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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收入、支出和利润第一节收入的核算第二节费用的核算第三节利润及利润的分配第一节收入的核算一、收入的概念二、收入的确认三、各项收入的核算一、收入的概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商业银行提供金融商品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银行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代垫的工本费、代邮电部门收取的邮电费等,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收入”与“利得”的区别利得是指由接受捐赠、处置非流动资产等银行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将作为资本公积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或作为非经常损益反映在利润表中。收入则是由提供贷款服务、办理国内国际结算等银行日常活动形成的。•收入应当列入利润表,以反映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二、收入的确认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条件,合理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商业银行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银行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2)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地计量。•(3)收入时间的确定和收入金额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1、权责发生制原则•该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称的一个概念。2、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联系上的配比,也包含收入和费用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即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3、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其取得或购置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4、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该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的计算企业当期损益。•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入有关。•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其他会计期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银行几种主要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以收入的权利和费用支出的义务是否应属于本期作为记账标准:凡应属于本期的收入或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按照谨慎性原则,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中间业务收入,应当在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等,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三、各项收入的核算商业银行按照收入类别分别设置“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营业收入”等科目,并在各科目下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核算。这些科目属于损益类:•贷方登记各类收入的发生数。•会计期末结账时,贷方余额全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期末余额。(一)利息收入的核算利息收入,是指银行各项放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主要核算对单位及个人发放的各类贷款、票据贴现及存放或拆放国外同业项下的利息收入。利息收入在银行的整个营业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银行的基本业务收入。如果客户正常按月归还贷款利息,会计分录为:•借:XX存款XX客户(或现金等科目)•贷:利息收入XX客户(二)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的核算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是指在同一商业银行内部的各联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同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收入、利差补贴收入等。发生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在中央银行各项存款•取得利息收入时)•或存放同业款项XX行(存放或拆借同业款项•取得利息收入时)•或系统内有关科目XX行(银行内部上下级行间相互•占用资金取得利息收入时)•贷:金融企业往来收入相应的利息收入户(三)中间业务收入的核算中间业务收入是指银行在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代保管、代理收付业务、理财、电子银行收入、委托贷款等业务过程中,按规定收取的各项劳务收入、手续费收入。银行办理业务发生中间业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或××存款XX客户等)•贷:中间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四)汇兑收益的核算汇兑收益是银行在经营外汇、黄金买卖和外币兑换等业务过程中,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人民币的收入。银行的汇兑损益应根据买入、卖出汇价和汇率变动的净收益确认。发生汇兑收益时,会计分录为:•借:外汇买卖XX外币•贷:汇兑收益XX外币汇兑收益(五)其他营业收入的核算其他营业收入,是指不属于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其他营业性收入。•如:收回已核销呆账、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租赁收入等。银行收到各项其他营业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XX存款XX客户(或现金等科目)•贷:其他营业收入XX收入第二节费用的核算一、费用的概念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三、费用的账务处理一、费用的概念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银行的费用按照功能可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营业费用。营业成本与营业费用的区别:•营业费用的核算以归属期间为标准,确认的标准是费用是否归属于特定的会计期间;•营业成本的核算以归属对象为标准,确认的标准是成本是否属于特定的对象。营业成本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等,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营业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企业财产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今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业保险费、劳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缴管理费、广告费等。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银行应支付给职工的应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也应计入各工资项目。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按实际发生数计入费用。•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银行必须分清本期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和下期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三、费用的账务处理商业银行按照费用的类别分别设置“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其他营业支出”等科目,并在各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些科目均属于损益类,借方核算各项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会计期末,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结转后,各成本费用类科目无期末余额。(一)利息支出的核算利息支出,是银行对以负债的形式筹集的各类资金(金融机构往来资金除外),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提取及实际支付的利息。银行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对吸收的储蓄存款、企业存款和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还包括办理票据再贴现和转贴现、向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直接借款等支付的利息。活期存款利息一般采取定期结息的方式,于结息日转入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利息在存款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已经发生但尚未到期支付的利息应在会计期末(月末、季末、年末)计提,以正确核算银行损益。期末计提利息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贷:应付利息存款到期日或结息日,将已发生的利息全部转入“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等账户,会计分录为:•借:应付利息•贷: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客户(二)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商业银行系统内联行、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及同业之间资金往来按国家规定提取及实际支付的利息等。发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同业存放款项、•系统内往来等)(三)营业费用的核算银行按开支性质不同,也可将营业费用进一步分类,设置“人事费用”、“业务费用”、“折旧”等会计科目。•人事费用中,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提交工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业务费用中,业务招待费是银行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宣传费是银行开展业务活动所支付的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宣传品购置等费用。上述两项费用必须按照全年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的一定比例控制使用,不得预提。(四)汇兑损失的核算汇兑损失是指银行在进行外汇、黄金买卖和外币兑换时因汇价变动而产生的折合人民币损失。“汇兑损失”科目应按买卖外汇的币种进行明细核算。汇兑损失发生时,会计分录为:•借:汇兑损失XX外币汇兑损失•贷:外汇买卖XX外币(五)其他营业支出的核算其他营业支出,是指除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和汇兑损失以外的支出。发生各项其他营业支出时,会计分录为:•借:其他营业支出××支出户•贷:现金(或其他有关科目)第三节利润及利润的分配一、利润的构成二、净利润构成项目的核算三、期末损益账户结转的核算四、利润分配的核算一、利润的构成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1)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再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计算公式为: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其他营业收入汇兑收益中间业务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利息收入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支出汇兑损失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营业成本(2)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净额。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3)净利润,是指扣除资产损失后的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利润总额一资产减值损失一所得税二、净利润构成项目的核算净利润=利润总额一资产减值损失一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支•资产减值准备•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要按营业收入的多少向国家财政缴纳营业税金。同时,还应按所缴营业税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计税收入范围、税率和纳税时间,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应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为损益类,借方核算各项税金的发生数。会计期末,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银行应按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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