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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税务稽查姓名(单位名,江苏无锡邮编)【内容摘要】税收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税务部门的聚财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政府占有资源的多少,进而影响到执政地位的巩固与否,税收执法关系也成为诸多社会关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环。税务稽查作为依法治税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税收公平正义的最大体现,只有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优化投资环境,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税收环境进而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文围绕税务稽查问题,从税务稽查的内涵出发,就我国税务稽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做了分析,并就完善税务稽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关键词】税务稽查和谐社会一.导论(一)研究背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①国家税务总局肖局长在今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税收工作必须从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税务稽查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基本方略、保障国家税收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负有重要历史使命。中央的重大决定以及税务工作会议的部署,既为我们做好税务稽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提供了积极有利的条件,同时对如何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税务稽查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稽查工作任务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近两年查办百万元税款以上案件都在3000件以上。从无锡近几年数2据来看,2001~2007年无锡地方税务局税收稽查成果表年度检查户数(户)结案户数(户)查补税额(万元)滞纳金(万元)罚款金额(万元)结案率(%)处罚率(%)入库率(%)20015750501912772.03261.822364.9887.2918.521002002381730156438.52187.442646.3279.9341.101002003261322957252.86402.824290.1187.8359.1591.3520042262201310048.661250.964712.8288.9946.9097.962005195217558818.33901.694431.4089.9150.2599.5520061153104211950.303074.833836.9090.3732.1195.432007102698414075.411196.322986.3995.9121.2293.38我们可以看出偷骗税与反偷骗税斗争仍将长期存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仍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二是稽查工作矛盾多。税务稽查工作处于各种经济利益冲突的风口浪尖,需要协调和解决的矛盾很多;三是稽查工作难度大。税收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以及团伙化、跨地区流动作案趋势,给我们的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四是稽查工作要求高。新的形势和不断加大的工作难度,迫切需要我们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强化自身素质,完善稽查手段,提高稽查效能。(二)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及相关文献1.和谐社会理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得到真正的实现和维护,才能为“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社会提供3坚实的保障。众所周知,人类社会是由各种不同的个体所组成。若使这些个体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必然需要一定的社会规范,以及将相关的规范加以良好地实施。在现代社会中,就是要求实行法治,保证公平正义。一方面,在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状态下,既可以使个体的意志得到尊重,个体的利益得到保护,又可以使各个不同的个体服从于统一的规则,形成既有个人自由,又有统一意志的社会局面。②另一方面,在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状态下,可以确保每个个体和群体遵循规则,富有生机与活力,相互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使社会处于和谐状态,使社会免于矛盾、冲突,使被破坏的秩序得到恢复,使紊乱归于和谐。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抛开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去空谈和谐社会。税收制度是国家实施经济监控和利益调节的权力杠杆和公共天平。近些年来,依法治税的深入推进使我国经济领域中一些见利忘义、分利不均等有碍和谐的突出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公平正义得以充分体现和维护。作为保证国家税收制度落实的职能部门,税务稽查部门必须深刻理解和谐社会的首要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并且要在税务稽查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在行动中,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把握正确的方向,坚持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打击偷抗税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2.依法治税理论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先后被第八届全国人大(1996年3月)和党的十五大(1997年9月)认可和确定,特别是在1998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对依法治税的理论探讨进入了全新阶段。有学者对依法治税的概念和内涵予以了界定:“所谓依法治税,就是在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的前提下,单位和公民要依法纳税,政府(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社会各方面要协同配合和监督依法纳税和征税,从而使我国的税收工作、税收秩序沿着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前进”③,“依法治税其全部含义就是税收法制建设”④。需要指出的是,从“以法治税”和“依法治税”②冯必扬著:《不公平竞争与社会风险》书中的主要观点之一③刘隆亨:《坚持依法治税是实现我国税收任务的重要保障》,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办,第116页④刘隆亨:《关于依法治国与加强财税法治研究》,《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第10页4无区别地混同使用到正式确定真正含义上的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其意义如同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变化的意义一样深刻、重大,反映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以及这一转变在税收和税法领域中的深入体现。依法治税理论探讨的高潮是在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中兴起的。有学者对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依法治国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和条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参与,投入和结果”;并提出有关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把依法治税推向深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⑤。又有的学者指出,“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的依法治税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拓展税收的作为空间,消除税收‘缺位’;抓好税制的完善,减少税收流失”⑥。上述研究是税法基本理论与依法治国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是时代要求的体现。还有的学者从税法基本原则的层面对税收法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法治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还是现代法治主义的发端和源泉之一,对法治主义的确立‘起到了先导的和核心的作用’⑦”。笔者认为,所谓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而税务稽查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基本方略、保障国家税收制度有效落实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中负有重要历史使命。(三)本文的创新观点本文选取税务稽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研究这一课题,意为对税务稽查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推进和谐社会发展发挥一些作用。税务稽查有着严肃的程序性和法律性。本文系统的、全面的分析了目前税务稽查中的一些存在问题,从稽查制度、政策、稽查人员素质等角度详细提出诸多构建思路。这些思路将对税务系统税务稽查的有效开展,提升税务稽查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四)本文选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⑤刘隆亨:《关于依法治国与加强财税法治研究》,《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第11—12页⑥高培勇:《市场经济与依法治税(上)》,《涉外税务》1998年第10期,第4页⑦(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48页5本文主要运用文献资料收集分析、定性分析方法。全文的结构主要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对该课题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明确提出本文的创新观点。并说明本文选用的理论工具、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第二部分重点介绍税务稽查的内涵,并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对税务稽查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探讨。第三部分研究我国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重点分析。第四部分阐述税务稽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第五部分为总结部分。二.税务稽查的内涵及其对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一)税务稽查概述1.税务稽查概念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它是税务机关的一种执法行为。(1)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税务要关,具体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税务稽查机构设立的原则:集中统一、灵活性和专业化。(2)税务稽查的对象是《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代扣代缴人和代收代缴人。(3)税务稽查的客体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情况。2.税务稽查的特征(1)税务稽查主体的特定性,即必须是依法享有税务稽查权的税务机关及其专门职能机构。(2)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性。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单位和个人。(3)税务稽查依据的法律性。即税务稽查活动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对税务稽查对象的处理决定,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6件为依据。3.税务稽查的职能税务稽查的职能,是指税务机关在稽查中具有的特定职权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具体包含以下4个职能:稽审职能:即稽核审计职能。监控职能:即监督控制职能。惩戒职能:即惩戒不法职能。教育职能:即教育守法职能。(二)税务稽查的基本原则1.专业化分工和制约原则专业化分工和制约原则即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也是税收工作发展对税务稽查工作的要求。第一、社会生产的发展,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要求对以手工操作为基础的缺乏分工的传统税务稽查进行改革。第二、实行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后,税务稽查成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主要监控手段。这要求税务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要提工作效率,就必须实行专业化。第三、新的税务稽查形势要求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制约。随着税收征管模式的推行,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的重心必然向稽查转移。税务稽查权就显得比较突出。然而,任何一种权力必须置于被监督,受制约的状态中。实行选案实施、审理、执行专业化分工的税务稽查就能较好的解决稽查权力过于集中与需要制约的矛盾。2.以事实为根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的原则根据这项原则,税务稽查工作一方面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也就是稽查工作应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代扣代缴或者代收代缴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的处理,必须查明事实真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数据翔实准确、资料齐全;另一方面,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谓有法必依。对我们税务稽查工作来说就是不折不扣地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事,有法不依等于无法。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性的要求。对于稽查工作来说同样重要,要求严肃、认真。3.群众路线原则税务稽查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7合,部门配合形式应多样化。税务机关与公、检、
本文标题: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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