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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XXXX税务学习108问
没有强势的财务部,就不会有企业税务的安全性。1、企业提供有效凭证的时间该如何把握?怎样规避发票风险?【答】按照2011年34号公告: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发票的风险主要是:有效、合法、合理2、“月饼税”、“礼品税”、“过节税”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上有何规定?【答】增值税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进福利费,按规定可以抵扣,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缴纳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有何凭证要求?【答】以相关部分开具的财政票据和专用票据为扣除凭证4、企业通讯费的发放在财务核算和税务认定上有何不同?【答】发放给员工通讯费补贴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中,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果附合工资的五个条件可以做为工资处理,并在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五费时可以做为基数计算在内。5、职工防暑降温费应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应计入“劳动保护费”?【答】“职工防暑降温支出”要一分为二。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属于“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6、工伤补偿支出税前扣除金额有无限制?如何能税前扣除?【答】按工伤标准范围全部扣除,通过协商超过标准的部分不能扣除,通过法院、仲裁的金额全部扣除7、职工教育经费的三种限额扣除如何规定?怎么理解?【答】一般企业:2.5%;(财税〔2009〕63号文件)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凡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注册,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软件生产【财税〔2009〕63号】: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部扣除【国税函〔2009〕202号】8、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旅游补贴费分别有何税前扣除的规定?【答】(1)差旅费津贴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补贴标准制定并实际支付的出差人员差旅费,税前允许据实扣除(2)误餐补助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关于工资薪金进行纳税管理,而不应作为职工福利费纳税管理【国税函〔2009〕3号】;旅游补贴费有的地方进工资,有的地方进福利费。9、企业从商场购入服装等票据若税前列支有何要求?【答】如果买的是用来招待客人的,计入招待费,如果是发给职工作为福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另外如果和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可以取得专用发票(当然,购买方得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所得税看税局的态度)(2011年34号公告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10、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所得税税前列支有何规定?【答】小轿车维修费和燃油费属于经营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抵扣。(但该小汽车必须用于正常办公);所得税可以税前列支11、外购礼品用于业务招待后在所得税申报表上该如何填列?【答】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同时视同销售成本在第21行作纳税调减。第二,按照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第三,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12、租用个人私家车的处理要求是什么?•【答】这属于私车公用,要签订合同,汽车的相关使用费用(保险除外)和租赁费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替出租者代缴租金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13、手续费、佣金、服务费、咨询费如何合理选择与策划?【答】合同中不要写佣金,就注明劳务费;服务业和咨询业营业税都是5%,但最好开咨询费,不要开培训费。14、与培训相关的旅游发票纳税风险如何控制?【答】不要开旅游费,开考察费。15公司支付客户的相关考察费用税前扣除有何纳税界定?【答】在税前扣除时,为客户报销的一些机票等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应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内在税前扣除。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6、培训费发票与会议费发票的纳税要求是什么?【答】培训费发票:1、签订的培训协议或者合同2、付款的银行回执或者发票存根,如果给的现金对方开个收据也行;3、对方开具的服务业发票,抬头、内容、日期、发票专用章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会议费发票:1、会议通知;2、会议签到;3、议会纪要;4、会议预算。17、赠送的礼品如何区分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答】要在礼品上或外包装上印制公司的标志或介绍。18、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及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利率如何掌握?【答】(1)不能超过法定基准利率四倍。(2)在能找到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证明的框架下19、企业无偿借款和有偿借款最佳处理税务问题的方法有哪些?【答】关联方借款最好不要无偿,即使无偿也要有足够的证明证明不是为了避税。非关联方可以无偿借款,但要有明确的借款合同。20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费如何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21、企业向境外支付费用代扣所得税如何正确处理?【答】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时因此支付人应该从应付款额的10%代扣代缴税款22、企业自有房屋与租入房屋的装修费的支付税前扣除有何争议?如何正确处理?【答】自有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企业装修如果是发生在房屋投入使用前的,应计入房屋原值;如果是在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应当在下次装修前的期间内分期摊销扣除,但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租入房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承租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在剩余租赁期限届满之前需要重新装修的,可以在重新装修的当年,将尚未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并税前扣除。23、企业借用资质支付的管理费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义务人如何认定?【答】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24、企业购买用于厂区绿化的支出税前扣除应注意什么?【答】企业购买的用于厂区绿化的树木发生的支出,可于发生当期在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中存在购买名木古树、名贵花草,从“实质重于形式”考虑,上述“特殊资产”分为“生物资产——公益性”及“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等实际发生处置资产时,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25赔偿金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证据链该怎样准备?【答】(1)合同中的约定;(2)存在违约责任的外在和内部原因证明;(3)违约赔偿的协商记录;(4)赔偿金实际支付的证明;(5)如经法院、仲裁的判定书26、以实物进行促销活动如何进行纳税处理?【答】增值税上:均作为视同销售所得税上:要看实物是不是自己的商品,如是自己的商品不做视同销售,不确认收入,如不是自己的商品,而是外购的礼品,应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国税函[2008]828号】27、企业促销返券时增值税与所得税该如何认定?【答】增值税处理:持购物券消费实现商品兑换时按公允价值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金。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照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所兑换的礼品的公允价值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计缴应纳所得税额。(各地执行有所不同,如川国税函[2008]155号:打折,按实收(失效))28、“秒杀”销售有哪些税收争议?怎样区别情况合理纳税?【答】观点1:认为是捐赠。观点2:打折销售由于秒杀是面向消费大众,不针对特定客户,价格偏低是打折的表现。29、企业加油卡、电话充值卡、商场购物卡如何确认收入?【答】零售企业: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人预售卡时做预收款处理,持卡实际消费时再确认所得税收入。如预售卡有使用期限已到期、或者无使用期限但预售卡超过两年未实际消费的纳税人做收入处理。若以后年度再消费的允许作纳税调减。购卡企业:对纳税人办充值卡获得发票而没有实际货物购进或实际消费的,办充值卡支出应作为预付款项支出当期不得税前扣除,待实际发生时按实际用途根据税法规定列支。30、研发过程中产品变价收入如何正确处理?【答】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废品、次品、等外品、下脚料等变卖产生的收入不需要冲减研发费用。31、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该如何缴纳税金?【答】(一)除免税收入外,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并持有到期取得收益的行为,属于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三)企业购入银行理财产品未持有到期即进行转让,则以理财产品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缴营业税32、违约金收入作为价外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的纳税规定是什么?【答】依据是合同有没有终止。没有终止:价外收入;合同终止:营业外收入33、转租收入如何纳税?交纳房产税吗?【答】转租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不需要缴纳房产税34租金收入的纳税义务确认时间所得税有哪些规定?【答】《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35、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及孳生收益的纳税要求?【答】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不同: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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