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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本章重点】本章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与技巧。分别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优惠政策等方面探讨税收筹划的操作实务。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最新政策及税收筹划方法。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国家以各类组织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一)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范围【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2、居民企业纳税人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居民企业纳税人•【概念】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要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a.对企业有实质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b.对企业实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的机构•c.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概念】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纳税人身份构成条件在中国境内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3、不同纳税人纳税义务不同缴税居民企业境内所得境外所得有实际联系境内的所得缴税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境内所得缴税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境外的所得不缴税4、境内外所得的划分依据所得类型所得来源地的确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按活动发生地确定不动产转让所得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个人的所在地或居住地确定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二)征税范围【法律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三)企业所得税税率1、法定税率:25%3、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20%非居民企业税率:三、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二)正确计算企业收入•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货币形式收入: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收入: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多选题】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收入形式包括()。A.债务的豁免B.股权投资C.劳务D.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答案】BCD1、企业收入的主要内容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2、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相关链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3、免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4、特殊收入确认的几种情况•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劳务•采取分成方式取得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劳务流出企业【多选题】下列情况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A.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B.将资产用于对外赠送C.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资产移至境外的除外)D.将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答案】CD(三)准予在税前扣除的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具体成本、费用项目的扣除要点具体规定具体项目扣除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额扣除工薪(合理和据实)、社保、财险、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汇兑损失、劳动保护费、环境保护专项基金(限定用途)限定比例扣除(最重要)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招待费、公益捐赠、广告费、向金融机构以外的借款利息、手续费及佣金限定手续扣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资产损失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保险费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可扣除)商业保险财险寿险经营财险和责任险(可扣除)个人家庭财险(不可扣除)符合标准的补充社保(可扣除)其他寿险(不可扣除)【提示】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相关链接】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且在支付时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多选题】以下保险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A.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补充养老保险费B.企业为其职工支付的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C.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养老分红型保险费D.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答案】AB3、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依照税法的规定扣除;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计算题】某公司2010年度“财务费用”账户中利息,含有以年利率8%向银行借入的9个月期的生产周转用资金300万元贷款的借款利息;也包括10.5万元的向非金融企业借入的与银行同期的生产周转用100万元资金的借款利息。•该公司2010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答案及解析】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银行利息费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企业借入款项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元),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只可按照限额扣除。•该公司2010年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是18+6=24(万元)。4、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项目准予扣除的限度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处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不得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不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计算题】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当年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1万元;•要求计算: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解析】项目限额实际发生额可扣除额超支额工会经费540×2%=10.81510.84.2职工福利费540×14%=75.68075.64.4职工教育经费540×2.5%=13.511110合计540×18.5%=99.910699.98.6【多选题】以下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A.内设职工食堂的设施维修费B.福利人员的工资C.福利人员的社会保险费D.劳动保护费【答案】ABC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注意】•作为业务招待费限度的计算基数的收入范围,是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取资产租金或使用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转让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除外)。【计算题】某企业2010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元,视同销售货物收入6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200万元,捐赠收入2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答案及解析】确定计算招待费的扣除限额的基数=3000+300+100+600=40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均属于营业外收入范畴,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第一,标准的计算,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第二,限度的计算:4000×5‰=20(万元)。•两数据比大小后择其小者: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7.固定资产租赁费•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1)属于经营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根据租赁期限均匀扣除;(2)属于融资性租赁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租赁费支出不得直接扣除。【计算题】某公司2010年5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使用,租期1年,按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支付全部租金1.8万元;6月1日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租期2年,当年支付租金6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为多少万元(不包括以折旧方式扣除的部分)。【答案及解析】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租赁费用=1.8÷12×8=1.2(万元)。8.公益性捐赠支出【基本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提示】•第一,要注意区分公益性捐赠与非公益性捐赠。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二,按照年度利润总额12%计算限额的基数利润,是按照政府规定计算出来的年度会计利润,尚未扣减上一年的亏损的数额。•第三,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第四,公益性捐赠有货币捐赠和实物捐赠之分,实物捐赠要视同销售货物和捐赠支出两个行为。【计算题】某企业按照政府统一会计政策计算出利润总额300万元,当年直接给受灾灾民发放慰问金10万元,通过政府机关对受灾地区捐赠30万元,其当年捐赠的调整金额是多少?•公益性捐赠的筹划【筹划思路】比较各种捐赠方式的税收负担,作出合理选择【相关规定】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含)的,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实物捐赠】(1)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和附加税(2)根据捐赠的性质,决定其捐赠额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以及列支是否超过12%的限额规定。有关捐赠的问题:【案例】某内资企业实际利润总额1600万元,并且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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