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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主讲:杜建菊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第一节分析客户的纳税状况•一、计算客户的应纳税额•二、分析客户的纳税状况•(一)分析客户税负状况•1、名义税率•2、实际税率•3、边际税率•4、平均税率•(二)分析高税负的成因第二节制定税务筹划方案•一、税务筹划基本原理•(一)绝对节税原理:直接;简接。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二)相对节税原理: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三)风险节税原理:确定性;不确定性。考虑风险•(四)组合节税原理:二、税务筹划基本方法•(一)避免应税收入或所得的实现•(二)避免适用较高税率•(三)充分利用“税前扣除”•(四)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五)利用税收优惠三、具体税种的筹划•(一)所得税筹划•1、纳税人的筹划•(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转换的税务筹划•案例:美国公民保罗和纽曼均受雇于美国华纳钢铁制造厂。2000—2006年间二人被派往中国境内的钢铁制造厂工作。2006年,因工作需要,保罗7月一9月离境70天回国述职,10月--12月份又回国探亲40天。纽曼2006年内曾4次临时离境,每次均未超过30天,共计85天。2006年度内,保罗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15万元;纽曼从美国公司取得报酬2万美元,从中国公司取得人民币报酬8万元。试计算比较保罗和纽曼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假设$1=¥7)。•(1)保罗在2006年度两次离境,超过90天。因此,保罗属居住不满1年的非居民纳税人。•保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50000÷12—4800)×20%—375]×12=13980(元)•(2)纽曼在2006年度四次临时离境,每次未超过30天,共计85天,未超过90天。因此,纽曼属居民纳税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8+80000)÷12—4800]×20%—3751×12=31980(元)•(3)保罗比纽曼少纳个人所得税额:31980—13980=18000(元)改变居住地进行纳税筹划•住所标准是判定自然人纳税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之一,一个中国的居民纳税人可以通过实际的移居,使自己成为一个低税率国居民(相对于中国而言),从而减轻税负。(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务筹划①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个人投资者,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或承包承租企业,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等。也可以成立公司制企业。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税负不同。②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税务筹划•【案例】魏先生通过竞投获得某街道办集体企业的经营权,租期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其经营成果全部归魏先生个人所有,魏先生每年应缴纳租赁费6万元。2005年在未扣除上缴的租赁费情况下,取得利润12万元,本年应计提折旧5000元。魏先生可通过怎样的方式减轻税负。方案一:•魏先生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但不得提取折旧。若魏先生所在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则:•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20000—60000—800×12)×35%—6750=10890(元)•魏先生实际收入:•120000—60000—10890—5000=44110(元)方案二:•魏先生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但缴纳的租赁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承包、承租经营方式下企业缴纳的承包费能否在税前扣除的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有的省市规定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据实扣除。为比较税负,这里采用不重复扣除办法)。•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11500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15000×33%=37950(元)•魏先生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额:•120000—5000—60000—37950=170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7050—800×12)×10%—250=495(元)•魏先生实际收入:•17050—495=16555(元)③个人独资企业的税务筹划•【案例】张先生和妻子开设了一家美容公司,开展美容业务的同时也销售美容产品。2005年,他们的美容业务获利2万元,美容产品的销售利润为3万元。张先生夫妻可怎样进行筹划以减轻税负?•纳税分析:张先生夫妻的美容公司总利润为5万元,这样他们就会适用35%的边际税率。若张先生夫妻分开经营,再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那么,美容业务获利2万元和美容产品的销售利润3万元适用的边际税率均为20%。适用税率大大降低,张先生夫妻的税负也会大大减轻。•(1)只有一个独资企业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0×35%—6750=10750(元)•实际获利:50000—10750=39250(元)•(2)分为两个独资企业时。•经营美容业务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20%—1250=2750(元)•美容产品销售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0×20%—1250=4750(元)•两个企业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额:•2750+4750=7500(元)•实际获利:50000—7500=42500(元)•2、计税依据的筹划•(1)工资薪金福利化:雇主提供住所;雇主提供员工部分福利项目。•(2)纳税项目的转换与选择: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3)累进税率纳税项目计税依据“削山头”:年终一次奖金;工资分摊。•【案例】某公司部门经理王某2008年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薪金收入4400元,由于租住房屋,每月向外支付房费1500元、上下班交通费约为300元,每月可实际支配收入为2600元,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400-2000)×15%-125=205(元)•若该公司为王某免费提供住房,上下班有班车免费接送,将每月工资下调为2600元,则:•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2600-2000)×10%-25=35(元)•筹划后,该部门经理每月可少纳个人所得税170元•【案例】王先生为一暂时下岗技术工人,2008年4—9月,在某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每月获得收入2800元。现有两种方案可供王先生选择,王先生可以与企业签订雇佣劳动合同,也不可以不签订。问哪种方案对王先生更有利?•方案一:与企业签订雇佣劳动合同•其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2000)×10%-25]×6=330(元)•方案二:不与企业签订雇佣劳动合同•其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800)×20%×6=2400(元)•两者相比,前者王先生少交个人所得税2070元。因此,签订雇佣劳务合同对其更有利。•(4)劳务报酬所得:分项计算;支付次数;费用转移。•【案例】某纳税人某月给几家公司提供劳务,同时取得多项收入:给某设计院设计了一套工程图纸,获得设计费2万元;给某外资企业当了10天兼职翻译,获得1.5万元的翻译报酬;给某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得该公司的3万元报酬。如果该纳税人不懂税法,将各项所得加总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则:•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30000)×(1-20%)=52000(元)•应纳税额=52000元×40%-7000=13800(元)•如果分项计算,则:•设计费应纳税额=20000×(1-20%)×20%=3200(元)•翻译费应纳税额=15000元×(1-20%)×20%=2400(元)•技术服务费应纳税额=30000元×(1-20%)×30%-2000=5200(元)•总共应纳税额=3200+2400+5200=10800(元)分项计算支付次数筹划法•【案例】张某为某企业职工,业余自学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三个月,每月可获30000元劳务报酬。•如果张某和该会计事务所按实际情况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计算如下:•月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应纳税额合计=5200×3=15600(元)•如果张某和该会计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具体形式不限,每月大约支付•7500元,则:•月应纳税额=7500×(1-20%)×20%=1200(元)•应纳税额合计=1200×12=14400(元)费用转移筹划法•【案例】某大学吴教授,2007年8月接受上海一家合资企业邀请,为该企业经理层人士讲课,劳务报酬为5万元人民币,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吴教授自负。吴教授开销如下:往返机票3000元,住宿费5000元,伙食费1000元,其他费用开支1000元。则:•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2000=10000(元)•支付讲课费=50000-10000=40000(元)•吴教授纯收入=40000-(3000+5000+1000+1000)=30000(元)•如果改变一下支付方式,各项费用均由企业负责,则:•应纳税所得额=50000-(3000+5000+1000+1000)=40000(元)•企业应代扣个人所得税=40000×(1-20%)×30%-2000=7600(元)•吴教授税后收益=40000-7600=32400(元)•(5)稿酬所得:系列丛书;再版;增加前期写作费用。•(6)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专项基金;所得再投资;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7)个体工商户所得:递延收入以降低税率;增加费用扣除(合理确定存货领用发出的计价方法;将个人或家庭的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投入到该企业,增加折旧费用;将个人的资金以债务的方式投入到自己企业,获得利息扣除。)•【案例】某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实现生产、经营所得80000元。另外,该投资者个人将一台六成新的运输车辆进行了转让,车辆的转让净收益为33000元。•此台车辆是作为出资的一部分计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还是不作为出资额是个人独资企业以外的财产,对投资人而言,其个人所得税的税负不一样。•方案一:若车辆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组成部分,则投资人应将生产、经营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合并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33000)×35%-6750=32800(元)•方案二:若车辆为个人独资企业以外的财产,则其投资人应将生产、经营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分开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35%-6750)+33000×20%=27850(元)•(8)其他项目: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专利权节税。(二)流转税筹划•1.增值税筹划•(1)纳税人身份:•①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实际抵扣率=抵扣额/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②企业产品增值率判断法:•实际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款)/购进项目价款•平衡点增值率=3%/(17%-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筹划举例:•1,某企业为生产企业,2006年度被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当年购进的含税增值税的原材料价税额为50万元,实现含税销售额为90万元.2007年1月份主管税局开始新年度纳税人认定工作,该企业依据税法认为自己虽然经营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但会计制度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进项税和应纳税额,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并且年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被认为为一般纳税人.因此,该企业既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也可以选择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人类别的筹划并计算选定的最优纳税人的节税额.•解:(1)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平衡点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率=1-6%/17%=64、71%•实际抵扣率=抵扣额/销售额=50/90=55、56%•实际抵扣率小于平衡点抵扣率,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率判断法•平衡点增值率=6%/(17%-6%)=54、55%•实际增值率=(90-50)/50=80%•实际增值率大于纳税人含税平衡点的增值率,选择小规
本文标题:专业能力--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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