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税务会计实务主编袁瑞英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知识有限创意无限欢迎大家学习税务会计实务项目二增值税实务任务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任务2增值税涉税业务处理任务4增值税出口退税任务3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缴纳任务1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熟悉增值税的相关法律知识增值税是以货物或劳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作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如物化劳动,各种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从一项货物来看,最后的销售总值,应等于该商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之和,即:商品最后销售价格=各环节增值额之和。(一)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上述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单位,既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也包括不独立核算的单位;其他个人是指携带自用物品进境的个人等。企业租赁或承包给其他人经营的,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及财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3.扣缴义务人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货物(即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的所有有形动产),除免征的以外,无论在哪个环节销售,均应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来说,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能从购买方取得货款、货物及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因此税法又对某些特殊情况做了明确的界定。(1)视同销售。(2)混合销售。(3)兼营非应税劳务。(4)特殊销售行为。(5)免税项目。(6)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2.提供应税劳务目前,我国增值税仅对加工和修理修配两种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收取加工费,还是从委托方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都应视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但是,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征增值税。3.进口货物凡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无论进口后是自用还是销售,均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货物除外)。(三)增值税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适用的基本税率为17%,特定货物适用13%的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在国内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适用3%的征收率。对于向境外出口的货物实行零税率的优惠政策。(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煤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业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等。1.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进口货物一般适用17%的基本税率,但对于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按13%的低税率计征增值税。2.出口货物零税率这里是一个图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一方面在货物报关出口销售时不征税,另一方面还要对该出口货物在以前各经营环节承担的增值税予以全部退还,这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支持产品出口所普遍采用的做法,其政策意图是使出口货物能在退税后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售额的确定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的确定基本是相同的。正确、合理地确定销售额是计算增值税的关键。1.销售额确定的一般规定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税额在内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4)价款和税款合并收取,以及收取价外费用情况下的销售额。(3)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2)包装物出租、出借方式下的销售额。(1)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2.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3.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确定的方法没有正当理由的,或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税务主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1)如果该货物不同时征收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如果该货物还同时征收消费税,则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二)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一般计算办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根据一般纳税人的特点,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销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的确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税率2.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向对方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凭票抵扣。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计算抵扣税(没有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自行计算进项税额)。(2)不准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4)进项税额的税务调整。1)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不允许抵扣情况的,应将该项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即发生抵扣情况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3.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其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若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纳增值税的计算。(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案例2-1厦华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1)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10000元,税款17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毁损,账面成本5220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1500元。(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0000元,税款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5)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仓库,价款20000元,税款3400元。(6)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7)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为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8)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每台8000元。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的发票均经过认证,要求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解析当期销项税额={[150000+8000×(10+5)]÷(1+17%)+30000}×17%≈44330.77元当期购进商品进项税额=1700+1500×13%+900+6000×20×17%=23195元粮食毁损进项税转出=5220÷(1-13%)×13%=780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3195-780=22415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44330.77-22415-2000=19915.77元(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案例2-2某汽车维修中心(一般纳税人)是一个以大修各类小轿车为主的加工、修理修配企业,并兼营汽车配件的经销业务。该维修中心3月修理汽车劳务收入250000元,销售汽车配件收入150000元,当月外购货物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20000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解析按照增值税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依法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0+150000)×17%=68000元进项税额=20000元应纳增值税额=68000-20000=48000元(三)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3%)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案例2-3大华副食品店为小规模纳税人,5月购进货物40000元,销售货物32000元。要求计算该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32000÷(1+3%)×3%≈932.04元(四)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计算凡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纳税人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计税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使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增值税。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并由海关向进口人开具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凭证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据。案例2-4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月从国外进口货物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0000元人民币,假定关税率10%,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企业当期销售货物103000元。计算其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和销售货物应纳的增值税。解析该企业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80000×(1+10%)×17%=14960元该企业因为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该企业销售货物应纳的增值税=103000÷(1+3%)×3%=3000元任务2增值税涉税业务处理一、增值税核算账户的设置(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算会计科目的设置为了正确核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及应纳增值税的形成过程,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
本文标题:二增值税实务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16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