理、主管培训内容:一、我国的税制结构1.复合税制结构2.税改前我国税收结构的主要特点3.流转税改革的背景二、增值税转型调整政策及税收筹划1.增值税转型背景A.增值税的类型及特点B.我国增值税税改沿革C.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原因及意义2.新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解析A.生产型向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外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范围•其他要求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调整•生产型企业的经营形式•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销售额标准Tel/Fax:021-58768565Email:fin-act@fin-act.com•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其他标准及•审批流程C.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与重申•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审批流程D.销售收入确认标准调整•直接收款方式•赊销和分期支付•预收货款•委托代销E.混合销售与增值税适用标准•混合销售的一般定义•混业销售行为的认定标准•混合销售征税权归属•建筑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有关规定F.兼营行为有关规定的调整•兼营行为的划分•销售额的核定•征收权的分配G.对计税依据及价外费用规定的调整•价外费用的认定•价外费用的计算依据H.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调整•免税政策•放弃免税权I.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范围扩大•内容明确J.收税征管方面的调整•增值税个人起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收术语解释细化•红字发票开具规定K.部分现行政策的重申•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取消的退免税政策•视同销售货物范围3.新旧增值税制的其他差异及影响4.增值税转型调整政策的主要影响与应对A.固定资产增值税内销抵扣•固定资产标准•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范围Tel/Fax:021-58768565Email:fin-act@fin-act.com•申报程序B.取消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内资与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应对措施C.取消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购买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影响•应对D.税率与纳税资格认定标准的变化和影响•内销•外销5.增值税转型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主要影响A.行业影响B.部分退免税政策的取消C.部分产品税率调整的影响D.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变化E.实际税负的变化F.应对策略6.税务筹划建议三、营业税政策调整及税收筹划1.营业税条例修订背景A.适应增值税转型的要求B.营业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C.营业税条例修订影响2.新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解析A.营业税征税对象•应税业务•其他未列明的业务B.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地点的判定•境内•境外C.营业税计税依据调整•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项目及扣除规定•免征营业税的项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处理规定•关联方免费提供劳务的规定D.混合销售的认定•认定依据•征税适用E.兼营业务的认定•兼营行为的划分•销售额的核定F.价外费用的规定•价外费用的定义Tel/Fax:021-58768565Email:fin-act@fin-act.com•价外费用的计算依据G.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H.营业税征管方面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地点•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调整权•营业税的申报缴纳期限•汇率折算3.与增值税规范的衔接A.区别征税范围B.避免重复征税4.营业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影响与应对A.营业税条例新旧税制变化的主要影响B.营业税条例修订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主要影响5.税务筹划建议四、税务机关流转税稽查的主要方法以及企业的应对五、讨论及提问参考文件:增值税z《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z《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z《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z《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z《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z《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5号)营业税z《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z《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课程长度:7小时Tel/Fax:021-58768565Email:fin-act@fin-act.com主讲嘉宾王先生王先生有十多年的税务咨询经验,职业生涯始于安达信税务、法律及商务咨询部,随后加入了普华永道。2004年王先生离开普华永道与其他合伙人一起创立了自己的税务咨询公司。在职业生涯期间,王先生积累了有关中国税务、财务、海关和法律体系的丰富知识。凭借其专业经验,王先生在投资筹划阶段和实施营运阶段,提供税收筹划和海关咨询的专业服务,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帮助外国及中国投资者获取最大程度的税务优惠。除了公司税收筹划,王先生还协助个人(包括外籍人士和中国公民)设计、实施税收筹划以达到合理范围内个人所得税税负最小化。王先生曾经服务过的行业包括汽车、金融、软件、半导体、通信、运输、化工、制药、水处理、房地产、商贸及其他制造业,如安捷伦科技、波音、通用汽车、通用电气、博世、三菱、法拉利、戴尔、夏普、帝斯曼、诺华制药、百胜、久游网、道康宁、美光科技、美卓造纸等等。王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律师和经济师。更多信息,敬请咨询:联系人:Ms.QianqianHan联系电话:021-58768565电子邮件:qianqian.han@fin-act.com
本文标题:XXXX年增值税、营业税改革及税务筹划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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