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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党性分析报告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工作,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党性分析,是对照党章中关于共产党员和干部的基本标准,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的党性教育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环节,同时,也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检视整治环节再次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不仅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的现实需要,更是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过关心理、抵触情绪,把严的基调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将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严字当头查摆问题的必要举措。现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将本人党性分析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贯通历史、现实、未来感悟蕴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够。理论学习中,自己更多的是做到了与时俱进,没有很好地做到温故而知新,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去领悟其核心观点、行动纲领、科学体系的深度不够。特别是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还没有很好地把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2维贯穿到全过程和各方面,从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中,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演进脉络中汲取智慧不够。二是对用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视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还不够全面系统,把握还不够精准到位,在静下心、坐下来、钻进去方面做的还不够,思想认识主观感性的多,完整系统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刻准确的理论领会不够,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心。自己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涵养优秀传统文化的素养不够,认识思考问题的文化深度不够,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中运用文化思维不够。三是对“两个确立”认识上不深刻。能够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时代的呼唤、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期盼,但对照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两个确立”中蕴含的科学内涵、阐释的深刻道理,学习思考得还不够全面透彻,对“两个确立”中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主要体现在尽管努力做到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但有时并没有深刻悟透党中央通过所关心事项所传递出来的重大政治信号及深远政治考量,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时难免流于被动应付而不能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二)主动学习方面一是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经常以事务性工作多、需参加的会议多为理由,缺席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小组集体学习,事后对印制的学习资料或同志们的学习心3得体会仅仅是翻阅浏览,没有认真学习交流,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和共同进步的动力。个人学习时,往往是利用午休前的短暂时间,主要是抄抄笔记、看看新闻,以此来替代系统的、全面的理论学习,所掌握的理论知识都是碎片化的、经过二次加工的。造成学习成效不明显,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微乎其微。二是学用结合做的不好。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后,对所学习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能第一时间传达落实,对于公开学习内容,常采用的传达办法是班子成员间印发传阅,对传达到什么层级、达成什么样的学习效果,缺乏跟踪问效。一定程度上造成包括个人在内的班子成员集体,掌握的理论知识体系滞后,用以指导具体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推动力发挥不充分。三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上有欠缺。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在学习教育环节,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理论学习、党性教育等工作形式死板单一,内容不连贯且缺乏时效性,造成全系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足。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仅审议《学习计划》1次,且未能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执行意见,对其中不合理的学习内容未能及时删除调整,在执行一段时间后,对于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反映的学习形式、内容方面的问题也没有及时跟进,导致全系统学习氛围不够浓厚。(三)工作作风方面4本人自2017年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以来,已连续6年未调整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老资格”自诩的错误思想,认为自己对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较为了解,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全面掌握,上级纪委监委、区委布置的工作中的规定动作,自己在部署执行过程中经常进行调整,名义上更加符合区情实际和队伍整体情况,但也暴露出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的严重问题。一是在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前期,重办案轻整顿的思想严重。2023年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会召开后,恰逢区纪委全会刚刚结束,为了迅速扭转前期受疫情影响,个别案件推进缓慢的实际情况,谋划部署了为期两个月的“攻坚收尾行动”,对2022年度已立案未办结的案件进行集中攻坚,X个审查调查室XX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打乱编制,由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的XX名干部配合,重新组成5个办案小组,利用XX天时间,立案XX件,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留置X人,移送X人。在此期间,客观上因为办案工作压力大的原因,X个办案小组的XX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并不顺利,期间我抽查过两次学习笔记记录情况、随机询问过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程度,结果不尽如人意。这一情况在省市纪委教育整顿督导组对我委进行考核时也充分暴露,我本人也受到了批评。二是学习教育工作回到正轨后,“入心入脑、化风成俗”方面不理想。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重办案轻整顿的局面迅速扭转。全体XX名参与教育整顿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5积极主动的参与每周二、四的集体学习,能够利用周五下午时间进行党小组学习交流,党总支也适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观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前往烈士陵园和西柏坡纪念馆接受革命教育。但是学习教育的成效并不显著,主要体现为思想上不够重视,存在应付交差心理,这与我作为纪委书记缺少督促提醒有直接关系。学习教育环节方案中所有工作,均在常委会议上进行了部署,但并未明确由哪位副书记分管、由哪位常委负责,压力传导明显不到位,导致造成雷声大雨点小,水过地皮湿,整体氛围浮躁不扎实。三是监督检查工作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足。教育整顿开始后,主业主责进展推动缓慢,主要表现为年初布置的行政执法领域、医保低保领域、教育领域等X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对于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一批涉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不够,至今未能办结、未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移送。充分暴露了自己在具体工作中,既抓教育整顿、又抓主业主责的能力水平不足,没有较好的把握平衡点和结合点,本应相互促进、互相推动的工作,却未能起到一加一大于二的积极效果。四是政治监督手段不多、成效不好。突出表现为在履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上,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手段措施不硬,不同程度存在标准不高,思路不清、措施不实等问题。习惯性地多从区纪委监委本单位、本系统为出发点考虑问题,在与区情实际结合、与实际成效结合、与高质量发展结合上考虑不足。如在聚焦=+大精神开展政治监督过程中,将重点放6在各党委(党组)是否按照要求召开会议传达精神、是否撰写心得体会上,一定程度上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初级阶段,关注不足之处和存在问题多,提出要求和指导帮助少,导致运用政治监督手段推进=+大精神贯彻落实的成效不够显著;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开展专项整治中,对一些我区不涉及或者表现不突出的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地从“国之大者”的角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出现了组织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在完成线索有关问题排查后,没有很好地做到监督的再监督,在督促各党工委履职尽责方面盯得不紧、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不够具体、不够深入。五是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警觉性不高、敏锐性不强。虽然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时,还没有真正做到从政治高度审视、处理问题,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后面暴露出的政治方面问题,提前甄别、精准判断的意识不足,分析案件还没有做到首先从政治视角上看待,处理措施也没有做到首先从政治效果上把握,一定程度上导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六是群众立场站的不牢,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方面有短板。个人对科学政绩观、事业观理解不全面,工作中存在功利主义色彩,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单位工作少,对上级负责多、对群众负责少,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党性修养的要求,放松了对7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视,放松了对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追求,在单位时要求高,在社会上要求就比较低,言行举止还没有做到一以贯之。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深入基层调研过程中,开展调研方式较为单一,存有完成任务心态,调研走马观花,很少深入田间地头、走进乡镇村居,如在推进“三员合一”工作过程中,因前期调研不够深入,造成推动工作进度、增强措施针对性等方面还有欠缺;拘泥于面上的工作指导,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不够、解决问题不够,如在推进“三个一批”治理整治过程中,先后入村督导XX次,但仅收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X个,有些实情摸不到、有的问题发现不了,协调、帮助、解决基层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落实群众观点不到位,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没有真正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七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斗争本领提升较慢。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有所欠缺,工作开展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的务实管用的办法还不多,对有些问题,了解到基层有诉求,但觉着条件还不够成熟或者上级还没有明确意见等,就先放一放等一等,缺乏大胆尝试的劲头。思想上还存在愿意干短期内能取得效果的事、容易的事、出成绩的事,对一些难事、苦事、敏感的事,抓得还不够。面对新工作、新问题,尽管知道不能延续之前的工作思路,但很多情况下,任务要求时间紧、工作量大,放弃了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念头,满足于工作交差而不是工作出彩,影响了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8质量发展的进程。具体到工作中,在保持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过程中,存在查处典型案件的震慑力还不够强、聚焦关键少数的着力点还不够实、案例剖析挖掘的覆盖度还不够深的问题。如上半年案件结构不理想,查办的职务犯罪类案件比例不高;聚焦“关键少数”、查办案件上还存在偏松偏软的问题,导致震慑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在警示教育工作中,还有“碍于情面”的思想,选取的典型案例也仅在小范围内通报,形式单一、缺乏手段,没有较好的起到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四)履行“一岗双责”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树倒根存,时有发生,有的党组织不愿问责、不敢问责、不会问责,问责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此外,突出“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抓紧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办法还不多、措施还不够具体。如对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一些单位党组织存在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应对措施针对性不强,造成整改效果打了折扣,也反映出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思路不宽、举措不细。二是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存在用办案思维代替监督理念的倾向。缺少平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监督理念,只在发现问题后把办案工作当做监督工作,只重“标”,不重“本”;监督能9力存在短板,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办法少、手段单一,创新能力不足,多数只是“三板斧”的套路;通过四项监督,发现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不少群发性、普遍性的问题,虽然督促进行了整改,但不少是就问题论问题,通过一体推进“三不腐”,找准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做得还不够,特别是在推动解决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方面未能取得大的突破。三是在为基层减负上发挥作用不充分。尽管近年来纠治形式主
本文标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个人党性分析报告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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