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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第3节税收分类第4节税制体系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税制要素也称税收法律制度的共同因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和违章处理。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一)纳税人: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也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直接承担者。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注意与纳税人相关的两个概念:扣缴义务人及负税人扣缴义务人:代为扣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税人:最终承受税收负担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以是一致的,也可是不同的。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征税对象包含了以下几个内容:征税范围和税目,计税依据和计税单位。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三)税率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1)比例税率定义:是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量之间的等比关系。比例税率的分类: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有起征点或免征额的比例税率。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2)累进税率定义:是随征税对象数额增大而提高的税率。累进税率的分类: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以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为例:例:税率表500元以内5%500元-2000元10%2000元-5000元15%5000元-20000元20%20000元-40000元25%40000元-60000元30%60000元-80000元35%80000元-100000元40%100000元以上45%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某人某月的所得额为30000元,起征点2000元依以上税率表计算应纳税。全额累进税率30000-2000=28000元28000×25%=7000元超额累进税率500×5%+1500×10%+3000×15%+15000×20%+8000×25%=5625元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3)定额税率定义: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一个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一个征收比例。定额税率的分类:①地区差别定额税率②幅度定额税率③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四)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的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一般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该交纳税款的环节。对于具体税种,通常会区分成单环节税种和多环节税种。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五)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通常的间隔时间为1个月,也有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多种。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六)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减免税是一种特殊的调节手段,能更好地贯彻国家在特殊时期或特别情况下的税收政策。第1节税收制度概述(七)违章处理: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违章处理的形式:征收滞纳金、处以税务罚款、税收保全措施、追究刑事责任。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法的主要特征:1.税与法的共存性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4.税法结构的综合性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制与税法的关系任何税制都必须经过立法,得到国家和政府的确认、保护和推动,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两者的关系:税制决定税法,税法税制服务。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收法律关系概念:是国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根据税法的规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而另一方可以是不同的自然人和法人(2)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等(3)税收法律关系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4)税收法律关系更为直接地体现国家的意识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收法律关系要素: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1)征税主体(2)纳税主体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1)实物(2)货币(3)行为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P19)(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税收法律体系(一)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规定税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它由税法名称、纳税主体、纳税客体、纳税标准、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税收优惠等要素组成。(二)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是指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为保护税收实体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实现而制定、认可、修改和废止的,用以规范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律规范。现行的有《税收征管法》。第2节税收制度和税法(三)税收处罚法税收处罚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律规范,是禁止性规范的一种。现阶段没有专门针对税收的处罚的法律。处罚的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四)税收争讼法1.税收争议法: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制定、认可的,用来调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务行政争议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相关的规定在《税收征管法》中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2.税收诉讼法:(1)税收行政诉讼法(不同于复议)(2)税收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在《征管法》、《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第3节税收分类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纳税人以直接提供无偿劳动的形式缴纳的税种。实物税:纳税人以实物形式缴纳的税种。货币税:纳税人以货币形式缴纳的税种。第3节税收分类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实物形态为计税单位。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值形态为计税单位。第3节税收分类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属于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地方税: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和使用的税种。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属于中央、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税种。第3节税收分类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税负不能由纳税人转嫁出去,必须由自己负担的税种。间接税:税负可以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税种。第3节税收分类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类价内税:税金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价外税:税金不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第3节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的税种。所得税: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资源税:以自然资源的绝对或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财产税: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行为税:以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第4节税制体系税制体系的概念税制体系是指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第4节税制体系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二)国家政策取向(如,利息税的开征)(三)税收管理水平第4节税制体系不同类型的税收体系(P30)(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税收体系(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收体系(三)以资源税为主体税收体系(四)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收体(五)双主体税收体系第4节税制体系我国现行税制是多税种的复合税制体系具体税种包括6类: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牧业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第4节税制体系财产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船税、船舶吨位税、屠宰税、筵席税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第4节税制体系(二)分税制下的税制体系分税制是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的各级政府之间,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划分税种和税源,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各自的税收权限、税制体系税务机构和协调财政收支关系的一种制度。我国的分税制把全部税种分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以共享为主、专享为辅。第4节税制体系中央税:关税和消费税。共享税: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资源税(海洋石油资源税属于中央,其余归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等。第4节税制体系(三)现行税制结构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为辅的税制结构体系。流转税占到了我国税收总收入的70%左右,所得税占到了20%。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是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形成的,它保证财政收入均衡可靠,同时适当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本文标题:国家税收第一章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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