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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集合(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集合(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如何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第一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派驻机构推进了全面派驻,实现了“三转”;今年以来,中纪委进一步提出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创新监督审查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等要求,这对派驻机构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顺应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一步有效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驻市城管委纪检组以自身为例,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掌握了目前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对策措施。一、目前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现状(一)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手段驻市城管委纪检组开展派驻监督的主要手段: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监督。二是参与或督促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开展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委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4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机关作风效能、“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正风肃纪在路上”等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19个,先后通报13次。四是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健全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对处级干部拟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情形出具廉政鉴定。五是办理纪检信访举报、96666等作风效能投诉,查办违纪案件,对违反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实施问责。(二)派驻监督取得的主要成效近年来,在市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在驻在单位的配合支持下,派驻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协助驻在单位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采取年初配合驻在单位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中检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终进行专项检查考核等措施,落实党委书记“四个亲自”,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二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驻市城管委纪检组及其他大多数派驻机构坚持以驻在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活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观看廉政电教片、组织专题辅导和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意识,既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又增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己任,把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作为重要任务,以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为重点,以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为切入点,同时针对“三公”经费支出、城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五水共治”、垃圾处置、户外广告审批、渣土管理等项目,主动参与、加强监督,努力把监督落到实处。尤其对G20国际峰会筹备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查改问题,有效推进项目进度从7%提升至100%。四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针对驻在单位工作实际,坚持每月开展作风效能专项检查,每年开展“正风肃纪在路上”专项督查行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针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效能监察,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认真协调、督促驻在单位参与“公述民评”活动和民情热线节目,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切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杭州2014—2017年实施办法》,协助市城管委党委制定了《市城管委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廉洁城管2014-2017年实施办法》,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并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了具体举措,努力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深化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和改革,基本上保证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六是严格规范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文件精神,制定了《杭州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履职细则(试行)》,协助驻在单位党委制定了《市城管委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市城管委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针对驻在单位财务运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健全了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二、目前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派驻机构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问题表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对中央、省、市纪委加强派驻监督的新精神、新要求把握不准,对纪检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提不出对策,派驻机构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尤其在查办案件方面,纪检干部缺乏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再加上不经常办案,导致办案能力欠缺,遇到需立案查办的案件时易慌乱、不知所措,难于适应新形势下强化纪律审查、办案工作的需要。(二)监督方法单一、陈旧的问题问题表现:在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中,工作方法过于单一,新手段新方法不多,习惯传统手段,局限于老一套,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遇事时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够用,切入点找不准,创新能力较弱。在具体监督中,实体监督开展的较多,程序监督开展的较少;事后监督开展的较多,事前监督和事中开展的较少;随机监督的较多,全程监督的较少;廉政监督、效能监督较多,执法监督较少;教育为主的多,责任追究的较少。工作有时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较低层面,只能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难以取得好的效果。(三)脱离群众的问题问题表现:被事务性工作牵扯较多时间和精力,在办公室多、下基层少,主动接访群众更少,对重复访、疑难访缺乏耐心和信心,有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逃避心理,没有沉下心来细致地开展群众工作,不善于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四)“眉毛胡子一把抓”的问题问题表现:当前,派驻机构承担的任务多,需要监督的领域宽,大多数情况下是四面出击,泛泛而抓,没有突出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捉襟见肘,疲于应付。(五)“两张皮”的问题问题表现:派驻机构一方面希望尽量超脱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集中精力履行职责,同时又担心如果融得“太浅”,对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了解不深入,变成了“局外人”,许多监督工作插不上手,使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时既“深不得”又“浅不得”,无法准确把握融入的“度”,导致“两张皮”现象的存在。同时,由于纪检组的派驻性质,确实存在与驻在部门的党员群众沟通交流少,掌握情况不够及时、全面,思想不敏感的问题,对一些倾向性问题和突发性问题缺乏预见性,有时会被牵着鼻子走。(六)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监督力较弱的问题问题表现:相对于驻在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派驻机构处于弱势;相对于驻在单位的党委书记,作为党委委员的纪检组长也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派驻机构对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力量大打折扣,缺乏过硬的措施。三、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的举措(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派驻监督的重要意义推进全面派驻,加强监督执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需要,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是打造廉洁政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迫切需要。通过派驻机构组织制度创新、进一步实现“三转”,适应当前高压反腐、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新常态,适应中央和省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的新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对基层反腐的新期待,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大考,任务艰巨,压力巨大,挑战颇多,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必须善做善成,必须出成果,必须成功。应认真学习中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等系列重要文章,深刻领会其重要精神的阐述和要求,切实提高对派驻机构体制改革、职能转变的认识。(二)把握形势,进一步明确定位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三转”和全面派驻后,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就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推进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三项,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只有聚焦主责、强化监督,才能有效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同时,要理顺两组关系,一是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二是纪检组与市纪委的关系。纪检组是市纪委的派出机构,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由市纪委直接管理,向市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纪检组不是驻在单位的二级机构,不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必须将这两组关系时刻牢记于心,才能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一要树立理念,探索方法。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既要当好“裁判员”,又要当好“教练员”。二要敢于创新,转变方式。要在治病救人上下硬功夫。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谈话提醒教育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在转换纪律审查模式上下硬功夫。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全面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三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认真执行派驻机构《履职细则》,深入落实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强化监督职能,突出对城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顶风违纪人员、重要节假日等方面涉及违纪、违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在监督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实现向“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转变,提高监督成效。(四)夯实基础,进一步抓紧抓好派驻机构的自身建设派驻监督制度创新的成效能否显现,关键在于派驻机构抓紧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落实“三转”,这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职能的客观选择。首先,要放下包袱,解放思想转职能。要更新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强化机遇意识,破解困扰我们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出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以跟得上、抓得住、用得好机遇的态度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按照工作分工,发挥职能作用,克服“包打天下、越位错位”现象,突出执纪监督主责,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强化“铁军”意识,正人先正己,铁骨铮铮、铁肩担当、铁面执纪,当好“得罪人的专业户”。其次,要敢于创新,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要在治病救人上下硬功夫。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谈话提醒教育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在转换纪律审查模式上下硬功夫。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全面提升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第三,要转变作风,坚持忠诚干净担当。转作风重在沉下去、出实招、求实效。作为纪检干部要勇于担当、严于律己,争做遵纪守规表率,切实维护自身形象。转变作风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学习、思考、领悟、实践中尽责奉献,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检干部担负着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因此,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尤其是在执纪办案过程中,要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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