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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说明一、汇算清缴对象: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汇算清缴期限: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2009年在6月1日前)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三、汇算清缴申报方式:要求同时采用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选择上门申报、网络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企业端申报软件,一般纳税人仍推荐纳税人应用市局批准的5家增值税税控系统、网络申报等服务商开发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模块,对其他非增值税纳税人可采用总局的通用数据采集软件(该软件无法提供技术服务),已在区局网站提供下载。采用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在申报同时提交应报送的报表和相关资料。采用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在进行网络申报后,要求在次月报送纸质资料,5月份进行网络申报的,要求在6月1日前报送纸质资料。四、纳税申报应报送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008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11张附表。所有查账征收企业均应利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软件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同时附纸质纳税申报资料。核定征收企业报送B类报表主表及税收优惠明细表。(空白报表及填表说明向窗口索取或网络自行下载)(二)企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实行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当报送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所有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均需报送)(四)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1、改变会计核算方法的;2、内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准文书、外资备案文书;3、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文书。(五)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税务鉴证报告(要求报送企业)(六)税务机关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四)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五、审批、备案事项(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企业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内资企业的财产损失按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需经税务机关审批。需经审批的2008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底。外资企业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仍按原规定做备案管理。要求有相关备案项的纳税人在年报前到大厅窗口报送备案资料。(二)、减免税备案按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及过渡期优惠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其在2008年3月底前报送备案资料。应报送材料:(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及减免税备案报告,说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及减免税执行情况。(2)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有关资质认定;(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报备资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注明“所列资料与原件相符”或“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等字样并盖章。一般流程:纳税人窗口资料报送→管理员审核后签署核实意见→所得税管理岗录入(【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模块)1、收入免税、所得免征与减征、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等备案,纳税人报送资料在窗口受理。2、国产设备抵免(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相同方式)纳税人需在正确核算应纳所得税后,再确定以前年度批准的抵免额之留抵部分在当年的可抵免额,然后凭原批准文件及经计算的当年的可抵免额到窗口重新录入相关审批文书。终审后年度申报时,数据可在附表五第44行“其他抵免”输入。未办理重新审批录入的,在年度申报时抵免数不能在申报系统中反映。3、企业过渡期优惠税率管理员根据提示名单,调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确定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在备案表上签署意见。(界定纳税人原是否适用24%税率、此项不要求纳税人报送资料)4、二免三减、五免五减步骤同上。管理员根据提示名单,调查纳税人开业日期、生产经营地址,确定纳税人是否尚未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在备案表上签署意见。(提示名单已删除3月16日后登记户、二免三减、五免五减已经到期户)5、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文书受理】→【文书登记】→【减免退税类】→【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模块进行文书的拟定并进入流转,减免方式是按额度减免,区局领导做文书终审。6、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申报时根据申报表填写内容确定,不再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年度申报表的附表五(45-47栏)是必填项。CTAIS中新增【小型微利企业信息维护】模块。此模块从已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提取纳税人申报信息和附表五信息,自动形成小型微利企业信息。此功能可根据申报和附表信息自动判断设置“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在此基础上对需调整内容进行维护。【小型微利企业信息维护】模块提供对查询出的小型微利企业信息进行修改,其中“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所得税额”为必录项。“是否小型微利企业”根据公式自动计算得出,不可修改。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同时应提供年度申报表(A类)附表五。(核定征收企业附表5可以向大厅索取或自行在网络下载)为在2009年度预缴时及时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率优惠,仍提议企业在一季度申报前做好汇算清缴。备注:原汇算清缴会议内容与本期网络会议内容有不同处,按此说明办理。
本文标题:内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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