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在县委、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以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根据县委统一部署,xx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市县联动巡察。2023年4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缺乏深入系统的思考,没有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习讨论”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和《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中心组再次组织学习《乡村振兴战略解读》《中共xx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等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9次,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讨论发言4次。2.关于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今年5月5日再次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对《二十大报告》精神进行了学习,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讨论发言。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17篇。二是充分发挥好会前学习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学习,今年以来,开展职工会会前学习6次,印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情况的通报6期。(二)关于“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3.关于“‘xx民政’微信公众号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印发《xx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文件,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审核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自该制度印发以来,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履行“xx民政”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程序,目前已按程序更新发布信息20篇,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负面舆情的情况发生。4.关于“对职工思想教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在《xx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中明确了“政治思想教育制度”,并于今年4月1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思想教育,于5月9日召开职工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思想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三)关于“惠民项目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5.关于“未充分发挥日间照料中心的惠民服务功能”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经核实,香水山日间照料中心xx年属于正常运行,且向我局提供了申报补贴资料。再对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局党组研究后,决定给予1万元运营补助。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申报运营补贴的日间照料中心资料进行审核,对发挥作用好的给予补助,对发挥作用不好的责令整改。6.关于“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2023年4月18日,县民政局到xx镇xx村就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xx镇人民政府的镇、村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一是xx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按照xx村日间照料中心规划设计时的建设内容和清单于2023年5月底前将日间照料中心恢复原样,确保日间照料中心能正常投入运营。二是xx村日间照料中心要根据功能布局完善标识牌,并积极引导当地老年人在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娱乐活动。三是要求xx镇人民政府对全镇的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排查,务必消除类似情况,确保全镇的日间照料中心能正常运营。截至2023年5月23日,xx镇xx村就日间照料中心存在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正常投入运营。我局已印发《xx县城乡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督促乡镇规范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和管理。(四)关于“落实民政相关政策不够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7.关于“无监护人的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应交由公立医院救治”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已于xx年3月将3名精神病流浪人员转院至xx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委托治疗看护;县民政局于2023年4月对xx县xx医养中心提供病历、票据进行审核,和同期市级医院产生费用相比,民营医院治疗费用较低;对报销资料中登记的年龄信息为婴儿等问题,已向院方进行反馈,今后坚决杜绝类似错误产生。8.关于“殡葬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向县殡葬管理所和县殡仪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补贴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作出“四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惠民殡葬补贴申报程序,由逝者家属提出申请,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现场核对逝者火化减免项目,由县殡葬管理所负责惠民殡葬补贴后续报批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专人履职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审批台账,建立健全惠民补贴审批工作台账,每月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归档保存。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话抽查、现场督查,严防虚构殡葬事项套取财政补贴,确保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安全。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惠民殡葬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4次,县殡葬管理所人员对殡仪馆开展现场检查12次、电话抽查12次,均未发现违规发放惠民殡葬补贴资金问题。(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9.关于“局党组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行业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惠民殡葬等领域均缺少应有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存在过度医疗、虚构殡葬事项等套取财政补贴的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20个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出廉政风险104个,制定防控措施104条,印发《xx县民政局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民殡葬补贴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审批台账、加强监督管理。三是每月对精神病医院开展例行检查,超期滞留人员统一于三个月后送xx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六)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10.关于“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考勤制度,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重新修订《xx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作风、安全、保密、卫生防疫工作巡查检查方案》,4-6月份开展作风检查9次,通报3人次。11.关于“机关纪委监督职能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纪委书记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目前已参加集中学习9次,个人自学40余次。二是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3次,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4篇,以机关纪委名义印发作风检查通报1期。三是强化节前廉政提醒,在“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即将到来之际,局机关纪委对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筑牢节日“防腐墙”。四是突出民生资金领域监督执纪,督促业务股室每月按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低保、高龄补贴等民政对象信息;会同业务股室每月开展民政对象、民生资金入户抽查复核;对发放失败的民生资金,督促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复核并于次月予以补发,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七)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12.关于“民生工程推进不力,基础设施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受疫情和乡镇区划调整等影响,毓秀苗族乡敬老院、九丝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在xx年三季度被市民政局通报推进滞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制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毓秀苗族乡敬老院、九丝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xx年12月底已竣工投入使用。二是落实民政服务项目“一岗双责”,xx年以来,民政实施项目(xx年18个项目,2023年13个项目)都制定了民政服务项目作战计划表,所有项目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以及完成时限,党组会定期研究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投入使用。13.关于“民政救助动态管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印发xx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全面落实低保对象随机抽查制度,入户抽查数量不得少于低保家庭总数的15%(含新增对象抽查数),对涉及投诉、举报或备案管理的对象进行全覆盖抽查。二是今年开展救助业务专题培训2次,综合培训3次,按月开展民政对象动态管理。截至2023年6月,全县累计清退低保对象276户827人,新增低保对象300户783人。清退特困供养对象104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72人。14.关于“各类民政对象保障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民生资金原则上是打救助对象本人社保卡,社保卡以外的银行账号都无法打款,综合打款失败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本人社保卡注销或挂失。二是发放系统正常推送后银行发放失败(银行发放失败原因:1.身份证过期银行金融状态异常;2.办理了社保卡没有及时去激活;3.收款账户已销户;4.账户已经被限制(账户停用);5.收款账号户名不符;6.收款账号账户状态异常;7.无效账户;8.其他原因等)。以上情况已多次向市上反馈,但因“一卡通”系统社保数据与银行部门数据未共享,目前区县民政部门暂无法解决,只能通知享受对象本人处理其社保卡异常情况,但效率不高。今年以来,民政局每月及时发放当月救助补助资金,并完成xx年以来发放失败对象复核发放工作,共计补发115161元。(八)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问题的整改。15.关于“部分干部职工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接待费”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完善《xx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对财物管理、差旅费、接待、公务车辆管理等11项具体事项进行明确,追回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12元、差旅费(公杂费)200元。通过修订接待制度,明确接待省、市、县不同层级的接待标准,防止再次出现接待超标准问题。16.关于“未按规定执行工会管理办法,个人未缴纳会费仍享受工会福利”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局工会严格按照工会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对今年单位工会会员应需缴纳的工会会费进行了测算、公示,按标准收取会费7605元,已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九)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17.关于“对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财务的xx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财务资料的审核把关,对多支付的1820元LED彩屏安装费用已追回。(十)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18.关于“截留应缴财政款”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xx、xx、xx年单位基本账户利息55394.01元已按照程序于2023年4月24日上缴国库。同时,明确要求今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利息主动上缴国库。19.关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清理,84456元固定资产已按照管理要求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完善了财物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今后在固定资产采购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将采购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台账,杜绝再出现固定资产不按要求登记入账的情况。(十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20.关于“在xx年度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部分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内容简单、敷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式化”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精神。二是今年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先后2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对民主生活会学习、谈心、征求意见等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局党组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征求意见箱的方式充分征求广大干部群众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共乐镇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等13个乡镇和部门(单位)的回复,对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均表示“无意见”;6名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与一般党员之间分别开展了面对面谈心谈话,共计收到谈心谈话39份。(十二)关于“下属党支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21.关于“基层党组织凝聚力较差,部分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不积极”问题的
本文标题: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82155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